桂城一男子聲稱自己被綁架了,民警查找監控卻發現……

桂城一男子声称自己被绑架了,民警查找监控却发现……

桂城一男子声称自己被绑架了,民警查找监控却发现……

近日,桂城一名24歲男子稱被綁架,卻被依法行政拘留十天!究竟怎麼一回事?桂城君馬上帶大家來看看!

桂城一男子声称自己被绑架了,民警查找监控却发现……

10月7日19時,桂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李女士報警。“下午4點多,我的兒子小梁通過微信發出求救,在桂城文華北路星暉賓館紅綠燈口被兩名男子帶走,現在懷疑他被人綁架了!”李女士焦急萬分。

桂城派出所立即啟動大要案偵查機制,抽調警力組成專案組,並安排精幹警力查看事發現場及周邊監控視頻。

正當搜索工作如火如荼進行中的時候,小梁本人在8日凌晨竟然親自到桂城派出所反映被帶走情況。

投案自述:被丟棄在高速公路

他表示當天下午自己被5名陌生男子強硬帶上一輛無牌車,一同被帶走的還有自己的麵包車。他一路黑布矇頭被帶到一間不知名的黑屋子,被對方男子在索要7萬元款項未果的情況下,遭到一頓拳打腳踢。在微信轉款對方2萬多元后,被對方綁住雙手丟棄在丹灶西二環高速公路上。

“對方全程用懷集話交談,轉款記錄也被對方刪除,完全不清楚對方的身份。”他懷疑是以前臨時聘請的無名懷集籍工人在工傷致殘自殺身亡後,工人家屬找人索要喪葬費用。

謊言攻攻:自導自演的綁架大戲

隨後,民警對此進行一番細緻調查,發現小梁的供述錯漏百出,而且從多地調取的視頻監控中都沒發現任何疑似綁架的現象,於是再次口頭傳喚小梁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過一番詢問後,小梁終於如實交代——其實他當天根本沒被控制,只是為了讓家人幫自己償還債務而自導自演了這場“綁架”大戲

案情回顧

原來,去年10月至今,小梁分別7次向其初中同學楊小姐共借了約75000元並寫下借條每月需支付利息,期限三年還款。本來今年小梁應還款12000元,但是他一直以做生意週轉困難為由拒絕還款。

楊小姐多次通過電話、微信催款未果,於是在10月7日下午與兩名男性朋友再次來到桂城催促小梁還錢,雙方當天約在文華北路星輝賓館紅綠燈處碰頭。

他提議楊小姐三人將其進行捆綁毆打併拍照發給其父母索要錢財,但遭到了楊小姐三人的嚴詞拒絕,並告訴他這樣做是犯法的。在協商好還錢事宜後,小梁便把三人送回了位於小塘的住處。

雖然楊女士等人拒絕了小梁這個大膽的“想法”,但小梁在早前已經通過微信告知其妻子杜女士——半年前,他公司有一位員工因為工傷後得不到合理賠償而自殺,現在員工家屬向他索要喪葬費未果,於是將其綁架,並要求妻子杜小姐想辦法儘快籌集40000元打到他微信上。

隨後為了“假戲真做”,小梁還把自己的車開到丹灶仙湖停放,偽造成車被人拿去抵押了,之後還用事先準備好的紮帶將自己捆綁,假裝被人丟棄在高速公路口。

目前,小梁因謊報警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並罰款500元。

警方提醒:莫把報警當兒戲

公安民警提示廣大市民:法律是嚴肅的,誰觸犯了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千萬不要拿法律當兒戲,免得受牢獄之災。

如果平時遇到困難需要求助公安機關,應該實事求是,民警會盡最大的努力幫助您,切勿採取錯誤的做法。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謊報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浪費警務資源,將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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