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網友爆料:
在雙清灣公園東門,
有一輛共享單車小青和
一輛自家的山地車鎖在一起。
阜小新要提醒大家:
公共自行車屬於公共財產,如果對其故意損壞,損壞價值5000元以下的將進行治安行政處罰;5000元以上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以非法佔有公共自行車為目的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佔有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的可構成刑事立案。
共享單車是為了方便大家的出行!
和自家的車一起鎖了!
是方便了你自己!
別人呢?
自從“共享單車”入駐阜城後,
成為街頭一道風景線。
但一些市民為了方便自己,
私自鎖車、改車!
更有人把車子拋下河、拋上樹!
曾經:
在雙清路與阜王路交叉口,
一輛酷騎單車被掛在路旁的一棵大樹上。
在北京立交橋西頭
一輛共享單車也慘遭毒手。
阜陽六紡家屬院附近,
一堆摩拜單車和哈羅單車這樣“停放”,
這樣還怎樣共享?
不僅一次在河內發現共享單車!
超級名車行附近的河裡內
和藍天商業街東邊護城河內,
發現共享單車。
在阜陽七里長溝路發現,
一輛共享單車前輪被卸走。
泉水灣花園小區門口,
一輛共享單車被丟進了下水道內。
在阜陽技師學院操場下水道里
發現一輛共享單車。
共享單車,
大大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但以上種種不文明行為,
有損我們大美阜陽的形象。
在此呼籲廣大市民提高文明意識,
愛護共享單車!
共同維護共享單車的共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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