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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剛”,曾經火遍全國。
而在贛州瑞金
一男子對外謊稱自己為
某鎮書記兒子
多次騙取他人錢財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
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來看看他都幹了啥?
據悉,被告人周某某因多次到楊某某經營的理髮店理髮認識了楊某某,此後,周某某對楊某某謊稱自己是某鄉鎮“周書記”的兒子,家裡很有關係,能辦很多事,並逐步取得楊某某的信任。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周某某分別以幫助楊某某等8人辦理公租房、失地證、貧困戶、戶口、承包醫院醫療器材及醫療耗材、減免社會撫養費徵收、購買二手汽車等為由,騙取楊某某等人現金共計7萬多元均用於個人揮霍。
瑞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周某某當庭自願認罪、悔罪,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他的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瑞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周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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