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巡察出实效 发现问题301个移交线索18件

2018-10-15 15:57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周普纪

普陀:巡察出实效 发现问题301个移交线索18件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加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近日,普陀区委各巡察组向十三届区委第二轮被巡察的9个单位和22个渔农村社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今年4月2日至8月10日,普陀区委派出5个巡察组开展政治巡察。巡察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 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301个,移交问题线索18个。

为确保巡得深入,察出成效,普陀区将巡察触角一竿子插到底,对被巡察对象的下属机构一并实施巡察,形成对被巡察单位“1+X”的立体式监督;探索实施“巡察+审计”工作方式,充分整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在巡察对象和审计对象安排上进行提前沟通协调,同步开展政治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创新实行三种谈话方式,以落实“第一种形态”为关键,做到干部群众“区别谈”、设计问题“闭门谈”、对前期掌握情况和重点问题“迂回谈”,提高谈话针对性。

普陀区将巡察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用心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反馈力量,实行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双反馈”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实行分管区领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分管区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巡察情况反馈会并约谈分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级一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对渔农村巡察发现的问题,明确指出问题表现在村社,但根源在于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督促其将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

同时,普陀区委巡察办还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适时开展巡察“再监督”、整改“回头看”、监督“再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对巡而不改、巡而不查等问题,将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巡察制度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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