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一駕校教練二次酒駕被查,丟了飯碗又丟證

镇原一驾校教练二次酒驾被查,丢了饭碗又丢证

駕校教練專門負責教導和培訓駕駛新手,整日與車接觸,與學員接觸,理應在駕駛方面起到表率作用,然而教練竟然酒後駕車上路,知法犯法,誤人子弟,是否罪加一等?

2018年10月9日09時許,鎮原公安交警三岔中隊執勤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一輛號牌為陝A38***小型普通客車在看到執勤民警後,駕駛員明顯降低了車速,警覺的民警迅速上前將該車攔下,從駕車男子身上聞到酒味。民警立即用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35mg/100ml,屬飲酒駕駛。執勤民警遂將該駕駛人帶至中隊進一步調查處理。

镇原一驾校教练二次酒驾被查,丢了饭碗又丢证

經調查:該男子常某為鎮原縣三岔鎮人,在三岔鎮某駕校做教練員,2014年7月曾因酒後駕駛,駕駛證被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沒想到常某屢犯不改,10月8日晚,常某和朋友在三岔鎮街道一飯店內小酌之後回家,第二天因有急事要到鎮原縣城去辦理,感覺自己沒有問題,所以大膽再次酒後駕車,誰知道被執勤民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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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常某將被依法處以十日以下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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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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