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公安局与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联合举办“警保联动”启动仪式

镇原县公安局与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联合举办“警保联动”启动仪式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及救援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效率,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群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供方便快捷服务。9月30日,镇原县公安局与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在交警大队联合举办了“警保联动”启动仪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伯铎同志,县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总经理王春同志,县人保财险、人寿、太平洋、大地、永安、平安、中华联合等8家保险公司代表和理赔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及民警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由交警大队教导员苟小宁主持。

镇原县公安局与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联合举办“警保联动”启动仪式
镇原县公安局与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联合举办“警保联动”启动仪式

仪式上,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总经理王春就如何做好“警保联动”工作机制作了发言,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伯铎就如何深化警保合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现场联合勘查工作。严格落实公安交警、保险公司共同勘验交通事故现场工作制度,加强协作与配合。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对勘验现场、事故责任认定要严格审核和把关,切实提高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部门要严格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确保在“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事后报案处理、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案件办理中的告知、事故检验鉴定、证据公开、事故认定、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事故复核、损害赔偿调解、信息发布、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程序严格规范,真正做到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格公平公正认定事故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在提高案件取证质量的同时,公平、公正、客观的认定事故责任。特别是对于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伤残评定和检验鉴定结论要严格审核,对肇事驾驶人酒驾、毒驾、超载、驾驶证状态异常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防止发生错案、保险诈骗案件等问题。四是进一步落实警保协作联席会议制度。交警大队与人保财险镇原支公司双方做到联席会议常态化、经常化,“有事无事常来往,大事小事常商量”,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查摆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确保警保双方联动作业、阳光作业,互相监督,不断提升互助、协作和管理服务水平。特别是交警大队要更加积极主动地落实好警保联动各项工作机制和要求,确保机制运行协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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