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体检查出女方有HIV,法律规定要保护病人隐私,你感觉医生应该暗示男方么?

防病胜于治病


我们首先要看清楚,他们做的是婚前体检,目的就是为了预防这些不适合结婚的情况,我觉得医生没有什么纠结的,如实出具体检报告即可。两人做婚前体检,不可能不会询问对方的体检情况,男方也会知道的。

一、虽然说医生要保护病人隐私,应该是不能向无关人员随意透露,既然女方已经确诊感染hiv,那么,男方也极有可能会感染,我觉得在生命面前,还是要救人为重。

二、婚前体检的目的是避免有相关疾病,既然查出问题,应该如实告知双方有不适合结婚的情况,如果双方坚持结婚那也和医生没有关系的。

三、可能医生会很纠结,怕泄露病人隐私,但是,应该分情况,本案中是做的婚前体检,如实告知双方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一般的体检,查出问题如何处理,医生应该保护病人的隐私,这是没有问题的。


管律师


这个问题实际上回答起来很简单。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被确诊为hiv感染,医生能有的权限只能告诉当事人,而不能够通过暗示或者其他方式告诉她的性伴侣,一旦被告知了,那叫泄露隐私,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这个问题又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这个感染了hiv的人,不告诉他的性伴侣而偷偷摸摸的进行治疗,而且还保持有性关系的话,那么他的性伴侣是最可悲的,因为很有可能通过长期的性关系被传染上艾滋病的。一旦被传染上了艾滋病,就相当于得了一种有传染性的慢性病,需要终身服药。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大有人在。

我们国家现在以每个月5000左右的新发hiv感染者的速度快速的增长,而且这些新发的感染者主要是年轻人,是性活跃期的人,那么就有可能进一步加剧艾滋病的传播,如果我们不进行合理干预的情况艾滋病的疫情就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

已成为hiv感染者有义务接受抗艾治疗,也有义务把自己的病情告诉自己的性伴侣,让自己的性伴侣前去医院检查。而且最好能够和自己的性伴侣坐下来谈一谈未来怎么办?

我希望能够国家立法,如果hiv感染者不把自己的病情告诉自己的性伴侣,而仍然和自己的性伴侣发生性关系,把hiv传染给对方的话,要负严重的法律责任。


皮肤科徐宏俊医生


检查出女方有HIV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对于十六周岁及以上,需要告知感染者本人即可。

医生有无义务告知或者暗示男方?

没有义务。

对男方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是的。但是医生有责任对于感染者确诊后的首次咨询进行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医生会语重心长的对感染HIV的女方说,艾滋病病毒的传播可以通过性接触、血液途径及母婴传播。因此,您的男朋友就有感染艾滋病的风险。

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里也规定了您有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告诉您男朋友和性伴侣的义务,您肯定不希望他也得了这个病,所以应该让他尽快也来医院做个检测。

只有检测后,我们才知道他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如果没有感染,我们要想办法保护他不要感染;如果他已经感染了,我们就一起想办法怎么能够健康生活。

作为女方肯定担心把您感染的事情告诉他后,他会不会离您而去?可是如果隐瞒男方,即使结了婚,您的生活中也会有压力,今后的检查、治疗都要偷偷摸摸的,迟早也会被他发现的。

知道自己感染,却不告诉配偶、男朋友、性伴侣,女方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知道自己感染还传染给别人,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无论是女方家人还是外人,都属于故意传播,是违法行为。

及时把自己感染男方的好处呢?不仅可以保护男方不要被传染,也可以得到他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这对于您以后的检查、治疗以及获得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都是很大帮助的。

如果女方还有顾虑怎么办?

征得女方的同意,医生可以协助她,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医生告诉男方女方感染的情况。当然,女方的信息和相关资料都是保密的。

女方查出艾滋病,需要继续接受检查和正规的治疗。

除了女方的男朋友及早检测有无艾滋病,采取安全性行为也是必需的,每次性生活一定要坚持正确使用避孕套,这样才能保护爱人不得艾滋病。


付虹医生


即将步入婚姻的两个人,如果其中一个人检查出了hiv,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准泄露病人的隐私,可是男方又是患者即将结婚的对象,如果不告诉男方那么是否属于欺骗行为?

在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女方检查出来hiv,医生该怎么办?

其实在中国的《婚姻法》当中就有提到,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禁止结婚的,这些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中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病。

而hiv刚好是传染病当中的一种,所以如果在婚前发现预防感染有hiv,那么可以在婚检单上写上:因检查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建议在治疗之后考虑结婚,医生可以不用直接告诉患者病症。

在艾滋病防治条例当中规定,没有经过本人或者监护人的同意,任何单位都不得公开患者的隐私,但是与患者有利害关系的特定人除外。

患者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也有义务把相关病情告知伴侣。


KK健康


我们在进行孕前检查的时候,出现乙肝,梅毒,艾滋阳性的情况每年都会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单独通知当事人也就是女方,如果男方有陪同,我会让他在诊室外面等候。

传染病阳性需要上报到疾病控制中心,疾控中心会通知病人进行复查,如果复查还是阳性,那么就确诊后建立档案,录入电脑。

医生并没有权利对其他人泄露艾滋病患者的信息,这样做也是违背职业道德的。但是医生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我一般会告诉她们,下一步应该是去疾控中心复查,另外是否要告诉你家人,这个你一定要考虑好。至于后来她们是否真的告知了家人,这个我们就无法干涉了。


妇产科女司机


两个人去婚检,难道彼此不应该主动给对方看婚检结果吗,何必需要医生来告知或者暗示?双方婚检前应该约定,婚检结果彼此公开,有疑问两个人一起去问医生。如果婚检后都是自己看自己结果,而不去主动告诉对方自己结果,那和自己去体检有什么区别?

以我接触HIV感染者的经验,绝大部分感染者在获知自己感染HIV后,都会想到如何避免传染给他人,首先想到对自己配偶、性伴侣或者恋爱/结婚对象如何交待,如果是准备结婚的,绝大部分人会如实告知对方,主动分手。

如果HIV感染者在婚检后知道自己感染了,选择了主动分手,没有结婚,那么男女之间没有婚姻关系,但是医生把女方的感染情况直接或者间接告诉了男方,那么男方一旦泄露出去,医生和其所在医疗机构就需要承担违法的责任。

保护感染者隐私的目的是避免感染者遭受歧视,保护感染者正当的入学、共组、婚姻权利,目的是鼓励感染者早发现早治疗,而感染者接受了抗病毒治疗后,病毒载量都可以实现检测不到,也就没有传染性了,这样对于其他人也会有很好的保护。

相反,如果感染者因为担心泄露隐私或者担心遭受歧视不敢去检测,不能获知自己感染状态,可能就很难主动收敛自己的行为,得到不治疗的感染者会长期保持传染性,这样更容易保持对其他人的传染威胁。

看到之前的回答还是有争议,可喜的是我们医生的回答都是有理有据的,站在法律和人性的角度讨论问题,也很客观。而法律界的人士在讨论的时候,更多从法律层面解读,也都没有问题。但是还是一些人只是从保护未感染者角度来看问题,从道德层面来指责医生,认为医生为HIV感染者保护隐私,是牺牲了其他人的知情权,是不道德的。

隐私权和知情权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要求医生违法法律,去维护一部分人的利益,并且说如果不告知丈夫,就是不道德,违反医德,一个公然违法的医生,何谈医德。泄露感染者隐私,首先是违法的事情,伤害了感染者隐私,才是更不道德的。


感染科李侗曾


这个网上已经有视频了。大家可以去找。

女子第一任婚姻丈夫正常,第二任丈夫婚后死亡,该女子知不知道他丈夫的死因,有待考证,然后有了第三次婚姻,而且还婚检了,该女子检查出来,但是医生没有告诉,并且注意了,她也没有自觉的告诉他丈夫,然后就是他丈夫也感染了~

让我们回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非常严肃,而且有些观念要理清。

法律只是一个基本保障。

法律保护人的生存权,不保证人的爱情。

这点一定要认清。

艾滋病,这个必死之证,目前还没有重大进展。

国家也给于一定帮助,这也是生存权。

让我们回到爱情上来

首先,要知道爱情不是必需品。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如果连生存都保护不了,那么还是要以自己的生命为主,爱情先不要谈了。

如果强求爱情,那么就是告知对方自己的情况,这也是对另外一方的尊重。否则就是欺骗,这又牵扯到爱情,而且法律也不保护。

所以,此时男女双方一定要相互了解对方,这样才能免于恶略事件发生。

这个事情还有就是山西15名高中生考上大学,并且校方不公布其隐私。而再次引发的思考。

其中一个女孩被采访的时候说她渴望爱情。

对于爱情,她是怎么想的,她有没有法律观念,甚至是道德意识的观念,对她人生命的尊重。

是的,回到问题的核心,法律和生命的尊重。

医疗工作者在二者之间,选择了法律,漠视了生命。德性有亏~

而且医疗工作者把它推给了法律,来换取良心上的安~也许就没有~

医疗工作者都不做出改变。

话说我不是婚检处的工作人员,也不敢保证我会怎么做。要工作还是要良心。

婚检处的工作人员大概选择了工作吧


知慍


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可以接触到婚检工作人员。我见到过婚检检测出HIV,梅毒,乙肝的情况,后两种都好说,可治愈或者控制的。但是HIV真不一样,虽然传染途径少,但只是针对普通人接触。

而且结婚要孩子吧,虽然有阻断治疗,但是万一阻断失败呢?

亲见,双方24左右,女孩检测HIV阳性,医生就说,今天医院设备有问题,建议你们到上级医院再做一次检查。婚检结果没有给他们。

结果双方父母家属来了一堆,10几个人在医院闹事,说别人都拿结果了,为什么他们不能拿。蠢不蠢???

重点信息:偏僻小县,人口不到40万,每年婚检不到4000对,居然每年都能检测出1-4个HIV阳性。不告知不讨好。

第二件事,检查出女孩可能怀孩子特别困难(病情就不说了),一个医生不小心顺嘴说出来了。男的直接炸锅了,给家里人打电话,男女双方家里一共来了40-50人,差点把医生都给打了。

闹事原因:男方因为彩礼已经给了十几万,酒席钱都付了,买的黄金首饰还有好几万。需要赔偿!

女方的原因就是,大夫毁了这个女的,以后没办法嫁人了。需要赔偿!

堵住单位正职和涉事医生,专门坐门口堵,干嘛都不让出去,最后政府各个部门插手,最终赔钱解决问题,此事件发生在宁夏(重点信息)告知后也不讨好,都是法律要求保护隐私的。

结论:没有法律作为后盾,使得做事没有章程,告知不告知都不对,但正因为这些矛盾才凸显了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议:1,国家应该恢复强制性婚检。2,为婚检专门立法,准配偶应该对另一半的身体健康权有知情权。


96971009


现在的人婚前早同居了,我们这里有一对男女,有儿有女,大的女孩五岁了,小的儿子还抱在怀里。

男的爱赌,半夜回家,女的就不开门,男的就踢门,女的只得打开门,打开门后两人就拳打脚踢,讨赌钱的也隔三差五地上门,天天如此。我想他们那天肯定是要离婚的。那女的貌美如花,要不是有两个儿女,早离婚早攀高枝早享福。说不定有许多帅哥在暗祝他们早分手呢!

突然有一天,他们宣布说:已经买了新房,原来他们是富二代,赌点小钱,欠点小债算不了什么,他们这样打打闹闹也很开心的,决不象旁人所想的那样会分手,这样有子有女才结婚的人,有病也互相感染了,婚检结果公不公开都一样。


段跃初


工作第一年是在婚检度过的,(其实资格不够但是干活一样,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每天面对各种喜笑颜开小忐忑的情侣们,都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替他们开心;每当这时候就特别有冲动要结婚,只是婚检里面不但有幸福,还有悲伤,比如题目讨论的艾滋病问题,遇到过好几个,男女比例差不多,各个年龄层都有,每个人遇到这种事情的态度都是从不一样到一样,大家有设身处地的去想象过 自己得了这个病以后 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 关好门 措辞好 温声细语地告诉患者复查结果 然后让他回想确认高危性行为 这是很痛心的几分钟 耐心帮患者分析目前的情况 给好相关建议 并且明确告诉他 你要告诉你老婆 你的这个问题 而且最近这段时间最好戴套用房 患者这时候大多处于对病情不相信的状态 对这些都会说好 我同意 可以 只是背后回去 出于很多原因 应该是不告诉另一半的 而我们通常会多次联系他 恐吓他我们一个月后可以告诉你老婆这个结果的 只是真的敢吗 不好意思 真的不敢 且不说法律的规定医生的道德 我内心真的思考过这个问题 结论是 尊重艾滋病患者的个人隐私 同时适当暗示对方 注意复查注意体检 其实,很多人忘记了 婚检的时候 为什么不一起看看结果呢 如果看到有什么异常的结果 自己内心不留个心眼 特别是那些大写的弱阳性 阳性 或者干脆空格的结果 不关心一下的话 对自己和对方检查报告都不注重 又如何要求医生 可能面临被一个处于不稳定心态下的患者的迁怒报复 面临违反规定的处罚 面临一对新婚夫妻的关系破裂 面对即将被这一系列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而去告诉对方 你对象是艾滋病患者 请你多保重?! 本题目已被很多达人回答,各取长短吧,相信大家能理解我个人的看法,来自从业三年义务工作人员的内心。麻烦路过的伙伴们 互相关注,我想认证需要100个人 谢谢 !ID:东哥说你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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