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確保社保費現有徵收政策不變

上海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上海制定了《關於做好本市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由上海市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5項社保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等5箇中央非稅收入項目,也將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

會議原則同意《實施意見》並強調,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中央要求,穩妥推進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工作。此次劃轉,除負責徵收的主體改變外,徵收範圍不擴大,徵收方式不改變,徵收流程不改變,確保社保費現有徵收政策不變,不得集中清繳,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加強徵管工作協同。要優化服務,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要加強基層稅務部門業務學習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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