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裡的微商和代購要「涼涼」?別再指望靠「人肉」方式逃稅了

如今,打開朋友圈遍地是代購。然而,私人代購從來都是灰色的。走私、偷漏稅、假貨……這些問題讓這個行當備受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作為中國在電子商務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此次立法在電商經營資質、納稅、處罰標準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也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界定。

業內人士認為,電子商務法首次明確了代購行業的合規要求,提高了代購行業的經營成本和稅務成本。“這部分成本可能會在未來轉嫁給消費者。但同時也應該看到,當這些小型電商或代購者的價格不具備優勢時,消費者會尋找更大型的合規進口商採購所需商品,未來個體代購者的‘倒閉潮’在所難免。”律師說。(詳情見→電商法結束代購“好日子” 違規最高面臨200萬罰款!)

朋友圈里的微商和代购要“凉凉”?别再指望靠“人肉”方式逃税了

△資料圖/視覺中國

個體代購者在過去是如何被徵稅的?

一名深耕代購行業多年的個體代購者以採購方式的差別,分析了目前主流的3種代購商戶以及其在做代購過程中會產生的稅項:

1

海外商戶代購產品直郵至境內

代購商戶的主體在海外,通常為留學生。當消費者下單後,海外代購在當地採購。產品通過郵政渠道入境,若被查驗,將會按照行郵稅的方式徵稅。

2

代購商戶境外採購並帶到境內

代購商戶的主體在境內,通常活躍在微信朋友圈。在帶著採購產品入境時,若被查驗,也會按照行郵稅的方式徵稅。

3

代購商戶直接從分銷商採購商品

代購主體在境內,銷售渠道涵蓋社交平臺和淘寶等電商平臺,貨源則是境內外的分銷商。當產品在境外分銷商採購,就需要把產品從海外先郵寄到境內然後再銷售,這裡採取行郵稅的方式徵稅。當產品在境內分銷商採購時,代購商戶並不需直接承擔進口稅項。

一位進口電商從業者認為,代購行業在稅務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於代購利用了行郵稅查驗率的漏洞將個人自用商品先進口到境內,再銷售給消費者。

慣用“人肉”方式逃稅

一位在臺灣金門開出租車的祁小姐表示,金門這邊因為方便,還有小三通來回金廈也方便的原因,很多住在廈門、漳州、泉州的居民會經常跑過來。他們早上到金門買東西晚上就可以回去,或者住一個晚上再回去。週末和大陸的法定假日時,人數尤其多,一夜之間甚至多了好多日本藥妝店。

對於利潤來源,曾在臺灣讀書的學生說:

利潤來源就是多買折扣的東西,比如屈臣氏、康是美會經常打折,尤其面膜經常買一送一或者第二件半價,有些護膚品甚至第二件兩折。固定時間刷信用卡也會再打折,有的時候買完東西還會返優惠券,百貨公司也會有很多週年慶的打折、滿減活動。我們按照臺灣貨架上的價格原價賣偶爾加價賣,這些折扣算下來是一筆很客觀的數目,我們就從中賺取差價。

據他介紹,因為“人肉”代購的火爆,有些金門民宿的經營者還特地為“人肉”代購推出“一晚2500臺幣(人民幣約500元)包住宿、一日電動車費用”的套餐,這種一條龍的服務為許多代購者提供了便利和經濟上的實惠。

野蠻生長的個人代購將受法律約束

野蠻生長的個人代購,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也給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除了在進關的時候偷逃關稅,在交易完成後也幾乎沒有代購者會申報個人所得稅,由此完成二次逃稅。

據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文華介紹,上述規定意味著個人網店、微店和職業代購等,只要是從事具有互聯網領域等信息網絡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這一經營性質的主體,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因此也將受該法律約束,在電子商務法施行後都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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