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價大幅下跌,房子該如何處理?還房貸還是丟給銀行?

夢隱晨


房產貸款斷供時,銀行沒收房產,作為抵債物品低價拍賣,抵消一部分貸款和利息,其餘部分仍需償還。

也就是說,銀行借出錢,收回錢和利息,與人是單純借錢還錢關係,與房產無關。拍賣房產只是法律上對欠款人財產的執行行為。

房價下跌造成的斷供,

例如購入時房產100萬,房貸利息約40萬,共140萬。已付首付40萬,已付房貸利息10萬,餘款約90萬。

房產跌到60萬,強行斷供,銀行拍賣低於市場價,抵消50萬,仍欠銀行40萬,其它財產 工資卡等仍然會被管制執行抵扣,且出行和信用都受到影響。

所以面對房產貶值,最好的選擇是堅持還貸,雖有損失,但房產有絕對價值,能保本過半。原本地段好大城市的房產,實際價值在降價後也能基本保值,因為房地產衰退貨幣就會貶值,數據不完全體現價值,等值交換的物資量才是參考。

如果確實沒有能力負擔月供,只能棄房。餘貸量小的就會房 錢兩空。餘貸量大的,就需要離婚和辭職,淨身出戶,依靠親友接濟和零散日結工作維生。因為名下所有財產都會被法律執行優先償還銀行。


用戶95764626


假如房價大幅負增長,房子首選低價出售,其次是繼續堅持還房貸。至於把房子丟給銀行,想想行了,除非實在還不上房貸也不怕徵信壞掉了。


我們的鄰國日本上世紀九十年代房產大牛市,結果三十年後,部分房價較三十年前能有80%以上降幅。以東京某套房產為例,巔峰時18億日元,三十年後,同一棟樓相同戶型只需1.8億日元。


國內房產金融屬性過於明顯,在銀行肆意放水支援炒房客下,房價上漲遠遠超出普通家庭能夠承受的範圍。


財智成功看來三年內下降30%是沒問題的,即便是腰斬,也就是下降50%,依然偏高。腰斬之後,再降一截,才是相對合理的房價。


關於合理的房價財智成功還有一個觀點就是,當地人均一個月工資能買一平米房子,這是合理房價。房價的極限則是兩個人的工資能買一平米房子。


商品價格太高,超出了市場承受能力,價格自然就會回落,否則除非收入大幅增長才能繼續維持。


之所以說首選低價出售,是因為低於市場價出售,只要不是在高位時接盤,即便虧損,也非常有限,起碼能保住八成以上本金,比炒股虧損輕多了。


之所以說第二選擇是繼續還貸,是因為假如棄房斷供的話,銀行會收走房產並拍賣。拍賣的價格是不可控的,可能會遠低於市場價,不夠還貸款的情況下銀行還會繼續追討貸款差額。


棄房斷供的後果就是首付沒有了,房子沒有了,一無所有,還欠銀行一筆鉅款,徵信還會受影響,顯然不是合理的選擇。


財智成功


能問出這個問題,說明你真的沒搞明白,按揭貸款和房子的關係。

我來科普一下,首先,你的房子只是作為貸款抵押質押在銀行的,只是作為你貸款的一個條件,別說你的房子降價,就算是地震,颱風把你的房子給化作廢墟,你貸款還是得還的,但是,你的抵押標的價值貶值,或者價值消失,銀行就會要求你補充抵押物,或者歸還抵押物價值不足貸款的部分,而如果你無法按照約定還款的情況下,銀行會和你確認是偶爾的意外情況導致無法還款,是這樣的話,只要你及時補上按揭款即可,如果是長期經濟導致你無法還款,銀行就會確認把你的房子回收拍賣,假設你的房子價值已經不足以抵償你的欠款,那麼不好意思,剩下沒有還清的欠款,依然要還,依然要還,依然要還,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可能有些拗口,我舉個例子,有一個和你不是特別熟的朋友,當你要買房子的時候,想找他借個20萬,他呢,覺得你平時經濟能力還行,還得起,但畢竟你們沒有熟悉到能放心大膽的給你20萬的地步,於是,他提出要求,你必須抵押點東西給他,於是,你把你的一輛奧迪抵押給他,把你的行駛證正本交給他保管,然後,你成功的買到了房子,然而,這房價一天一天的大跌,你發現當初100萬買的房子,現在竟然市場價格只有18萬,你還欠了亂七八糟的欠款50萬,你不想要房子了, 但這和你朋友沒關係啊,他只是借了錢給你,你再怎麼虧損,和他沒關係吧,所以,你錢還是要還給他,然而,這時候,你發現你的車也折舊了,只能賣10萬,難道你把車給你朋友開走就完了,當然沒完,除了車你要給他開走,你還欠他10萬元,依然需要還,跑不了。


銀行和你朋友幾乎一樣的。不同的是找你朋友借錢,你用的車作抵押,而找銀行按揭,你是用的房子作抵押,但性質沒變, 抵押不夠還款的,把抵押物拍賣之後,接著還款。


狼眼視界


目前房價處於高位,隨著地產調控的加強,房價已經開始鬆動 ,部分地方個別樓盤房價出現大跌甚至腰斬。

這個時候對於購房者而言,就較為尷尬甚至焦心,扣除30%的首付款,房子剩餘價值已經低於市場價值,等於房產已經是負資產,還不還貸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繼續還下去,房子明顯虧了錢,不還下去,房子就會被銀行收走。房子怎麼處理呢?

棄供顯然不合適,雖然是抵押貸款,但不代表銀行收走了房子,購房者就沒有責任了可以高枕無憂了,抵押貸款除了房子抵押以外,地產公司也是存在一定擔保責任的,到時候房子拍賣的價值低於要還的貸款的時候,銀行和地產公司還會繼續起訴追索剩餘款項的,因為抵押大款一般需要現金流作為貸款依據,銀行很容易要求購房者支付剩餘款項。

如果購房者不履行有關判決,就會被介入老賴名單,那就給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帶來麻煩,坐不了飛機,乘不了高鐵,住不了賓館,在飯店吃一頓飯說不定還會被盯上。

另外銀行還會把購房者加入黑名單,到時候購房者要想繼續貸款買房就需要消除黑名單上的誠信汙點,即使消除汙點,銀行也不一定樂意貸款給你。咱這不是在找麻煩嗎?


杜坤維


不用丟給銀行,銀行除非找不到你了,你跑路了,以後不用銀行全部用現金,有工作的你跑不了,直接把你工資獎金扣房貸了,坐生意的註冊銀行賬號不交易了,以後埋名用現金全款坐生意,也不用發票了。用不了發票有些項目怕是你坐不成,有一萬種辦法讓你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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