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農業,3種情況要不得

設施農業要保護耕地

"大棚房"按照自然資源部的定義,即在耕地上,把農業大棚改建為私家莊園的建築,在實際情況中有多種形態,包括:在農業園區或耕地上直接建設"私家莊園"、在農業大棚內建房,以及違規改建擴建大棚看護房,此外,還有在大棚內建造畫室、展廳、餐飲等休閒設施的形式。

其實大棚房在各地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方面由於糧食作物價格低迷,無論是農民還是種糧大戶,基本上都是賠錢賺吆喝。種植大棚不但可以提高作物產量、提高農民收益,同時還保障"菜籃子"工程,所以是國也大力支持的。另一方面,有不少人為了利益違規建設各類"大棚房",鑽政策的空子,打擦邊球,出餿主意,嚴重破壞了耕地和農業生產,對耕地損害很大,有的無法再恢復為農田。

設施農業,3種情況要不得

我們知道,"大棚房"佔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有的還是永久基本農田,如不及時制止,對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造成重大沖擊,背離國家農業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還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影響社會穩定。

設施農業,3種情況要不得

國家將會重點整治以下的3類大棚房:1,公然在農村的大棚中違規建設住房的;2,違規的改建的農村大棚的照看房;3,公然在農用耕地上建設的個人住房。

設施農業,3種情況要不得

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們必須把關係十幾億人吃飯大事的耕地保護好,絕不能有閃失。因此,必須嚴厲打擊堅決遏制"大棚房"蔓延勢頭,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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