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途末路:連環殺手楊新海落網紀實《十六》

新婚夫妻只有百日情一

山東省菏澤市曹縣桃源鎮三李寨村是一個民風淳樸的村莊,世代居住在這個村莊裡的人們相親相愛,共同和諧地過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田園生活。村民李軍平一家便是這個村子裡典型的代表。

李軍平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大兒子李永寧,二兒子李永曉,小女兒李永燕。近年來,父子幾個沐浴著黨的改革開放政策的陽光,靠著自己勤勞的雙手,一天天的走上了致富路。眼看兒女們一天天長大,李軍平開始為他們操持結婚成家的事。2002年,李軍平先在村東頭為大兒子李永寧蓋了新房,這年年底的時候,為他娶了媳婦。兒媳婦叫陳芒雲,不僅人長得好看,而且知理懂事,溫柔善良,人見人誇。兒媳婦娶進門,一家人高興得整天樂呵呵的,一派喜洋洋的氣氛。

大兒子結婚後,李軍平和老伴與二兒子、小女兒仍住在村子中間,大兒子小夫妻兩個住在村子東頭,雖然不在一塊兒住,但一家人仍沒有分家,就連吃飯也沒有分鍋。

2004年4月1日,正好是李永寧夫婦結婚滿100天的日子,這時,陳芒雲已經懷孕3個月。4月1日那天晚上,他們在父親李軍平那裡有說有笑地吃過晚飯,一家人又聚在一起商談了當年的春耕計劃。李軍平說:"我計劃把永寧院子裡長著的那棵榆樹賣了,用這筆款去買些化肥。"對父親的這一說法,一家人都表示同意,李軍平接著說:"這麼著吧,明天一早我就去集上找個買樹的客過來,讓他們趕快把樹刨了。"商量完,李永寧便領著媳婦回到村子東頭的新房裡休息。臨走時,父親囑咐他們說:"明天早一點兒起來,別誤了人家來刨樹。"李永寧說:"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保證誤不了事。"

2003年4月2日早上8時,太陽已經升起老高了,李軍平仍不見李永寧夫婦過來,他怕誤了刨樹,便讓女兒李永燕去喊哥哥小兩口吃早飯。李永燕站在李永寧家院西邊衚衕裡喊了幾聲哥,她感到像是哥哥答應了,就回家吃早飯了。可一家人吃過早飯,仍不見李永寧夫妻過來吃飯,可能是小夫妻在睡懶覺,也就不再去喊他們。轉眼到了中午11點多,李軍平聯繫的刨樹的客已經到了,還不見大兒子夫婦兩個的影子,李軍平覺得不能再等了,便領著二兒子李永曉和刨樹的客一起去到李永寧家的院子裡刨榆樹。

一行人到了門口,見李永寧家外門還在裡面鎖著,李軍平有點生氣:昨天晚上明明告訴了大兒子今天要刨樹,讓他早早地起床,怎麼到現在還在關著門睡覺呢?但作為老公公,對於新婚的兒子和媳婦是不便於說什麼的。為了不耽擱刨樹,李軍平只好讓李永曉從哥哥家東邊院牆的低矮處跳進去把門打開。

李永寧家院子的東面,有一段較為低矮的圍牆,這段低矮的圍牆外面,又長了一棵苦楝子樹,苦楝子樹約有碗口粗細,李永曉便用手攀著這棵楝子樹,蹬著矮牆跳進院子裡,從裡面把外門打開,讓父親和刨樹的人一起進到院子裡。

李軍平見大門被打開,也不說話,低著頭與刨樹的人一起走進院子裡,開始刨樹。刨了大約有30來分鐘,已是中午12點多鐘了,李永曉的母親過來喊他們回去吃午飯。母親喊完李永曉和他的父親,又去喊兒媳陳芒雲,喊了幾聲,卻沒人答應,李永曉抬頭看了看嫂子的屋門,對母親說:"娘,別叫了,門鎖著哩。"母親說:"到這時候還鎖著門,他們人到哪裡去了?"聽到母親的話,父親李軍平才仔細地看了看大兒子家的堂屋門,心眼很細的李軍平此時發現了問題,他預感大兒子家可能發生了什麼事情,但他卻又不願意把事情往壞處想,便輕描淡寫地說:"不對呀,剛才院子的門是從裡面鎖著的,這堂屋的門怎麼又是從外面鎖著呢?永寧這孩子到底搞的什麼鬼?"說著,就讓李永曉端開堂屋上的一扇門,進到屋裡去看看。

李永曉偏著身子從端下的門縫裡擠進了屋,往東間門裡一看,看見嫂子頭朝東躺在床上,下身用被子遮蓋,臉上鮮血模糊;哥哥頭朝東趴在地上,上身被一條紅毛毯蓋著,露出赤裸裸的雙腿。李永曉驚叫道:"娘!你快快過來,看俺哥俺嫂這是咋著了?"母親一邊走進東間,一邊問:"咋了?咋了?"說話間,她也看到了那慘不忍睹的一幕,"哇啦"一聲就哭了起來。父親李軍平情知出了大事,急忙進到屋裡去看,眼前的一幕,證實了他剛才的預感。霎時間,他只覺得眼前發黑,站立不穩,趕緊從屋裡退了出來。

這時,好多鄉親已經聽到了母親的哭聲,聞訊趕過來,李永寧家的院子裡霎時擠滿了人,有的勸慰母親,有的往堂屋門前擠,想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還有的圍在父親面前,七嘴八舌地參謀應該怎麼辦?父親李軍平低著頭蹲在剛刨過的樹坑邊沿上,半天不吭聲,良久,他抬起頭來對二兒子說:"永曉,趕快用手機打110報警!"

新婚夫妻只有百日情二

山東省曹縣桃園鎮這起案件也是楊新海作下的。在此之前,發生在民權縣北關鎮南北莊村委楊白河村的血案,是楊新海在河南作下的最後一起慘案,他感到河南警方的布控和防範越來越嚴密,排查的範圍越來越大,排查的手段也越來越逼人。在民權縣作案之後,這個惡魔就離開了河南,向北走來到了山東省境內。民權縣公安機關在被害人崔勝領家院子後面發現的那一道成趟的向北行走的帶橫紋的鞋印,就是楊新海留下的。

這時,楊新海在幾次搶劫中得到的一些錢還沒有揮霍乾淨,因此,身上還帶著一部分錢。按楊新海的生活方式,只要有了錢就到城市裡嫖娼,於是,他來到了山東省菏澤市。因為錢不多,楊新海嫖娼也是專找低檔的場所。這天,楊新海走進了菏澤市一條比較偏僻小街上的洗浴按摩店,洗完澡以後,他走進一個小包間,要求小姐為他進行全套服務。起初他認為,按照這裡所處的位置和設備條件,無論怎麼消費也不會超過100元錢,但隨後發生的事卻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首先是進來為他服務的小姐不知是嫌他穿戴太"土氣",還是聽出了他是外地口音,無論他怎麼要求,這個小姐只願意為他手淫,就是不願與他發生性關係。看著小姐千方百計對他進行搪塞的樣子,楊新海對她恨得咬牙切齒,暗暗地想:要不是我怕不好脫身,我早就把你殺死姦屍了!但他知道,這是在菏澤市,雖然心中惱怒,但也不好發作,他強嚥惱怒忍下了。完事以後,楊新海急於結賬走人,他假裝大方地掏出100元錢遞過去,小姐卻說什麼也不願接,堅持非得要收180元錢不可,還說這是老闆的規定。楊新海當時那個氣啊,恨不得立即手起錘落,將這小姐砸死,但他再次強忍住了,他沒好氣地又掏出80元錢遞了過去,氣乎乎地甩門就走,一邊走一邊想:我在山東受了欺負,非得要在山東無償地搞個小妮不可!

2003年4月1日,楊新海來到山東省曹縣桃園鎮,在四鄉遊逛的過程中,他偷了一把木柄斧頭藏在腰裡,又在桃園鎮上的小賣部裡買了手套和小手電。作案工具準備好以後,就開始尋找作案機會。

4月1日下午,楊新海來到桃源鎮三李寨村,恰巧看見李永寧夫婦收工從地裡回家,新娘陳芒雲窈窕的身姿立即吸引了這個殺人狂魔的目光。他跟蹤二人到家門口,發現李永寧的家住在村子最東邊,院牆是用土坯壘成的,不太高,東牆外長有一棵楝子樹,攀著這棵楝子樹正好可以越牆而過。楊新海暗暗地想:今晚就是這家了。

新婚夫妻只有百日情三

楊新海作案後走出三李寨,又來到東邊的谷莊村,走進谷莊村村民趙宇的家。這家的屋門沒有關好,楊新海先從一個房間裡偷出一輛自行車,然後站在窗戶下聽了一會兒,屋裡靜悄悄的,他用手電往屋裡照去,想試一試屋裡的人是不是睡熟了。誰知手電光正好照在趙宇的臉上,她看見窗戶底下站一個人正拿著手電照她,一邊用腳蹬醒丈夫徐秉志,一邊大聲吆喝:"誰?幹啥的?"說著拉亮了電燈,和丈夫徐秉志趕緊穿好衣服追了出來。

楊新海這一下吃驚不小,趕忙逃跑,但趙宇還是看見了他的背影,她後來向公安人員陳述對這人的印象時說:"那人身高1米65到1米7左右,尖下頦,頭髮又長又亂,往上豎著,我看見他上身穿著灰白色的衣服,左上邊有一個兜,我喊誰的時候他就跑了,也沒看見下身。"

楊新海跑了之後,趙宇惟恐家裡出什麼事,又到東邊她的女兒徐山英住的那個堂屋去看,她叫女兒拉亮燈,女兒拉了又拉燈卻不亮,趙宇湊近一看,發現只有燈頭沒有燈泡。她回屋重新拿一個燈泡擰上,和丈夫徐秉志一起去問山英,那個燈泡怎麼不見了?山英說昨晚還亮呢,咋會沒有了?夫妻倆看了看屋裡的自行車和三輪車都在,其他的東西也沒少,這才回屋裡睡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女兒上班走時對趙宇說,她騎著上班的那個女士24坤車不見了,還發現昨晚莫明其妙丟失的燈泡被丟在了她家院子裡。

這輛紅色女式自行車被楊新海偷走了。當趙宇發現了他喊"誰"時,楊新海嚇得扛起自行車就跑,往東跑了200多米見後面沒有人來追,他放慢了速度,來到村頭的一個坑邊,順著坑沿的樹林往北去了。到了村外的麥地裡,他換了衣服,把作案時穿的褲子、上衣和手套都丟在路邊的水溝裡,還用一個小棍往水裡搗了幾下,然後騎上剛剛偷來的自行車逃走了。他也不知自己走了多遠,天快亮的時候,來到一個小集鎮上,見街上停了一輛公交車,他便把自行車放在汽車上,搭乘這輛公共汽車前往河南蘭考縣的方向去了。他心裡明白,天亮以後,如果三李寨村報了案,山東曹縣公安局肯定要派人排查,他只要到了河南蘭考縣,就逃出了排查的大網。

2003年4月2日上午,楊新海坐車到蘭考下了車,他想:在車上扔著的那輛自行車已經沒用了,帶著它既是一個累贅,更是一個破案的線索。於是,他要設法將自行車扔掉。但這時,他見公交車周圍都是人,沒機會扔,就騎著自行車走到蘭考縣城郊的一個小橋上,趁旁邊沒有人時,把自行車扔到了河裡。

楊新海扔掉自行車後,在蘭考縣城洗了一個澡,換了換秋衣秋褲,又理了發,就搭車去鄭州,從鄭州又去了許昌,藉以逃避公安機關的追捕。直到他覺得風平浪靜了以後,才又乘車往河北方向而去。

新婚夫妻只有百日情四

曹縣公安局110報警臺接到報案後,立即向有關辦案單位發出指令,隨後,曹縣公安局和菏澤市公安局重案刑偵人員和技術人員分別趕到了現場。

刑警和技偵人員經過對現場勘查認定,這是一起歹徒番強入院、撥門入室、殺人行奸的大案。殺死的是三李寨村村民李永寧和他的新婚妻子陳芒雲,經調查得知,這對小夫妻結婚剛滿100天。

公安機關的法醫在對死者的屍體進行解剖時發現,這一天,陳芒雲懷孕正好3個月。"胎兒只有40cm長,歹徒真夠殘忍的!"負責解剖的公安法醫憤憤地說。這位法醫還說:"儘管因為工作的關係,我見慣了各種各樣的傷員和屍體,但像這一例這麼殘忍的,我還是第一次見到,真讓人寒心哪!"

山東曹縣和河南民權縣是近鄰,兩縣之間向來保持著密切友好的關係。河南民權縣北關鎮南北莊村委楊白河村的血案發生後,民權縣警方立即向山東警方通報了情況,要他們協助發現案件線索。接到民權縣警方的情況通報僅一個星期,山東曹縣桃園鎮三李寨村就發生了這起兇殺案。曹縣警方在現場取證時,他們也立即將情況向民權縣警方作了通報,接到通報後,民權縣警方立即在全縣範圍內各主要交通路口設卡,組織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排查堵截。但遺憾的是,當時河南蘭考縣還沒有發生此類案件,因此沒有接到山東曹縣的協查通報,也就不可能在那個時間內組織大規模的設卡檢查。可以設想,楊新海在山東曹縣作案後如果不是去了蘭考,而是去了民權,說不定那次就落入了法網。但楊新海太狡猾了,他無意間繞過了公安機關追捕的大網,而後又越過民權,徑直去了許昌、鄭州。

在河南民權縣和山東曹縣兩地發案以後,兩縣警方分別向各自的上級公安機關及時作了彙報,在山東曹縣案發的第二天,河南省公安廳刑偵專家就趕到現場。緊接著,山東省公安廳和公安部專家也先後趕到。兩地警方通過對發生在河南民權縣和山東曹縣的兩起案件材料對比,發現兩案有很多地方都極為相似:一是作案時間相似,都是選擇在深夜一點多到兩點之間;二是進入犯罪現場的方法相似,犯罪分子在民權是從扒房的豁口處進入,而在曹縣是從低矮的圍牆處進入;三是作案手段相似,犯罪分子都是用鈍器打擊受害人頭部致其死亡,而且都是製造了滅門慘案;四是作案工具相似,山東曹縣公安機關在勘查現場時發現,犯罪分子在案發現場留有一把沾有血跡的木柄斧頭,而在河南民權縣作案時用的也是類似於斧頭背或鐵錘一類比較沉重的兇器;五是犯罪分子逃跑的方式相似,都是在夜間作案後乘夜色逃跑,爾後又流竄外地,杳無蹤跡。專家們偵查分析後認為,這是兩起流竄犯罪的案件,而這兩起案件之間的相似之處,也與先前發生在豫南地區的多起兇殺案的特點大致相似,專家們據此推斷,這些案件可能系同一犯罪分子所為,應將此案與河南的系列殺人案併案偵破。因此果斷地決定,將這兩起兇殺案與"8·15"系列殺人案一起,併案偵破。

分析楊新海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釋解殺人惡魔作案的特點和活動規律,透視偵查與反偵查的立體交叉層面,披露犯罪分子的內心獨白,旨在警醒世人:對犯罪分子的防範切不可掉以輕心,對犯罪分子的打擊千萬要切中要害。

具有犯罪人格的人一

我們大致已經可以看出楊新海的犯罪人格是如何形成的:第一,楊新海的家庭確實非常貧窮,窮到他難以形成自尊;第二,他早年離家出走,在他基本社會化尚未完成之時就離開父母的監護和教育、離開學校的教育,這本身就為他隨後的生活遇到挫折埋下伏筆;第三,他踏入社會後約三年就被勞教,從1988年到2000年,他一直處於違法犯罪與受處罰的環境中。從這三點我們看出,他形成犯罪人格也就不足為奇了。

犯罪人格形成以後,楊新海特別仇視社會,幼年時家庭的遭遇,上學時認為受到親戚的冷遇,流浪時打工的勞累,打工的工資不能及時足額髮放,在做小生意時受人欺負,這些在楊新海看來,都是無法容忍而又無法改變的罪惡勾當,於是,在他的眼中,整個社會也就在這些罪惡勾當中變得漆黑一團,看不到一點光明,那些所謂的欺負他的人罪不容赦,該千刀萬剮。楊新海落網後,在接受審訊時還說:"有時我想一想,社會上有好多事就是不合理,我認為有些人就是該殺,殺了他們也不虧。"但是,後來他殺的哪一個不是無辜百姓?他們哪一個人又該殺呢?

參與破案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說,楊新海所作案件都有相應的情感特點。這種情感特點是:他較長時間的脫離正常人的情感反應,對人的生命已經麻木。譬如他殺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留一個活口。他實施犯罪非常有經驗,尤其具有明顯的反偵查意識,所以,他能夠多次逃避偵查、避免暴露。這兩個特徵都預示著:此人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李玫瑾教授認為,如果根據理論假設來分析,犯罪人格的形成與人的基本社會化缺陷有著直接的關係。

他1990年因盜竊被西安市公安局霸橋分局勞教兩年,1993年因扒竊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勞教一年,1996年因盜竊、弓雖.女幹被正陽縣人民法院判刑五年,這些懲罰,只是法律對他所犯罪惡的不完全清算。而這些不完全清算,不但沒有促使楊新海改惡從善,棄舊圖新,反而更進一步激起了他對社會的仇恨,對政府的不滿,對人們的忌妒,他要採取一切可能採取的極端的手段來報復社會,報復人們,報復他不明目的的所有對象。

在楊新海所作的這些案件中,手段都非常兇殘,通常不留一個活口。楊新海雖嗜血成性,但他的作案動機卻一直讓人摸不清楚,有些現場雖然有搶劫,但有的僅僅只是搶走幾元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王大偉教授分析,首先我們從動機看,俗話說"窮生盜、奸生殺"。殺人案件往往排在第一位的是因為婚戀糾紛,第二位是圖財,第三位是報復殺人。但是楊新海這個案件確實動機不突出,所以這個也是引起我們思考的一個問題。

從王大偉教授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大凡殺人案件,一般具有仇殺、情殺或圖財害命等原因,但楊新海殺人既沒有既定的侵害目標,也沒有任何殺人的先兆,也就是說,他與被殺的人,前世無冤,今世無仇,根本就不認識,毫無瓜葛。楊新海僅僅只是為了少得可憐的幾元錢,或為了發洩一時的獸慾,他就隨便殺人,那些被害人事先根本不可能有所察覺,這不僅令受害人防不勝防,也給公安機關破案提出了挑戰:如果按常規排查,根本發現不了楊新海的行蹤。

未完待續,下集在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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