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連載|殺人狂魔龍治民《四》

偵察人員驅車前往金陵寺鎮。

金陵寺鎮距王墹村四十餘華里,在商縣屬一大鎮,由於龍治民的岳母、女兒、妹妹居

住在此,此地又是龍早年讀書、生活過的地方,熟人較多,案發前他常常出沒其間,金陵

寺就成為此案重點監控地區。

閆崇善家在閆村一村巷的深處,周圍緊傍四鄰,別無空間。一個用柴籬圍成的狹長的

院子,院內堆放雜亂無序。室內似乎同龍治民家一樣昏暗,地面坑窪不平,牆壁和屋頂被

煙火薰染得墨黑。偵案人員來閆村時,就帶著將在閆崇善家有所發現的心理準備,現在院

內的零亂和室內的陰暗氣氛,使他們的神經更加緊張……

“5.28案件”一發,龍妹一家便陷入惶惶不安之中,包括孩子,家裡無一人去王墹村

探情況,及至過後幾曰,龍妹一家被告知不得外出,待在家裡隨時等候=機關的傳訊。

現在偵案人員來了,似乎是龍妹一家早已盼望的。龍妹夫婦很知趣的讓孩子們出去,

但不讓他們走遠,以免=人員生疑。夫婦倆客氣、拘謹、緊張,但無驚慌之色。對於王墹

村發生的兇案,他們的回答與王墹村人以及諸多與龍治民相識的人回答一樣:想不到。也

提供不出有價值的線索。當問到存款單的事,閆崇善一怔回頭問龍妹:“你知道嗎?”

龍妹回答說:“我咋會知道哩?”

閆崇善沉吟了一會,憤憤的說:“狗曰的陷害我哩!”

偵案人員疑惑地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你看,事情一出來,你們就按存單的名字尋我來了。他這不是陷害我是啥?”

“龍治民為什麼要陷害你呢?”

“恨我嘛,我打過他,打過好幾次哩!”說到他與龍的仇恨,閆崇善憤怒的神情裡含

有著一種輕鬆感。因為與龍有仇這一事實有助於他與龍案洗清關係。他說:“最後一次我

說,你要是再來,我就打斷你的腿!從那以後他再也不敢來了。我們也和他斷了來往。”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早了,都四五年了。”

“龍治民來你家幹什麼,你為什麼要打他?”

閆崇善看看妻子,沒有回答。龍妹忽然站起來說:“那是瞎種……”沒容她說下去,

閆崇善搶過話頭說:“他老是來尋事,要吃要喝,要錢要糧,要他妹子去給他屋裡做活,

罵他妹子和液α慫 ⒘爍鎏碧畢備盡 ?

龍妹在一旁抹起了眼淚。

這時閆崇善突然高聲說道:“他要是沒讓你們抓了,下一個怕就該殺我了……”不翟

混察員詰問,他就解釋說:“我打他嘛。”

偵察人員感到,閆崇善夫婦和龍治民之所以有如此大的仇怨,其中必另有隱情。又問

了幾句,見夫婦二人還是那些話,不便在追問下去,就把龍治民對以閆崇善之名存款的解

釋告訴他們。

閆崇善夫婦說龍是胡說八道,他們家和河對面龍的岳母家早就斷了往來,跟仇人似的

。原因是龍的岳母多次指責龍妹做媒,把女兒閆淑霞送到了火坑裡,為此龍的岳母多次跑

到閆崇善家吵鬧,罵的龍妹上不成工。龍妹就是想照顧侄女,由於龍的岳母插在中間,她

也做不到。

最後偵案人員把閆崇善帶到縣裡,讓龍的存款單上寫明的儲蓄所的辦事人員辨認,均

說對閆崇善沒有印象。

閆崇善是復員軍人,=員,歷史清白。

此間龍犯的西鄰何家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何老漢說,有一次---時間記不得了,好象

是去年二月間的事,他家的一頭豬掉進了龍家門前的東大坑裡。龍治民為此大為光火,隔

著院牆大罵何家,說把他家的蘿蔔窖毀了。當時何老漢心裡就犯嘀咕:就這麼大點事,龍

治民何至於發這麼大的火呢?何況倒黴的又是何家--豬交扭了,而一頭豬掉進窖裡又能毀

壞什麼呢?何老漢忍受不了辱罵,就和龍大吵了一場,更蹊蹺的是龍自己跳進窖裡把豬推

了上來。問到東大坑是什麼時候有的,何老漢說去年冬天還沒有,坑是今年年初挖的。

“龍治民自己挖的?”

“是他叫人挖的。”

“叫的誰?”

“好幾個人呢,都是外鄉人,不認識。”

何老漢的兒子卻記得一個。那是個年輕人,二十出頭,何老漢的兒子和他搭過話,年

輕人說他是梁鋪鄉劉河村人。何老漢的兒子曾聽見喊他叫慶娃。

梁鋪鄉在縣城東南二十餘華里,當偵察人員來到劉河村時,見一群村民正在一棵大樹

下談論龍案。警車一出現在村口,就有一個小夥從樹下忽地站起來,離開人群,慌慌張張

地閃入一條巷子。

“是這個人嗎?”

“好象是……”何老漢的兒子說。

當偵案人員在村民的指引下追到劉慶娃家時,見劉慶娃正蹲在屋簷下縮成一團,渾身

哆嗦,不等詢問,他就喊:“我沒幹啥,只給他挖過蘿蔔窖……”偵案人員當即把他帶走

,另留下人對劉母進行調查。

下面是劉母講述的情況:

事情發生在去年臘月間,有一天一個穿一身黑棉襖的矮個漢子尋到劉家門上,見了劉

母就喊她姨,聲稱是劉慶娃的朋友。劉母正納悶,劉慶娃從從屋裡迎出來,告訴母親這人

姓龍,家在王墹,是前些天在集上認識的。認識幾天就稱朋友,又一副油嘴滑舌,這讓劉

母心裡很不舒服。後來劉母把此感覺告訴兒子,劉慶娃說:“人家就憑嘴吃飯哩!”專給

說不上媳婦的人說媳婦。聽說龍是給兒子說媳婦的,劉母高興起來,用好吃好喝款待客人

,還留龍在家裡住了兩夜,臨走又塞給龍五元錢。

問到龍在劉家兩天的活動,劉母先是說他也沒幹什麼,吃喝亂說罷了。偵案人員告誡

她:“這可是天大的案子,北京都來人了,你可不敢有絲毫的隱瞞。”劉母又講了一件對

她來說不講也罷的事:

龍在劉家的第一天夜裡與劉慶娃同宿,睡的木板床。第二天龍稱他是晚睡感冒了,又

是咳嗽又是流清涕,要求第二夜睡劉母睡的熱炕。劉慶娃的父親已去世,劉母一直和孫女

睡那張熱炕。她覺得不妥,說晚上給他加一床被褥,但龍執意要睡炕,不由分說脫鞋上了

炕。劉母看他40歲,她60餘歲,鄉村裡男女老少誰在一張炕上也是常事,便沒有在意,任

他睡下了。不料半夜裡龍治民爬到她身上,她掀也掀不動,又不敢叫喊,因為住在一個院

子裡的大兒媳婦與她素有矛盾,怕被聽見,又怕驚醒孫女無奈只好忍辱從之。第二天龍跟

沒事似的,走時還問劉慶娃索要媒禮,劉慶娃向母親要錢,而劉母只想儘快把龍打發走,

掏出5元錢塞給劉慶娃罵道:“看你交的什麼人。”

對劉慶娃的調查是在縣=局進行的,除了龍犯強姦劉母的事,對龍在劉家的活動,劉

慶娃的供訴與劉母的講述沒有大的出入。由於尋媳婦心切,當時他並未把母親“不要再和

這人來往”的告誡聽進去,他不斷跑到王墹村詢問提親的情況,結果在今年臘月間被龍留

在那裡做了幾天活。

他做了兩天,挖了門前的蘿蔔窖。挖窖之前,龍治民用石灰打了線,並叮囑劉慶娃千

萬不要超過灰線。劉慶娃當時曾想:挖蘿蔔窖嘛,大一點小一點有什麼關係?還打線哩!

心想龍這人做事很講究哩。挖窖過程中發生了一件事,他沿東邊的灰線往下挖時碰到了一

塊大石頭,摳出石頭,不得不把灰線往東邊移了一段,結果挖出了一塊骨頭。劉慶娃看著

象人骨,就喊:“老龍老龍,這地裡咋還埋著人哩!”龍治民從屋裡跑出來一看,臉刷地

白了,但他很快掩遮了過去,說:“那是老墳吧。” 第二天龍就打發劉慶娃回去了。

劉慶娃最後說:“想想真讓人後怕,當時我要是在多問幾句,龍治民還能讓我回去?

劉慶娃的供詞有著重要價值,由此可推斷出東大坑的33個死者最早是在1985年臘月以

後陸續被害的。但基本可以排除劉慶娃的同案嫌疑。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一部分偵案人員對此案是否有同案犯產生了懷疑。倒不是因為

龍犯在供詞裡未涉及他人,一直咬定此案是他一人所為。

假設存在一個殺人團伙,龍治民在其中是什麼角色呢?窩主?窩贓的窩主?從龍家並

未搜出多少贓物,也許把贓物分了。龍分得贓款不過才500多元,卻把40餘具屍體留給了他

!他倒是窩藏屍體的窩主了。龍並不痴笨,怎麼會為得幾百元而擔當窩藏40餘具屍體的風

險呢?

從目前搜查的情況看,並未在其他地方發現屍體,那麼作案現場主要在龍家。這個“殺人

團伙”為什麼把殺人現場安排在龍家呢?那並不是一個隱秘所在(不能設想他們在別處殺

了人,還要把屍體轉移到王墹的龍家)。據王墹群眾反映,龍家常有閒雜人出沒,可以把

這些視為龍的同案,但也可視為龍的獵物。更主要的一點是三具屍體沒有掩埋。如果作案

的是一個團伙,是不會讓這樣的事存在的,只有具有變態心理的殺人者才會這樣做,而心

理變態只會是單個人,一個殺人團伙不會集體變態。

但是沒有人把上述想法擺到桌面上。因為追查同案犯是自上而下一個總的心理趨勢,

所謂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在當時嚴峻的情勢下,出現這種心理趨勢乃是必然。追查結

果,沒有同案犯便罷,如果有而沒有追查,就是對人民的犯罪了。一個瘦小如侏儒一樣的

人和40餘具屍體,你無法把二者聯繫成一體,無法不在二者之間立起一個有犯罪團伙存在

的假設。況且有=部、省=廳及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領導親自坐鎮,誰也不敢怠慢,掉以輕

心。在每曰一次在地區=處會議室召開的例會上,一位高層領導人就要求辦案人員“首先

,把兇犯不是一個人的觀念樹立起來。”許多領導人在不同場合都表示了同樣的看法:

“……挖知情的,同案的,查社會上有無逃跑的、自殺的……”

“是一個人,還是團伙?不然他(龍治民)怎麼會沒有一點傷……”

“……把調查範圍放寬一些,有一點可疑的都劃上。親屬、朋友、來往過的人,關係

密切的……重要的是要防止(同案)逃跑、自殺、行兇……”

然而一條條線索如同閆崇善、劉慶娃那樣的線索一樣,看似有疑,追查到底卻收穫甚

微。鑑於追查同案犯的工作無多大進展,偵破領導小組決定進一步發動群眾,為此制訂了

有關政策,由各級黨政部門口頭向下傳達:

一、凡過去聽到、看到龍的犯罪活動,由於種種原因過去未講,現在講出來,一律不

追究責任;

二、凡提供、檢舉龍的犯罪活動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給予表揚或獎勵;

三、凡由於不瞭解龍的犯罪活動,接受或為龍保管東西,主動交出來者,一律不追究

責任;

四、凡與龍有一般牽連的,只要主動說清事實,一律不追究責任;

五、凡參與過龍的活動(同案犯)只要說出事實真相,可以從寬處理;

六、凡直接參與犯罪活動,拒不交代,經查證落實後,從嚴處理;

七、凡破壞干擾偵破工作的,及時打擊;

八、龍的朋友、親戚、知情者、都應積極檢舉揭發;

九、檢舉形式。可以面談、寫檢舉材料,也可以向檢舉箱投報,任何人不得干涉。黨

團員、各級幹部要帶頭檢舉揭發。知情不報者,分別情況給予處理。

為了安全和審訊工作的方便,從6月1曰起,龍犯被轉移到武警部隊一間大辦公室關押

。同時閆淑霞亦被拘審,另處關押。關押龍的大辦公室內外,防範極嚴,室外有固定崗哨

和流動哨,室內四個屋角各有一名持槍警衛,晝夜輪流換班。室內的設施僅有一張供龍睡

眠的床鋪,安置在中央。為防止龍犯自殺,四壁蒙上了草簾子。除了上廁所,龍的吃喝睡

眠以至被提審均在此室。而審訊時所用的桌凳在審訊時才搬進來。從早到晚,龍犯鐐銬不

離身,只是在審訊時,才將手銬從背後挪到前面來。

隨著桌凳的撤走,一天的審訊結束了。龍治民側臥在床上一動不動,大腦卻在緊張的

活動。白天的審訊中,審訊者問的什麼,他回答的什麼,現在他不願多做回想,他的思緒

仍執著於屋裡的那三具未埋之屍:李雲、杜長英和收購酒瓶的小夥,執著於由這三人構成

的五月。如果沒有這三人,沒有這五月……他懊悔的正是這個五月

整個五月裡,龍治民想的最多的事就是挖個新的埋屍坑,因為東大坑以滿。

5月16曰他到縣城就是尋覓挖坑的勞力的。他獵到了杜長英,但沒有讓他挖坑,為什

麼呢?人熟,有危險性,較之劉慶娃,杜長英顯然精明許多。再說洋芋的確該鋤了。

在有杜長英之前,屋裡尚未置放被殺掉的獵物,可以從容的尋找挖坑的勞力,屋裡有

了杜長英的屍體以後,挖新坑的事一下子變的緊迫了。天氣變熱,屋裡放不住。收購酒瓶

的小夥模樣憨憨的,倒是個挖坑的合適人選,但是小夥急著要回去,怕不會在那裡給他幹

一兩天活。於是屋裡又多了一個等待新坑的屍體。及至第二天和造紙廠的出納員遭遇之後

,挖新坑的事簡直是火燒眉毛了!龍治民在以後的幾天頻頻出動。尋找挖坑者。5月26曰在

西關沒能把那個黑臉小夥獵到手,實在遺憾!卻叫了一個50多歲的老嫗!為什麼把一個不

中用的老太婆叫來呢?他也說不清了,一連數曰的沒有收穫使得他焦躁異常,顧不得獵到

的是什麼貨了。反正屋裡有了兩個待埋者,再多一個也無妨。5月28曰,他準備仍去縣城苦

苦尋覓挖坑人……

憨實有力,有求於他因而肯聽命於他的角色--如劉慶娃--的確不好物色。龍治民其人

想讓別人有求於他太難了。

龍不禁憶起年初挖東大坑的情景:太陽底下,劉慶娃只穿件紅色絨衣,猛的就象當年

龍在鎮安修公路時見到的挖掘機一樣。令龍厭煩的是劉慶娃老是問提親的事。龍就回到屋

裡,從炕蓆底下翻他那個用煙盒釘制的曰記本,然後把幾個女人的情況告訴劉慶娃:某某

某,家住哪裡,屋裡有幾口人等等。劉慶娃聽的滿心歡喜,說行呀行呀,啥時領我去看看

麼!因為人骨的事,他打發走了劉慶娃,坑只挖了一半,一米深。他得把東邊出線的口子

補上,又覺這樣還不保險,還需要將原來打出的坑線西移一米,這樣東邊就有一米長的坑

段需要填補。對他來說這是個不小的工程,補完以後,兩米長的坑變成了一米。需要另找

人把坑挖完。

他叫姜三合來,其實就是叫他來挖未挖完的坑的。在西關車站,起初他相中的並不是

姜三合。他老遠就看出姜三合是那夥從山外賣工回來的人中的頭兒。一問果然不差:村支

部書記,復員軍人。這樣的人他哪敢要啊!他相中的是另一個,大大的眼睛裡沒有一點神

的那個。但是姜三合卻擠到了前頭。那時龍就轉了個念頭:就弄個有身份的人試試!

到了王墹,當他要姜三合挖那個坑時,姜說:“你不是說要起豬圈嗎?”龍說豬圈自

己起算了,先挖蘿蔔窖。姜三合果然不像劉慶娃那樣憨實,他說:“你屋裡咋是這樣哩!

”懷疑屋裡窮的不像個家的龍是否出得起工錢。幹活的時候,姜三合東張西望,也許自覺

給這樣的窮戶幹活,有失身價,自尊心受傷,所以幹得懶洋洋的,不時吩咐龍治民遞煙倒

水。有一陣姜三合突然說:“我咋覺得這地裡陰氣很重哩!”嚇了龍治民一跳:“啥陰氣

?嘿嘿,=員咋還迷信哩……”

春節前夕,村裡人在村口進進出出,辦年貨,走親戚的,偶爾有人問他:“咋這陣挖

窖哩?”更多的人看一眼即過,招呼也不打。因為姜三合是個有身份的僱工,龍不能像劉

慶娃挖坑時那樣坐在門檻上享受做財東的那愜意,他得做點什麼,掂把鍁把姜三合撂上來

的土往外翻翻,心裡卻在唸叨:復員軍人給我做活哩,支部書記給我挖坑哩!

這時一個念頭突然從龍治民腦子裡冒出來,這念頭是由他的唸叨轉變來的:“支部書

記給他自己挖坑哩!”

這念頭讓龍吃了一驚,隨即便被它迷住了。叫姜三合來是讓他挖坑,是否幹掉他,龍

還沒有拿定主意,這要看姜的命大命小。坑挖成,估計也就天黑了,姜三合就得在龍家住

一夜。如果姜肯在堂屋裡弄個草鋪睡下,就算他命大,一夜相安無事,第二天客客氣氣送

他上路。對姜三合這樣的人動手,龍是很膽怯的。如果姜三合嫌堂屋齷齪,想到樓上睡--

而樓上放著具屍體--姜三合就沒命了。

龍清楚的記得那一幕,當姜三合剛攀上梯子準備上樓睡覺時,腦袋即捱了一撅,也不

知龍在那一瞬間心怯手軟,還是姜三合命硬,一撅沒有將姜擊倒,只見姜趴在梯子上渾身

顫抖,抖了好一陣子才倒下。過後龍治民也抖了起來,喃喃地說:“到底是個有身份的人

哩……”

追查同案犯的工作仍在繼續。

這時龍家門後的女屍已被認領。其名李雲,50餘歲,商縣居民,丈夫在西安某服裝店

任經理。李雲的戶口轉至西安,因在西安生活不習慣,又回到商縣。李雲的鄰居回憶,5月

26曰那天她稱去買雞娃。這與龍的供述一致。結合龍對誘殺杜長英的過程和姜家提供的姜

三合失蹤的經過,偵察人員判定西關和西關長途汽車站是龍經常出沒的地方。並作出如下

推想:如果有同案犯存在,龍就是他們派出的垂釣者,先由龍把獵物誘回然後由同案犯殺

掉。

商販們反映了很多情況,其中有兩種似有價值:

一、有一個名叫趙從計的人,三賢鄉趙村人,曾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1984年

春天出獄。經常在西關一帶遊轉。今年三四月間,情況反映者曾見趙與龍治民在西關蓮湖

邊嘀咕了很久。以後再也沒有見到趙。

偵案人員趕到三賢鄉趙村。趙從計不在,家裡人說今年三四月間就出門了,至今沒有

音信。趙離家的時候說他去西安古樓飯店幫工去。

偵案人員追到西安。在西安走遍大街小巷,沒有一個叫“古樓”的飯店。鼓樓嗎?偵

案人員把鼓樓一帶大小飯館查了一遍,被詢問者都說沒有僱用過一個叫趙從計的人。趙用

的化名嗎?但他的商縣口音無法掩飾,被詢問者都說沒有僱用過一個操商縣口音的人。當

偵案人員正在省城的茫茫人海苦苦尋覓時,從商縣來了電話:趙從計已回到趙村,並被拘

留。

趙從計在審查時說,他是在古樓飯店幫工,古樓飯店名字大,其實是一個夾在街巷裡

的小飯館,所以難尋。他現在回商,是因為手腳不乾淨的舊病重犯,被老闆辭退了,“5.

28案件”他在西安就知道了,西安城裡傳得沸沸揚揚。回商縣的路上他還想:龍犯是不是

他在3月間在西關遇到的那個禿頭矮子?趙從計他說他並不認識龍犯,二人的接觸就那一次

。當時他正在西關閒轉,是龍主動上前和他搭腔,問他想不想找個活幹。他正想找個事幹

,但他可不想挖什麼豬圈。他會炒幾個菜,想到食堂幹。他剛從獄裡出來,名聲不好,商

縣的大小飯館沒人僱他。龍就對他說:“那你咋不去西安呢?我要是有你那手藝,就去西

安幹。商縣沒有啥錢,殺人放火也弄不來幾個錢,一個個比你我還窮……”趙從計想想也

是,經一個獄友介紹,到西安去了。

趙從計的供述看不出什麼破綻。

二、魚好田,謝塬村人。有人說曾在西關見魚與龍犯有過接觸,什麼時間記不清了。

當時魚從懷裡摸出一把刀子樣的東西遞給龍犯,陽光下刀刃還一閃一閃的。交接時魚龍二

人還鬼鬼祟祟的,東張西望。什麼樣的刀子?情況反映者說他離龍魚二人有六七步遠。看

不大清楚,像是那種刀柄貼有鏤花塑料片的摺疊刀。

從龍家搜得的物品裡就有一把摺疊刀,柄上貼著鑲有暗花的塑料片。情況反映者辨認

以後,說好象就是這種刀。

另據謝塬村村民反映,魚好田此人整天顯得很神秘,彎腰走路,懷裡總像揣著什麼。

傳訊魚好田。

問:知道為什麼叫你來嗎?

答:不……知道。

問:龍治民的案子你知道嗎?

答:那知道嘛。

問:這把刀子你見過嗎?

答:……這種刀子很常見哩。

問:在西關你給龍治民一把這樣的刀子嗎?

答:那沒有那沒有……

(停止提問,給魚好田宣讀政策8條)

問:你該明白,我們這話不是隨便說的。

答:讓我想想……我曾經賣給一個矮子一把這樣的刀。龍治民是不是矮個?禿頭?那

就是他,給他賣過。

問:賣過?

答:是賣……咋啦?那會兒我從西安弄了幾把刀子,想賺幾個錢。

問:既然是賣東西,為什麼偷偷摸摸的怕人看見?

答:那是1983年,正搞“嚴打‘那種刀子派出所是不讓賣的。

問:你拿什麼證明你是在做買賣?

答:我一共賣出了十幾把,都是那種刀子。

問:能找個證人嗎?

答:哎呀,買我刀子的人我都不認識,讓我去哪裡找他們哩。對了,我們村的張旺就

從我這裡買過一把。

傳訊張旺。

問:你從魚好田那裡買過一把刀子嗎?

答:沒有沒有,他咋胡咬哩!

傳訊魚好田。

問:張旺沒有從你手裡買過刀子。

答:他咋說沒買過刀子哩。我記得很清楚,他愛打野兔,要刀子剝皮,就在場邊的轆

轤跟前我給他的刀子。

魚好田與張旺對質:

魚:張旺,你要實話實說哩。

張:我咋沒說實話?鄉里鄉黨的,你咋胡咬?

魚:人家有8條政策裡(魚向張說8條政策)。

張:我是從魚好田那裡買過一把刀子。

提審龍犯。

問:你屋裡的這把刀子是怎麼來的?

答;買的。

問: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從什麼人手裡買的?

答:在西關買的,花了兩塊多。

經調查,龍治民的刀子是從魚好田手裡買的,但魚好田賣兇器給龍實屬無意。可以暫

時排除魚的同案嫌疑。

未完待續,下集在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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