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途末路:連環殺手楊新海落網紀實《九》

膽小如鼠與膽大包天二

在孟樓鎮作案之後,楊新海估計,因為當時是黑夜,那位受害的婦女不會認出他;因為這次作案時沒有殺人,警方也不會太在意,所以他並沒有逃遠,仍舊在鄧州市孟樓鎮一帶轉悠,伺機尋找作案機會。

2002年7月下旬,楊新海利用孟樓鎮逢集的機會,混在趕會的人群裡在孟樓鎮上購買了作案工具。他先花七塊多錢在地攤上買了一把四磅八稜錘,錘把長有一尺三四寸的樣子,他捏著錘把掂在手上試了試,不由得脫口說道:"行,挺好使的。"說完,他知道自己說走嘴了,心裡打了個寒戰。他慢慢抬頭看了看賣錘的人,見那人只顧做生意,並沒在意他說的話,這才放下心來,趕緊把錘裝進塑料袋,付了錘錢,離開這個地攤。他又換了一個地攤,花四塊錢買了一把剪刀,然後又在百貨門市部裡買了手套、手電筒。在一個村子裡偷了件老頭兒穿的衣服。

作案工具準備停當以後,楊新海騎著偷來的自行車,自行車上胡亂的帶一些氣球、指甲剪之類不值錢的小東西,裝作做小生意的模樣在鄧州市孟樓鎮一帶轉悠。一天下午,他在孟樓鎮白樓村發現了目標。

白樓村的東南角,有一座獨立的院子,院門朝南,院子裡住著一對70多歲的老夫婦,領著一名只有十四五歲的小女孩,那個天真可愛的小女孩吸引了他的目光,楊新海當即決定把這一家作為他侵害的目標。

當天夜裡,楊新海就睡在離白樓村不遠的一個地頭上,他把偷來的那件老頭衣服和剛買來的作案工具枕在頭底下,可能由於太累了,這夜他睡得很死,一覺醒來,已是凌晨3點多鐘。夏日的早晨,4點時天色已經微明,但楊新海發覺四周仍然很靜,就急忙爬起來,來到白樓村東南角的這家院子前,但是,由於動身太晚,走到地方時天已快亮了。他算了算時間,覺得那兩個老人現在差不多該睡醒了,如果進去被他們發現了,就作不成案了。再者,即使不被他們發現,時間也很倉促,如果作案後天已大亮,很容易被村民發現,自己便無法脫身。於是,膽小如鼠的他很快退到白樓村外,把老頭的衣服脫下來,塞到白樓村東北方向的一個麥草垛裡,以備再來作案時用。他又像個幽靈似的在周圍一帶地區轉悠開了。

膽小如鼠與膽大包天三

2002年7月27日深夜12點多,楊新海再次來到這座小院落。他見這家雖然大門很破,門是兩扇木門,但門頭上有門樓,不好直接從門上翻過去。大門兩邊的院牆不高,牆跟前還堆有不少木頭。楊新海蹬著牆下的木頭,從大門東側的院牆番強進入院子。

院子北邊有3間正房,門朝南,東邊一間廚房,門朝西,房子非常破,正房睡一個老頭,廚房睡著一個老婆婆和兩個小女孩,兩個屋門都沒有關。楊新海本來是頭天看見這家有小女孩才來作的案,現在見又多了一個小女孩,不禁暗暗竊喜,也促使他更加兇狠地作案。楊新海闖進正房,先用錘打昏了老頭,接著用剪刀直戳他的心臟,又用剪刀剪斷了他的喉嚨,然後用被子矇住他的頭,轉身去了廚房,用鐵錘打了老太太和與她一頭睡的小女孩。

楊新海落網後,辦案人員問他,人都已經殺死了,為什麼你還要鉸他們的喉嚨?

楊新海回答說:"我是不想讓他們喊叫,也怕他們醒過來喊叫。"

他把這一家四口殺死之後,開始在兩個屋裡找錢,翻了抽屜、床鋪、箱櫃,兩個屋裡都翻遍了,結果啥也沒有找到。他歇了口氣,開始借兩個女孩的屍體發洩獸慾。

案發後,鄧州市公安局認為案情重大,立即向南陽市公安局作了彙報,兩級公安機關的刑警們迅速趕到案發現場。公安機關在現場勘查中發現:死者尚群英,屍體用帶有白色、灰色、黑藍色補丁的單子覆蓋,屍體左手指上有毛髮,兩個女孩的屍體均用灰白色被子覆蓋,上有大量血跡及少量毛髮。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刑事技術鑑定人員,還在送檢的現場提取物中撿出了少量精子。南陽市公安局將現場遺落的毛髮和精子一起送到湖北省公安廳,要求進行刑事科學技術鑑定。鑑定結論證實,從送檢的精斑中檢出男、女二人混合DNA,其DNA分型中有與現場遺落的毛髮中的DNA一致的部分。這是公安機關提取在案的送檢物中,第二次檢出了楊新海的DNA圖譜。但是,由於人海茫茫,楊新海混跡於人群中間,公安機關一時無法把他分檢出來,但這次將楊新海的DNA圖譜再次記錄在案,無疑又把偵破楊新海案件向前推進了一步。

一枚殘存的穿襪足印一

2002年10月下旬,又一個冬季就要到了。這時的楊新海,在流竄作案中已經欠下多條人命,他對鮮血迸濺的場面和受害人臨死前痛苦的表情已經毫無感覺。楊新海每天要做的就是兩件事,一是尋找作案的機會,二是躲避公安抓捕;他殺人的目的也只有兩個,一是搶錢,二是弓雖.女幹。楊新海每作一次案都把作案工具扔掉,然後準備作案時再重新購買。

2002年10月21日,楊新海在西平縣城又買了一柄帶有一尺多長把子的四磅八稜錘,還買了手套、手電燈、鞋、小刀,並準備了一些替換的衣服。當天下午,來到西平縣宋集鄉境內,在毛莊村一帶轉悠,轉到天黑以後,他開始下手偷盜了。

在毛莊村翟胡莊東南角,楊新海發現有一座不大的房子,房內只住著一個老漢,而且看上去還比較富有。他趁老漢睡著以後,偷偷潛入室內,偷了他的幾塊錢現金和一個3000塊錢的存摺,順手拿走他一個充電式的手燈。

這次盜竊沒有使用作案工具就輕易得手,並沒有滿足楊新海的慾望,他似乎嫌棄這次出手太順利,不過癮,又在村子裡繼續尋找新的作案目標。他轉到村子西頭,看到有一個院子門朝南,院牆不太高,靠近院牆往裡看去,見院內3間平房,西邊有一間廚房,院裡還停著一輛四輪車,院子一角蹲著白乎乎的兩隻鵝,可能是他的腳步聲驚動了它們,從院子裡傳出兩聲鵝叫。他想,這家人既有車又有鵝,日子過得肯定不錯,家裡一定有錢,於是,便把這一家選為作案目標,決定進去搶錢。這裡是村民方春和的家。2002年10月22日凌晨,楊新海將一雙大號的襪子分別套在雙腳上,然後雙手戴上了手套,從西邊廚房的煙囪邊扒著牆頭翻進院子裡。落地時,他的身體自然地往下一蹲,在牆裡邊留下了一個穿襪的足印。

楊新海躡手躡腳來到正房門前,輕輕一推正房的雙扇門,門開了。原來這家人睡覺時只在院門裡面上了鎖,並沒有鎖臥室門,讓楊新海輕而易舉就闖進了臥室。楊新海走進正房,見西邊和中間都沒有人。東邊那一間,靠東牆頂南牆南北放一張床,一家三口睡在這張床上。男的頭朝南在外邊睡,小女孩和爸爸一頭睡,女的頭朝北在裡邊睡。楊新海看他們睡得很香,並沒有發現他的到來,便先翻了他們的衣服,沒找到錢。他惟恐時間長了把他們驚醒,便用鐵錘分別砸了他們的頭部,然後接著找錢。

楊新海自小生長在農村,他對農村的環境特別熟悉,對農村人放錢的地方也瞭如指掌。他忘不了,他在汝南埠鎮上高中的時候,每次回家要錢,父親不是從那個破得已認不出顏色的木櫃子裡拿出一個布包包,就是從幾層破舊的衣服底下拿出一個布包包,然後揭去一層層的包裝,用粗糙的大手捻出一張或兩張帶有汗味的紙幣來,很莊重地交到他的手上。他還清楚地記得,他臨離家出走的那天下午,他最後一次回家要錢,父親是從床頭的席下拿出來的,父親說,那錢過年時沒捨得花,是準備開春時買化肥農藥用的。父親從那疊沾有油汗的紙幣中抽出50元來,神態非常嚴肅,那種神態就像是在交一件傳家寶。當時,楊新海覺得父親太可憐了,但隨後,他並沒有依靠著自己的雙手,用辛勤的勞動去改變父親的處境,而是單單記下了父親存放錢的地方。在他以後的每次作案中,他都按照父親存錢的方式去翻找受害人家裡的錢,這種方法屢試不爽。楊新海落網後,他在自己的交代中曾經這樣寫道:"我偷他們的錢就像拿自己的錢一樣。凡經我盜竊過的,絕不會留下一分錢。"

這次,楊新海仍然是按以前的模式繼續找錢。他先是翻箱倒櫃,然後翻找床上地下,終於在男人睡覺的床蓆下邊,找到了一個壓著的紙片子,在紙片子下找到260多塊錢。楊新海朝屋裡四下看了看,再也沒有了放錢的地方,便殘忍地拉過小女孩屍體進行了性侵犯。

一枚殘存的穿襪足印二

第二天,西平縣宋集鄉翟胡莊的村民們仍和往常一樣,平靜地生活著,沒有誰能夠想像得到,他們的鄰居方春和一家人遭了天大的災禍,直到次日傍晚,他們的一個鄰居偶然從他家門前經過,方家的慘劇才被發現。

村民劉文珍是方春和的西鄰,2002年10月22日上午9點多,她從方春和家院子前面走過,發現院門還沒開,從裡面傳來一群豬的叫聲。劉文珍感到有點奇怪,因為農村人早上開門都不會這麼晚的,但她當時只是想,方春和的媳婦武清華懷的第二胎已經有八九個月,就快生了,此時方春和八成是陪媳婦上醫院去了。

可到了晚上8點多,劉文珍在一個鄰居家看過電視回家,又從方春和家門前經過,他家依然是一團漆黑,院裡的豬叫聲更響了。劉文珍預感到有什麼不測的事情發生了,扭頭去了方春和的父母家,告訴他們:"春和家一天都沒人在家,你們是不是去給他家喂一下豬。"這時,方春和的母親也覺得一天沒見到小兒子家的人,有些不放心,即便是他領著媳婦去了醫院,也得給父母說一聲啊。於是,便讓方春和的哥哥方春華去他家看看。

方春華拿把手電燈照路,到了方春和家的大門口,卻見大門緊閉,他敲敲門喊了幾聲沒人答應,便也從西邊廚房的煙囪邊扒著牆頭翻進了院子裡。方春華落腳的地點,幾乎正好是楊新海的落腳地點,他的腳印也幾乎重疊在了楊新海的腳印上,這使得楊新海留下的原本清晰的腳印變得模糊不清起來。但當時方春華卻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更沒有意識到,他的弟弟一家人已遭到滅門之災。

方春華來到院裡時,豬圈裡的豬聽見來了人,叫喚得更厲害了,方春華循著豬叫的聲音,用手電筒照過去,發覺兩頭豬擠在豬圈門口,一齊用嘴拱豬圈門,好像爭著要出來的樣子。此時方春華顧不上去管豬的事,他先要知道弟弟家的人幹什麼去了。他移過手電燈的光柱,朝堂屋的門上照過去,發現方春和家堂屋並沒有上鎖,門開著有條縫,從門縫裡透出陰森森的黑暗。他以為弟弟一家人都不在家,但家裡沒有人為什麼又開著門呢?方春華推開門進屋用電燈一照,眼前的情景令他大吃一驚。只見弟弟方春和與他的女兒頭上血糊糊的一片,他大著膽子到近前摸了摸他們的身上,已經冰冷,說明這父女倆已被人殺死。弟媳武清華頭朝北蓋著被子躺在床上,生死未卜。

方春華急忙從屋裡跑出來,他想趕快到門外叫人,但剛走到堂屋門外,他聽到武清華在屋裡"哼哼"的聲音,便急忙找人把她抬到車上送醫院搶救。隨後,有人打110電話報了警。後來,武清華經搶救雖然保住了性命,但孩子卻流產了。經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傷情鑑定證實:武清華由於開放性顱腦損傷,已構成重傷。

一枚殘存的穿襪足印三

西平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立即將案情向駐馬店市公安局作了彙報。隨後,兩級公安機關的刑警們迅速趕到發案地點。刑警們各司其職,很內行地進入了現場勘查、屍體檢驗和步法追蹤等各個偵查環節。

在勘查現場中,細心的刑警們從方春和家西邊廚房煙囪旁邊的牆頭下,發現了一片雜踏的足印,隨即圍繞這些腳印展開調查。在現場調查中得知,穿著鞋子的那部分腳印是方春華留下的,經對方春華留下的腳印進行排除,刑警們發現了一枚殘存的穿襪足印,這枚足印殘缺不全,看上去只有前腳掌著地,但卻很大很寬,刑警們認為,這枚足印肯定是犯罪分子所留下的,於是,先對這枚穿襪足印進行了提取,隨後對這枚足印展開追蹤。通過追蹤發現,這枚足印是往受害人屋裡的方向去的,由此判斷"10·22"案件的案犯是直接穿襪進入室內的。這一判斷引發了刑警們的思考:犯罪分子既然是穿襪子進入室內的,那麼,他離現場肯定不會遠;因其腳印又寬又大,可以斷定犯罪分子是一個青壯年男子,年齡應在25-40歲之間;從案犯對現場的熟悉程度、作案手法的嫻熟以及作案後即迅速遁跡等方面綜合分析,判斷罪犯應是一個本地人。

按此指導思想,他們把破案的重點就放在宋集鄉附近的村鎮,對年齡在25-40歲之間的所有男子進行排查。警方將周圍5公里範圍內的5個鄉鎮、56個村莊劃入了偵查範圍,當時共排查此年齡段的人員5924名,共讓4816人核對了穿襪足印。但核對的結果,沒有一個人的腳印能比得上提取的腳印寬大。刑警們仍不肯放過這一線索,繼續對排查人員中個別平時有劣跡的進行重點審查、篩選,從中排出重點嫌疑人38人,再逐一排出這38人在"10·22"案件發案時的活動時間表,以期發現其有無作案時間。經過多日的工作,最後排出兩名重點嫌疑人員。這兩個人,一個27歲,一個34歲,以前都曾有過劣跡,案發期間,他們都在外地打工剛剛回來,但一時又提供不出在外地打工時的證明人。但不久,去外地調查的人,證實了這兩個人案發時確在那裡打工,這兩名嫌疑人也被排除了。

隨著一個又一個的嫌疑人被排除,警方當時很迷惑:犯罪分子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的腳為什麼那麼寬那麼大?直至楊新海被抓獲後供述,才知道當時他是害怕留下鞋印,而將襪子套在鞋上的,警方這時方才恍然大悟。

事隔一年半以後,兇手楊新海早已伏法,記者來到受害人方春和的家時,看到方家的3間紅磚瓦房已略顯破敗,院內的牲口圈也已經塌了一邊,這個原本充滿生氣的家庭現在已經物是人非,滿目悲涼。方春和的大哥大嫂和其80歲的奶奶住在這裡,方春和的愛人武清華雖然被搶救過來,但由於傷勢太重,幾乎成了植物人,大哥大嫂平時既要照顧老奶奶,又要照顧這個終日臥床的弟媳婦。聽我們問起方春和一家被害的事,方春和的奶奶坐在門邊,眼睛裡充滿著悲傷,一句話也不說,方春和的大嫂只要一提起兄弟一家人的悲慘遭遇,總禁不住淚流滿面:"他們一家出事是在2002年農曆九月十六日晚上,好慘啊!"說著說著就哽咽住了,她從肩上取下頭巾,擦起眼淚來。

我們也就不再追問什麼,反過來安慰她:"兇手已經被槍斃了,政府為你們雪冤了,往後就好好地過日子吧。"沒想到大嫂淒涼地說:"人都沒了,還過個啥呀?"

看著方春和一家劫後的慘景,聽著大嫂無比悲傷地訴說,誰不為這個遭到滅門之災的家庭感到惋惜和悲痛啊?

未完待續,下集在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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