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變信服

“如果你們區紀委監委還是像街道一樣應付我,不要說區,就是市紀委監委、省紀委監委,我也會去的。我既然實名舉報了,就是要較較真!”前不久,在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紀委監委信訪舉報接待處,一位舉報人對接待人員高聲說。

該舉報人反映本村村幹部侵佔集體土地徵地賠償金。但經過該區仁和街道調查,其反映情況不屬實。由於不滿街道有關職能科室和街道紀工委回覆意見,舉報人便來到區紀委監委信訪舉報接待處反映問題。

鑑於該舉報人已多次向屬地街道反映過,對他們已不再信任,根據餘杭區紀委監委新出臺的《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指定辦理實施辦法》,餘杭區紀委監委決定,指定黃湖鎮紀委承辦該信訪舉報件。

經過黃湖鎮紀委調查,該村徵地款賬目清楚、資金去向明確,舉報人舉報的問題失實。但怎樣才能讓舉報人信服,獲取對方的信任呢?

在徵得舉報人同意後,黃湖鎮紀委主持召開了信訪舉報公開答覆會,邀請舉報人、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參加,由專業的財務人員現場解答疑問。

“這筆錢我確實拿到過”“這個字是我本人籤的”“這個賬目很清晰”……在舉報人的監督下,經過現場核對,所有人員確認賬目清楚。事實確實與街道職能科室的情況說明一樣。在參與整個公開答覆會後,舉報人的情緒已沒有之前那麼激動。

之後,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又到舉報人家裡進行家訪。在家訪中,舉報人道出了心聲:“我當村幹部時規規矩矩、嚴格自律,退職後聽村民說某某村幹部用徵地款吃吃喝喝,還裝進自己的口袋。本來只是想去街道問問,但每次都被應付,所以我很不滿意。”

“這次區紀委監委這麼‘較真’,我也總算是把事情弄明白了,我很信服、很滿意。”舉報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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