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安局招聘126名警務輔助人員

招聘要求和計劃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18週歲以上,28週歲以下(1990年9月至2000年9月期間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不低於175釐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5釐米,體型勻稱,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徵,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單側裸眼視力不低於4.6(報考特、巡警職位的單側裸眼視力不低於4.8),無色盲,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4、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員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滕州市常住戶口(2018年9月30日前獲得);

6、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在讀學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③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④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⑤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⑥有吸毒史或毒品檢測為陽性的;

⑦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⑧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⑨正在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工作的;

⑩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職位和計劃

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126名。具體職位及計劃如下:

警務輔助人員A和B職位,主要參與特、巡警日常巡邏工作,不交流其他崗位使用;警務輔助人員C職位,主要輔助交通民警開展三、四輪電動車整治工作,由交警大隊統一管理使用;警務輔助人員D職位為鎮街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由各派出所統一管理使用,市局輔警辦可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

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需本人前往現場確認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招聘方將根據上述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審查及目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滕州市人力資源市場(善國北路38號)。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1)滕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完整無漏項,留存原件一份;同時報送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電子版命名為“報名職位+姓名”,發送到滕州輔警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

(2)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按指印,留存原件一份;

(3)身份證。查看原件,留存複印件一份;

(4)戶口簿。查看原件,留存複印件一份;

(5)照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6)個人徵信報告。留存原件一份;

(7)退役證件。查看原件,留存複印件一份;

(8)畢業證書。查看原件,留存複印件一份;

(9)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本人畢業證書證明(高中學歷不需要出具)。登錄www.chsi.com.cn/xlcx查詢下載,使用A4紙打印並在背面註明個人查詢帳號、密碼,以備查詢真偽。留存打印件原件。

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如發現偽造、謊報、隱瞞情況的,將取消報名資格。如所留通訊方式無法聯繫,影響考試,責任由報名者本人自負。

4、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比例少於聘用計劃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核減的聘用計劃調整到應聘人員較多的職位。

體能測評

參與體能測評環節的應聘人員需持身份證按照規定時間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必須本人領取,不得代領),在規定時間未領取通知書者,視為棄權。屆時會以電話通知領取通知書。

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以通知書為準。由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體能測評通知書按要求參加測評。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自願放棄。

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

測評工作主要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筆試人選。

筆試

體能測評後,將組織達標的人員進行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後,根據招聘職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政審範圍人選。筆試成績並列的,退役士兵和學歷高者優先確定進入政治考核範圍人選。如同等條件,則按體能測評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時間由短到長確定進入政治考核範圍人選,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時間並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時間由短到長確定進入政治考核範圍人選。

政治考核和體檢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應聘輔警的情形。政治考核的人員範圍為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二)體檢

政治考核合格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按照山東省人社廳、衛計委和公安廳《關於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執行。體檢工作在指定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複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三)遞補

對應聘人員因放棄政治考核、體檢或政治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為政治考核、體檢對象。

公示聘用和待遇

經政治考核、體檢合格,按照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滕州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見,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新招聘輔警實行試用期制度,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受聘期間,實行軍事化管理,必要時集中住宿,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執行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考試舉辦方或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我方將保留追究當事人(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繫方式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由滕州市公安局、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滕州市公安局輔警管理辦公室具體開展招聘工作。

聯繫電話:5545618、5517959、55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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