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通「風聲」更緊了,地市級分公司紀檢機構全部改派駐

中國聯通“風聲”更緊了,地市級分公司紀檢機構全部改派駐

近日,中國聯通印發《關於切實發揮地市級分公司派駐紀檢組監督作用的意見》,對推動地市級分公司派駐紀檢組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理順監督關係、聚焦監督重點、提高監督實效、強化監督保障等作出明確規定。

2017年在部分省級分公司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後,2018年中國聯通在全系統全面推行地市級分公司紀檢機構派駐制改革,目前全部派駐紀檢機構和人員已到位,實現了所有地市級分公司及分支機構紀檢機構派駐全覆蓋。

此次出臺的《意見》,明確了地市級分公司派駐紀檢組對駐在分公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的職責。《意見》指出,派駐紀檢組是由省級分公司紀委派出、對地市級分公司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日常監督職責的常設機構;派駐紀檢組組長專司紀檢職責,不分管駐在分公司其他業務工作;派駐紀檢組日常工作不受駐在分公司領導,其工作任務由省級分公司紀委統籌安排。

《意見》指出,派駐紀檢組要加強政治監督,聚焦“關鍵少數”,強化對駐在分公司政治生態狀況的監督,推動加強紀律建設和作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氛圍;要高度警惕企業中的“七個有之”,重點監督發現駐在分公司各級領導幹部不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弄虛作假的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作為不盡責不擔當的問題,違反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獨斷專行、搞“一言堂”的問題,選人用人上任人唯親、拉幫結派、團團夥夥的問題。《意見》對派駐紀檢組監督駐在分公司選人用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以及做好乾部“畫像”評價等作出了具體規定,釐清了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同駐在分公司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兩者之間的關係。

《意見》指出,派駐紀檢組要廣泛拓展發現問題的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科學合理確定監督方式,凡不符合紀檢機構“三轉”要求的都應當退出。《意見》強調,派駐紀檢組必須如實、客觀、及時反映監督情況,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派駐後駐在分公司發生大案要案窩案的,對派駐紀檢組組長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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