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常见问答75问|人力资源

社保常见问答75问|人力资源

问1:社保关系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答: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问2:社保断交已经快三个月了,有没有什么影响?个人账户会清零吗?

答:

社保断交三个月,对说养老保险来说没有影响,因为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以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最低缴满15年就可以了。但是医疗保险如果断交三个月以上,缴交年限就会清零,对个人账户也没有影响。

问3: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何益处?

答:

对职工个人而言,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项好处:(1)增加职工个人收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所缴住房公积金全归职工个人所有,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2)低息贷款。职工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较商业贷款低的利率。(3)税收优惠。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务部门规定限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4)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房、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支出;(5)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退休、户籍迁出本市、重大疾病等八项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4:深圳哪些人员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答:

哪些人员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住院医疗)?1、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3、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本市户籍人员能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1、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4、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问5: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包含哪些疾病?

答: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参保。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疾病?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问6:什么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

你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立法强制实施,并通过建立基金,使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享受条件,主要包括年龄条件,工龄(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条件,以及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二是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标准,主要是针对不同的离退休条件,而区别不同的保障水平;三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的筹措、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监督检查等制度。

问7:如何将社保跨省转移?社保跨省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答:

社保跨省转移流程:一、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二、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三、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四、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五、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六、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七、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八、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问8: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答: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从缴清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从欠费到补清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问9:补交养老保险金时,要交滞纳金及利息吗?

答:

需要。补交1992年7月31日以前欠费的,补交的利息从1992年8月1日算起;补交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欠费的,补交的利息从欠缴之日算起。补交的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1999年1月1日以后欠缴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缴纳欠费额2‰的滞纳金。

问10:参保后什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答:

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全员参加医保。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职工和退休人员从完清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3方面的待遇:一是个人账户;二是住院报销;三是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问11:如因工作变更或户籍迁移,是否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

工作变更的,如工作单位变动范围都在本市内,无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工作单位到市外流动就业,必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还需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问12:农村户籍人员从单位离职后,是否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

答:

可以。单位停保后,将养老保险关系办理转出,以个人身份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者乡镇社保所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问1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14: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计算?养老保险每月领多少钱?

答:

社会统筹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对于养老金的领用一般有两种形式,对于基础养老金部分,如果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则退休之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若该退休者没有基础养老金,将一次性支付所有个人账户储蓄额,若该退休者同时缴纳了基础养老金,则将这一部分并入基础养老金部分,按月发放。正如上文提到的,企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组成,每月能拿到企业基础养老金数目=(参保人员退休时全区上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50%*缴费年限*1%;每月能拿到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值得注意的是,退休岁数越大,计发月数越少。总的拿到的养老金就是这两者的和。

问15: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

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特定治疗项目)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含特殊病种门诊特定治疗项目)医疗费用由职工补充医保基金或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问16:达退休年龄但社保不满15年怎么办理退休?

答:

案例:(以南京为例)问:我父亲雨花农转非户口,今年62岁,54岁开始参保,养老保险只缴纳了8年,按原来政策要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退休,也就是要69岁退休,现在新政策出台,是不是可以提前领养老金?答: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本人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并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费至满15年,并按本人最后一个月的缴费标准以及10%的年递增率计算一次性缴费额。

问17:换了城市工作,原参保城市医保卡中的钱怎么处理?

答: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可凭相关资料转移或支取个人医疗账户余额。

问1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用途和划账比例是多少?

答: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参保职工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划账比例为: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12%;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11%;2006年7月1日起为参保人员本人缴费基数的8%(即用人单位缴纳的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问19: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

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问20: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

答: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参保个人、政府以及集体组织等按规定缴纳或筹措的,专门用于支付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专项基金。

问21: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

答: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等。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定的产假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重复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负担医疗费用。

问22:个人社保明细清单查询、打印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

1、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2、单位查询、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查询、打印个人参保明细清单属不收费业务。

问23: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应该怎样处理?

答: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接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转入接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问24:退休报上去了,多长时间能批下来?

答: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女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问25:金融社保卡是什么?

答:

金融社保卡是增加了银行借记功能的社保卡。办理面向的主要对象是参加社会工作的劳动者。非在园在校的少儿,在园在校的少儿和大学生在成为参加社会工作的劳动者之前,是不能办理金融社保卡的。

问26:医保用药有何规定?

答: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问27:为什么有了孩子还要交生育保险?

答: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具有社会性和强制性。全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合作、所得再分配"的社保基本原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的法令,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社会统筹、互助共济。

问28:未在参保地生育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答:

如在参保地以外的地方生育,除了要到参保地的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去办理一个备案手续(填写异地生育的申请)外,费用仍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去报销。

问29: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到达国家法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计发办法如下:(1)新人: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2)中人: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与"新人"相同。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月调节金2006年按130元发给,以后每年月标准递减13元。(3)老人: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仍按我省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为使新老办法平稳过渡,设置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职工平均工资以2005年我市计算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准,平均缴费指数统一算至2005年12月。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计发标准所形成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原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时,高出部分比例核定发给:2006年退休的,按20%核发;2007的退休的,按40%核发;2010年退休的,按100%核发。从2011年1月1日起,新老办法不再比较,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执行。

问30:退休后养老金还会涨吗?

答:

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仅取决于退休时计发的数额,还要随着国家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而增加。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调整方案。

问31: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答:

你好!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通俗地讲:"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问32:职工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

你好!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目前个人按8%,用人单位按20%的费率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以下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按月代扣,随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起由企业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问3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

你好!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问34: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问35:我在广州工作,符合什么条例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答: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3)有购买合同;(4)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7)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36: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答:

(1)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当与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

问37: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常识?

答: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处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入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借款被告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个人住处房公积金借款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城镇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2、购、建自住住房并具有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4、有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5、同间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并提供担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1、贷款额度:购买商品住房为不超过所购房产合同价的70%(七层以下)或60%(七层以上小高层或高层);购买二手房为超过所购房屋协议价的60%,并且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60%;最高借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购买商品房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其他住房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且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3、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实行合同利率,遇合同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问38:社保和商保有什么区别?

答:

一、保险性质社保是国家和企业对个人的医疗和养老的一种福利体现,是是国家性质的福利制度体现。而商保是一种个人行为,是自愿的,多规划就多有,少规划就少有,不规划就没有。二、缴费时间社保的养老连续缴费15年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后就可领取,活得越久,领的越多;而商保缴费须一次缴费,缴费量大,收益却相对平衡。三、缴费多少社保的缴费按照月交方式,金额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增加。而商保是个人能力行为,多交多得,少缴少得。四、回报率不同社保的回报率要高于商保。社保国家背景,无风险,收益稳定;商保商业背景,风险高,不稳定。商保一次性缴纳,收益固定,社保每月缴纳,持续缴费时间越长,每月领取金额越多。如一个员工,他15年共缴纳了16702元,单位帮他缴纳了41755元,合计缴纳了58547元。如果他退休后只活了10年,他一共可以领取270,373.4元。如果活20年,合计可以领取800,116.15元。如果退休后活了30年,那他可以一共可以领取1,943,791.03元。;而商保则需每年缴纳10000元,退休后每月领取800元退休金,投入大,回报少,不稳定。五、养老和医疗保障时间社保是活多久保多久,越长寿受益越多;而商保的养老,只有部分产品是保终生的,大多数只能是定期保到多少岁,医疗保险基本是交一年保一年。六、防通胀功能社保的费用会随着通胀的变化水涨船高而增加;而商保缴费是相对固定的,且其分红、理财型保险浮动的利率可以抵御通胀,防止我们的钱随利率的变化而贬值。

问39:五险一金是什么?交了有什么用?

答: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包含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作用是,如果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问40:"五险一金"的缴纳技巧及注意事项

答:

"五险一金"的缴纳技巧1、养老保险缴纳越多受益越多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每月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国家会通过物价和养老金整体水平对养老金进行调整,缴纳越多、时间越长、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还没参保的赶快通过点米社保通代缴吧,就当是长期储蓄。2、医保缴费需达到国家规定年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3、失业保险需缴费满一年才能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须在离职后的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4、生育保险关键时期要连续。生育保险与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差不多,一般都是一年,只有缴满一年及满足其他生育保险政策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参保期间女职工或男职工妻子怀孕,若当中变换了工作单位,只要生育保险缴费没发生中断,就不影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一旦缴费中断,生育保险待遇即取消。因此,提醒广大参保职工,本人怀孕或妻子怀孕离职的,可选择点米社保通继续代缴社保。5、48小时内抢救无效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条件,比如必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伤残待遇必须由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等等。如果条件不成就或者丧失后,那么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可能终止或者丧失。社保局相关专家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死亡时间则以医院出示的死亡通知书上面的时间为标准,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6、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因为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另外,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上限须纳税。"五险一金"缴纳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但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交得越多,养老金也越多。2.失业保险必须要交。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像深圳规定是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需重新办理。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支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离职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或者直接支取出来。5、五险一金为政府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

问41:一生在多地参保缴费,应在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答:

根据《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总之,要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问42: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

答:

你好!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一次性补费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本人自愿,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按规定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43:企业破产、解散、兼并后,被一次性安置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

你好!目前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一些企业破产、解散或被兼并,部分职工被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若被其他单位招用,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目前养老保险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未被单位招用,个人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缴费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计计算。

问44:参保人员就业单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答:

你好!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省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跨省、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的同时,须转移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的本息及1998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问45: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答:

你好!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本息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继承额为:(1)企业在职职工死亡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及利息;(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全部继承;(3)退休人员死亡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中的个人缴费及利息。

问46: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答:

报销生育保险待遇不看独子证,而看你只要是有准生证就可以,准生证就是计生部门颁发的符合政策的,可以生育的,都可以报。二胎和一胎申请材料一样,需携带结算单1张(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生育审核表1张,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张,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等,生育证、出生证到社保局医保中心进行申报。但需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待遇,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由于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也意味着,生“二孩”女方会少30天的生育津贴。

问47:辞职后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吗?

答: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只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不是全部条件。生育保险是以单位名义投保的,费用全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保险金也由社会保险处支付给投保单位,而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因此,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不再是单位的人,自然也就无法再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另外,用人单位投保了生育保险之后,其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相关费用是由社会保险处承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怀孕期间以及生育后一周年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刚好期满的,劳动合同必须延长到小孩满一周岁时为止。因此,女性职工怀孕后有权继续工作,并享受相应的产假和哺乳假。那样,自然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问48:如何更改参保的身份证号码或姓名?

答:

更改参保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以下两种情形:(1)属参保企业的原因造成错误的,须由企业出具证明,并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变更表》,到社保征收部门办理更改手续。(2)属******部门原因造成错误或进行变更的,须由该******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原身份证号码(姓名)和现身份证号码(姓名)同属一人,并说明原因。同时缴费企业须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变更表》,到社保征收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问49:哪些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

答:

以下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1、失业期间;2、服刑期间;3、没有获得劳动收入的;4、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问50:多个地方参保如何领取退休金?

答: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实施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转换,目前深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中劳务工超过650万人,成为新政实施后深圳受益最大的群体。近日有不少劳务工询问:“多地打工多地参保,最后到哪领退休金?”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劳务工分4种不同参保情况有不同的退休地选择。对于在深圳打工的异地劳务工,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且其中有10年是在深圳参保缴费,则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此外,我市还扩大“延缴延退”范围,符合条件的异地劳务工可以在深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根据参保情况选退休地“多地打工多地参保,最后到哪领退休金?”“劳务工具备什么条件可在深养老?”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劳务工分四种不同参保情况有不同的退休地选择。第一是参保人在户籍地有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的,可选择户籍所在地为退休地,之前在各地参保的关系以及相应资金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第二是参保人在户籍地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他在养老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将该参保地作为退休所在地,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相应资金都可以转到退休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在深圳打工的异地劳务工,如果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并且其中有10年是在深圳参保缴费,则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第三种情况是参保人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但是他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又不满10年,就要将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据社保工作人员介绍:“比如一名湖南籍的劳务工,在湖南老家没有养老保险关系,他在深圳打工参保满10年,之后又到浙江打工参保5年,那么他可以选择深圳作为退休地,领取养老金。”第四种情况是到多地打短工,每处参保的时间累计都不超过10年,这种情况最后由户籍地“兜底”,之前在各地参保的关系以及相应资金都可以转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延缴延退”扩大到非广东籍劳务工以前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广东省籍劳务工,才能在深“延缴延退”(即“延迟缴费、延迟退休”)。我市新的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后,“延缴延退”扩大到非广东籍劳务工。按照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本市参保人、或者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保工作人员举例说:“比如一名外省籍劳务工到60岁时,在深圳已经参加13年的养老保险,他可以在深圳继续缴纳2年的养老保险直至交满15年,等62岁的时候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暂不转入养老保险不影响待遇劳务工张先生刚刚来到深圳工作,并在深圳参加了养老保险,他说:“我在建筑行业工作,全国各地到处跑,可能在深圳也就工作几年,就得去别的地方。我现在还年轻,还没有想好将来会在哪里退休的事情。所以,我如果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不把以前在内地的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将来是否会影响我的养老待遇?”对此,社保工作人员说,张先生这种就业流动性比较大的参保人,可以选择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他说:“转保手续目前只是对权益的一种确认,最终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选择了退休地以后,这种养老权益才能够兑现。所以参保人现在不办理转保手续,并不会对他以后的养老待遇造成影响。”

问51: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别人两倍,并且缴费年限相同,养老金能否拿到别人的两倍?

答:

不能。月缴费额度的多少与养老金的多少并不是倍增关系。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划转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是通过“指数化”与个人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挂钩,并与缴费年限有关。基础养老金的差别一般不大。例如,月薪5000元和2500元的两人,两人按此标准同样缴费40年,退休后,两人个人账户中的钱分别约为20万和10万。退休当年,两人的基础养老金均以1000元计算,那前者的养老金约为1000+1600=2600(元),而后者则为1000+800=1800(元),前者并不是后者的两倍。

问52:离开一个城市时,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钱取出,缴费年限能否累计?

答:

不能。如果离开一个城市时,将账户中的钱取出,即办理清算,这个账户即被取消,这期间累积的缴费年限也将清零,不纳入累计缴纳年限,所以将钱取出是不划算的。新出台的养老保险规定将不再允许退保,而东莞等地出现“退保潮”的原因,是因部分投保人觉得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积缴费年限无法达到15年。

问53:一次性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问54:【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0.4%,个人缴交0.1%。并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05%按月缴费。

问55: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的资料?

答:

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

3、《深圳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问56:参保人能否持他人社保卡购买药品?

答:

不能。参保人只能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

问57: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答: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参加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住院待遇为:一、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二)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二、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三、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问58: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外市吗?

答:

可以的。具体办理如下: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持参保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问59: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正常退休: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7、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8、获得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职称原始评审档案(验原件);若为提前退休,还需提供如下资料:1、正常退休所要求的上述材料;2、申请人属病退以及领取病残津贴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3、申请人属于破产国有工业企业员工的,还应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申请人属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还应提供是否已从原关闭、破产或改制国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

问60:参保人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答:

一、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一)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二)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三)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二、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参保人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填写市外转诊申请表;(二)收诊医院主诊医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见;(三)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机构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时将转诊信息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参保人转往本市定点的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转诊申请表办理记账;转往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三、参保人转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应当由就诊的市外医疗机构出具再转诊证明。

问61: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

可以。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问62:请问女方生孩子时能不能领4个月的工资?是否按去年平均工资来领?

答:

问题描述:夫妻双方都在上海工作,男方为上海户口,交五险一金(包括生育险),女为外地户口,只交三险一金(没有生育险),1.请问女方生孩子时能不能领4个月的工资?是否按去年平均工资来领?2.请问住院费手术费等费回复:生育保险的政策性地方性比较强,建议咨询一下上海当地社保局。

问63:请问我爱人在异地分娩生育保险能报销吗?如果能又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

问题描述:我是外地人,但在广州工作,公司有买生育保险,现在我爱人(未就业)怀孕28周了,请问我爱人在异地分娩生育保险能报销吗?如果能又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回复:您好,参保人本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后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如该参保人现在未正常参保,则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根据职责分工,如果您想咨询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手续及工资申请等情况,请咨询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感谢您的关注!

问64:已怀孕22周,能否办理和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

答:

问题描述:购买生育保险至今3个月。但已怀孕22周。想咨询能否办理和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回复:您好,您好,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社保系统登记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产检、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办理后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系统查询显示您的生育保险参保时间未满1年,不符合办理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问65:由于我和老公都不符合二胎条件,请问超生的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答:

问题描述:您好,本人2013.10.5已计划生育,由于我和老公都不符合二胎条件,请问超生的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回复:您好,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是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属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出具已向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申报备案后的计生证明材料);(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问66:我没有在单位上班,请问我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并自行缴纳社保费用吗?

答:

问题描述:目前我没有在单位上班,请问我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并自行缴纳社保费用吗?如可以,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是多少?回复: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问67:合肥市户口,社保买多久,生孩子可以报销?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吗?

答:

用人单位为其职工足额缴费到账的次月,本地生育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异地、二孩生育您可以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内容何种原因异地生育)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

问68:社保必须办理吗社保办理原则是什么?

答:

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其特征是:强制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法律保证其强制实施的,参保人资格是由国家通过立法确认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社会成员或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或参保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性是指当劳动者遇到年老、患病、负伤、残疾、生育、死亡和失业等风险时,在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去工作时,以社会保险的方式给予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是政府和社会为公众服务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其经营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国社会保险是政府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都能依法从国家及社会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从而保障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这些支付和服务都是非营利的。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的互济性贯穿在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全过程之中,依靠国家、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共同筹资,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作用,是社会保险最重要的特征。

问69: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越高吗?

答:

你好!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养老金中的基础部分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能够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考虑了退休人员平均寿命的实际情况。这样,参保时间长、缴费工资高的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多。

问70:养老金如何领取?

答:

自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提出“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目前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之后。调整对三类职工影响不同,通常将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群分为三种:一是“老人”,是指1997年养老制度改革之前退休的职工;二是“中人”,是指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职工;三是“新人”,是指养老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这次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调整对他们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老人”的养老金计发,目前采用的仍然是“老办法”,即按照他们退休前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养老金。此次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调整对于他们的养老金水平几乎没有影响。“中人”的情况比较复杂,他们的养老金采用“过渡性办法”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那些改革前参加工作时间较长,而改革不久就退休的“中人”,他们个人账户积累有限,养老金主要来源于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对于很多人而言,过渡性养老金甚至是其养老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调整对于这部分“中人”影响也微乎其微。对于那些改革前不久才参加工作,改革后还要工作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中人”而言,他们的境况和“新人”相近,养老金主要来源于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所占比重很小。如果个人账户缴费比例调整之后,基础养老金仍然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0%来计发的话,那么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减少显然会使这部分“中人”和“新人”未来的养老金缩水。如果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也进行相应调整的话,那么他们未来的养老金就不一定缩水,还有可能高于原来的水平。因为,基础养老金的增长率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而如果个人账户做实并进入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那么个人账户资金的增长率就取决于投资回报率。如果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超过投资回报率,那么减少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提高社会统筹比例并相应增加基础养老金就可能使这部分职工未来的养老金水平提高。个人账户的计算方式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缴纳比例和退休后发放的计算标准。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3、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问70: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

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若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和职工本人继续按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办法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移交至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托管,由本人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女职工须满55周岁后办理退休)。按新的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的职工平均工资以办理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问71: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待遇?

答:

城镇个体劳动者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一次性补费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本人自愿,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可适当后延,延迟期间继续按月规定缴费,直到缴费年限满15年,才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72:现在的生育险如何报?在当地缴纳的保险回外省老家生孩子能报吗?

答:

生育报销的报销材料及时限要根绝参保地社保机构的政策,如需回异地生产的,因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看是否需要做备案,以免影响待遇的享受。

符合生育报销的条件,回老家生孩子,需提前做好异地生育备案。之后可在备案的定点医院刷卡结算,或者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具体流程根据社保缴纳的流程为准。

问73:关于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怎样发放工资?

答: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产期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74:有关失业保险领取规定及标准

答: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目前东莞市失业保险金为:1208元/人·月,可领取月份与失业险参保时长有关。

问75:员工离职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有什么条件和硬性的要求?

答: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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