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專用發票,所得稅,這5個問題,會計出錯,小心有風險

差旅費,專用發票,所得稅,這5個問題,會計出錯,小心有風險

增值稅和資源稅配圖

1、這張車票不能計入差旅費,什麼原因?

公司在接待客戶和關係單位的過程中,請客戶吃飯、贈送客戶禮品以及為客戶報銷來回車票等,均屬於“業務招待費“,按照規定限額在稅前扣除。業務招待費包括: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係人員的差旅費開支等。

2、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想享受小微免稅優惠,該怎麼處理?

根據《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3、支付房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備註欄沒有填寫,這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合格嗎?

出租不動產時,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註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還要在發票備註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4、企業撤資取得的資產,需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於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於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餘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

5、跨區域經營結束後,《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怎麼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相關問題的公告》規定,納稅人跨區域經營活動結束後,應當結清經營地稅務機關的應納稅款以及其他涉稅事項,向經營地的稅務機關填報《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經營地的稅務機關核對《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後,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人不需要另行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反饋。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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