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警惕!剛剛這張2000元的高鐵票,老會計竟錯誤的計入“差旅費”


車票一般都是計入“差旅費”中,記住,是一般,不是全部!年底了來年做賬大家肯定會用到的。

今天分享5個案例給大家:並非所有的車票都計入差旅費!車票抵扣增值稅,一定要記住這10個提醒!別忘記抵扣也是有期限的!

警惕!剛剛這張2000元的高鐵票,老會計竟錯誤的計入“差旅費”

有的會計過於簡單粗暴

看到車票就計入了“差旅費”!

案列一:公司給客戶劉總報銷了來回飛機票2000元,不是“差旅費”!

應計入“業務招待費”。

注意:《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案列二:公司的員工小劉春節回家探親,按照公司規定允許報銷來回飛機票2000元,不是“差旅費”!

應計入“福利費”。

注意: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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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列三:公司籌辦過程中由於辦理手續,財務部劉會計報銷車票2000元,不是“差旅費”!

應計入“開辦費”。

注意:《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明確,新稅法中開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案列四:公司的員工小劉外出進行崗位技能培訓,按照公司規定允許報銷來回飛機票2000元,不是“差旅費”!

應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提醒: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規定:“一、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案列五:公司給一名與公司經營無關人員報銷了車票2000元,不是“差旅費”!

應計入“其他”。

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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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提醒會計做賬切不可太任性

上面的案例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再提醒大家一下,作為財會人,做賬千萬不能任性。

兩點建議:

①財務做賬除了吻合業務、更要必須符合稅務,違背稅法的做賬 方式不可取;

②會計做賬切記不要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想怎麼入賬就怎麼入賬,做賬切記任性而為。

2、哪些屬於差旅費?

國家並沒有制定企業的差旅費管理辦法,參考《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行[2013]531號)規定,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①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②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發生的房租費用。

③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

④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

也就是,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城市間交通費及住宿費應當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定額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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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票抵扣增值稅

一定要記住這10個提醒!

提醒1:日期必須是2019年4月1日後取得的車票才可以抵扣,之前的車票不得抵扣增值稅。

提醒2:境內產生的符合條件的旅客運輸服務才可以抵扣,境外車票不得抵扣增值稅。

提醒3:只有符合條件的本公司職工的車票才可以抵扣,非本公司員工產生的旅客運輸服務不可抵扣。

提醒4:老外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車票可以抵扣增值稅,但是境外的不可以抵扣。

提醒5: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車票才可以抵扣,未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不得抵扣。

提醒6:符合條件的車票抵扣方式是計算抵扣,而不是認證後抵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車票才需要認證抵扣。

提醒7: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上只有票價+燃油附加費的金額可以抵扣,民航發展基金不作為計算進項稅額的基數。

提醒8:員工與經營相關出差的車票可以抵扣,但是休假探親以及外出旅遊等集體福利性質的車票不得抵扣增值稅。

提醒9:對於出租票、公交車票等普通發票不得計算抵扣。

提醒10:不是每一張車票都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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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參考: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相關政策規定:


警惕!剛剛這張2000元的高鐵票,老會計竟錯誤的計入“差旅費”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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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票允許抵扣增值稅

也是有抵扣期限的!

一、看看抵扣期限的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3.《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6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後,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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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車票是否有抵扣期限答案明確了

1.若是取得的是購買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若是取得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車票,則沒有抵扣期限的規定,不受360天的限制。

三、勞務派遣來的工人的車票能否抵扣?

對於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

也就是:誰用工、誰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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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抵扣誤區不要有

1.抵扣不一定需要認證;

2.認證了不一定允許抵扣;

3.允許抵扣的不一定是專票;

4.專票不一定需要認證後才能抵扣;

5.當月認證不一定允許當月抵扣;

6.有稅率發票不一定讓抵扣;

7.無稅率發票不一定不讓抵扣。

丨本文由東奧註冊會計師 整理發佈。來源:郝老師說會計、中國會計視野、稅臺、中稅答疑新媒體智庫。若引用或轉載,請務必標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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