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海的權力,秦玉海的攝影

9月2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秦玉海曾在黑龍江工作近20年,1998年之後長期在河南履職。跟其他落馬官員相比,秦玉海的”出事“,還多了一個話題,即他的攝影家身份。除了政界身份,秦玉海還扛著中國攝影家協會理事等等藝術頭銜,作品曾獲全國攝影界最高獎,還到法國等國辦過個展。

政治和藝術從來就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狹義地說,權力和藝術也容易糾纏不清。秦玉海出事的消息公佈後,北京有關部門就表示,掛在北京各個地鐵站內的秦玉海的攝影作品將被撤下。一些喜歡秦玉海作品的人說,為什麼不能將一個人的藝術創作和他的為官之道區分開來?為什麼一個人政治上不行了就要否定他的藝術成就?這些話問得有道理。但是,把政治地位和藝術創作區分開來,不應該只是在一個官員出事的時候,在更早的時候就應該區分開來了——如果秦玉海沒有政治地位,他的那些“雲臺山風光”是否能掛在北京、上海的地鐵內?一旦失去了權力,作品就被拿下,不能不讓人追問:秦玉海的作品,當初是不是由權力之手掛上去的?

這裡,我們倒是懂得了,一些官員為什麼說自己是“弱者”。他們往往只強調自己弱的一面,受委屈的一面,而不提自己在不該用強的時候是否過於強勢。如果說秦玉海的作品,現在處於“弱勢”,受了委屈,那麼就要問一問:當初他的作品處於強勢地位的時候,這個“強”,有無權力用強的因素?你的用強,有沒有讓沒有權力背景的平民藝術家受過委屈?早在擔任焦作市委書記時,秦玉海便把自己的攝影作品製作成宣傳冊、掛曆等當作禮品贈送;幾乎焦作所有酒店和服務場所都懸掛秦玉海拍攝的雲臺山作品。其他沒有權力背景的攝影家,有沒有這樣的機會擴大自己的知名度呢?權力之手伸得太長,你的藝術自然就氣短。創作要想不為政治所連累,就不要利用權力為創作站臺。

秦玉海的攝影作品到國外去展出過,這是否表明他的作品的藝術水準受到國外同行的承認或好評?這也難說。如果是外國同行主動邀請,沒有藝術之外的其他因素,而且不要你自己掏錢,那麼,即便人們對你的作品水準存在爭議,至少展出活動本身是單純的,乾淨的。但是,根據過去的有關報道,秦玉海到國外辦攝影展有明顯的權力推手的疑點或痕跡。

一些沒有官職的藝術愛好者,如方方所曝光的柳忠秧,為了獲魯迅文學獎而拉關係,自己給自己開作品研討會,都是為了造影響,想要“影響”誰呢?還不是想要影響權力?秦玉海與柳忠秧區別在於,一個是近水樓臺,一個是迂迴包抄;一個省心省事,別人會爭著替你張羅;一個勞神費力,找錢拉人,事必躬親。這個區別,也是有權與無權的區別。

職位和作品既然締結成了一榮俱榮的關係,到一定的時候一損俱損,又有什麼好抱怨的呢?權力歸權力,作品歸作品,要是能做到,權力和作品都可免受質疑,當然是好事。但是,就怕權力並不在乎質疑,甚至覺得這是一種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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