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這裡要拆遷了,徵收補償方案已出爐!快看你家能補多少錢!

晉城市城區東街辦事處東關社區

(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為做好晉城市城區東關社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城中村改造項目順利實施,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城中村改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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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收範圍

晉城市城區東關社區城中村改造拆遷範圍,東關、七一街片區、趙位片區、高莊片區

二、相關工作單位

徵收實施單位:

晉城市城區東街街道辦事處

晉城市城區東街辦事處東關社區居民委

員會房屋徵收單位:

晉城市城區東街辦事處東關社區居民委員會

建設單位:

山西盛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三、徵收時間

以晉城市東街街道辦事處東關社區居民委員會作出徵收決定之日起實施。

四、基本原則

(一)被徵收房屋性質用途和建築面積以房屋權屬證件載明內容為準。未經規劃、住建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性質用途的,按原性質用途給予補償安置。違法佔地、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時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二)在徵收決定通告之後,被徵收人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屬物和改變房屋、土地用途以及房屋轉讓、出租抵押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對違反規定實施的部分,不予補償。

(三)徵收出租的房屋,被徵收人應當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

(四)院落式房屋,一院多戶的,按照共有產權人一致意見分割共有院落土地面積。

(五)被徵收的房屋在移交時,必須保證室內設施、材料完好,結清水、電、煤氣、暖氣等費用,自行銷戶。

(六)涉及土地、房產使用權抵押或有產權糾紛等產權不明確的房屋,要通知有關關聯人解決遺留問題後進行補償安置。或經徵收實施單位審查、申請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後,予以先行拆除,待產權明確後,再進行補償安置。

(七)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產相關證件由東街街道辦事處東關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代為收回。

五、徵收補償

(一)房屋補償

1、住宅房屋

被徵收住宅房屋,原則上進行房屋產權調換。按照等價置換的原則,由被徵收人選擇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提供的實物置換房源,並計算、結清被徵收人房屋與產權調換房屋面積差異所產生的差價

2.非住宅房屋

徵收所涉及單位(企業)集體房屋及附屬物

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參照《晉城市房屋徵收附屬物補償指導價》和《晉城市房屋徵收樹木補償指導價》評估確定補償金額。

(二)搬遷費

搬遷費以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為依據計算,支付搬遷費的標準為:住宅每平方米18元,選擇產權調換的支付兩次;辦公用房每平方米40元,商業營業用房、倉儲用房每平方米60元,生產用房每平方米80元。特殊設備搬遷費結合實際情況另行評估確定。

(三)臨時安置費

徵收住宅房屋,臨時安置費以被徵收房屋二層內合法建築面積為依據計算,補助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3元。選擇產權調換期房安置的,過渡期不超過42個月(含6個月房屋拆除期)。非因被徵收人原因延長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按晉城市城區東關社區公佈標準的兩倍支付臨時安置費,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延長過渡期限的除外。

(四)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因徵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按照《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住宅房屋用於經營活動的,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決定下達前已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依法納稅的,對用於經營的建築面積部分,給予一次性補助。

(五)線路遷改

各類管線(水、氣、熱、電力、通訊、路燈等)需改道建設的,產權單位應按規劃要求負責遷移工程建設。

(六)樹木移植

屬於園林、林業部門的樹木,由園林、林業部門負責移植;不屬於園林、林業部門的樹木,按評估價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六、搬遷獎勵

收住宅房屋,根據徵收期限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和搬遷交房的應給予一定的獎勵,逾期不予獎勵[詳見晉城市城區東關社區(城中村)改造項目住宅房屋徵收補償細則]

七、其他事項

(一)在規定的徵收期限內,與被徵收人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徵收單位召開兩委會議、黨員代表大會、居民代表大會作出補償決定。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完成搬遷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本方案未明確的有關事宜按照國務院及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程範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參照本方案執行

(四)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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