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周文王卜得吉兆,親迎太姒於渭河之濱,整個過程經過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道儀式,後來此儀式演變為中國傳統婚嫁儀禮的範本,即為“六禮”。
1、納彩——俗稱議婚或說媒
舊時婚姻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自由戀愛。當男子長到十七八歲,家長就開始託媒人找女家,如果中意哪家姑娘,便託媒人去提親。若女方不允,便會婉言謝絕,但不得罪媒人。若女方同意,男方才能再去女方家求婚。
在古代,納彩常以活雁作禮,因為人們認為雁“木落南翔,冰洋北徂”,順應陰陽往來;再者雁失配偶後,終身不再成雙,人們取其忠貞之意,以雁為禮即表達求婚之誠意。
2、問名——俗稱合八字
男方請媒人到女方家詢問女方姓名以及生辰八字。取回庚帖後,卜吉合八字,查其是否相生相剋。
一個人的出生年、月、日、時配以天干地支,兩字一組,四組共八個字。據五行之說,相生相剋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有的地區還根據雙方的屬相合八字,有“白馬怕金牛,鼠羊不到頭,蛇見猛虎如刀銼,豬見嬰猴淚長流”等迷信說法。
3、納吉——也就是訂婚
在唐代這一禮俗叫“報婚書”,近代又稱“換帖”,即現代意義上的訂婚。納吉時,男方要備禮到女方家,雙方互換婚書,表示婚約達成。舊時男方備禮用雁,到了近代逐漸演變為如耳墜、戒指、銀帽等飾物。納吉之後,雙方就算定下了婚事,至此,女孩子就“有人家了”。
4、納徵——下聘禮
完婚前男方向女方家送彩禮。彩禮的數量和品質各地均不相同,主要視家境的貧富而定。行聘前,先由媒人執彩禮帖(禮品清單)與女方家商議,往往雙方對數量、品質多存爭議,需商議多次方能定下。
在古代行聘時,男方家備禮書,置於紅漆木盤上,排隊手捧肩挑禮品,伴以鼓樂送至女方家,女方家協助將禮品擺開,供親友鄰人觀賞過目。女方收下彩禮,婚約正式成立。聘禮名稱都有吉祥的涵意,數量為雙數,取成雙成對的意思,忌諱單數。
5、請期——俗稱定日子
由男方選定迎娶日期,同女方商議。一般要卜得兩個吉日,一個在上半月,一個在下半月,將日期及迎娶事項寫成帖,請媒人送至女方家中,然後經女方篩選,將選中的日子確定,俗稱“定日子”。
6、親迎——迎娶新人成婚
到了娶親之日,新郎換上禮帽,胸前系大紅花,親自去迎娶新娘。早晨吃過喜面後,迎親的花轎就要啟程。
花轎到達時,鼓樂隊要吹三遍,女方家才開門,故意把新郎拒之門外,意為“憋性”。新郎進門後,首先要拜女方祖先和家長。新娘出嫁著裝不論哪個季節都是一襲紅,離屋上轎時,足不著地,由新郎或家中兄長背出或抱上花轎。起轎後,中途不能落轎。
等迎娶隊伍返回男方家中,花轎衝著喜神的位置落定,迎親的姑娘們鋪下紅氈,掀開轎簾,新娘在伴娘的攙扶下下轎後,就開始拜天地儀式。一般天地桌擺放在堂屋門前,女方南西站定,在司儀的喊聲中,開始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對拜的儀式,隨後送入洞房。
男女雙方成親後,還有回門,拜見公婆的習俗,明天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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