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檢君普法|遺囑明確房產留給兒子,卻被認定無效?「公證遺囑」這些事你要了解!

青检君普法|遗嘱明确房产留给儿子,却被认定无效?“公证遗嘱”这些事你要了解!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如何處置自己的財產等事作明確交待。我國法律對於遺囑的訂立有比較嚴格的要求,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遺囑無效的情況屢有發生,並因此而引發矛盾糾紛。

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不分

成遺囑無效最大原因

在涉及財產最終被確定為無效的遺囑中,最為常見的一種情況是,遺囑訂立者在處理財產的問題上,往往將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混為一談,並因此而導致遺囑無效。

青检君普法|遗嘱明确房产留给儿子,却被认定无效?“公证遗嘱”这些事你要了解!

近日,寧波的胡先生因為一套房屋的繼承權,與妹妹發生了矛盾。原來,胡先生的父親生前立有一份遺囑,明確其名下的一套房產由胡先生繼承。

四年前,胡先生的父親因病去世,但其健在的母親仍住在那套房子裡。今年年初,胡先生的母親去世後,胡先生以父親留有遺囑,明確指定房產由其繼承為由,準備辦手續繼承這套房產,但遭到其妹妹的反對。雙方僵持不下,請住在同社區的一位退休法官進行調解。這位退休法官仔細審閱了這份遺囑後告訴胡先生,他父親留下的這份遺囑存在著明顯問題:胡先生的父親雖然指定房產由兒子胡先生繼承,但這套房產在法律上屬於胡先生父母共有,並非胡先生父親個人財產,而在這份遺囑上並沒有其母親簽名,也就是說,胡先生的父親實際上等於把原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當作其個人財產處理了,胡先生的父親即使明確表達了要把房產留給兒子的意願,也只能處分屬於其個人的那一半份額。

退休法官的一番解釋讓胡先生心服口服,之後,他與妹妹通過協商,解決了父母留下的這套房產的繼承問題。

我國《繼承法》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或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但法律同時規定:“立囑人以遺囑形式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這就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任何人如果要訂立遺囑,其有權處分的只能是其個人財產,如果遺囑中有涉及他人財產的,在法律上就屬無效。

因此,夫妻如果要對身後的共同財產作出意思相同的處理意見,必須共同訂立遺囑,而不能由一人代表,因為在法律上,任何一人都只能處分共有財產中屬於自己的那部分;如果是夫妻都有處分意願,卻意見不一致,只能分別立遺囑處分。

如何判斷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我們已經知道,夫妻一方所立的遺囑,如果處分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遺囑中處分了配偶所擁有的份額的部分內容就是無效的。以胡先生和其妹妹的房產繼承糾紛為例,胡先生父親當時所立遺囑,即使完全是其父母雙方的意思,但從法律上說,就是非常典型的個人立遺囑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如果一定要執行這份遺囑,胡先生只能繼承屬於他父親的那一半財產,還有一半屬於他母親的份額,在理論上,他妹妹有權參與繼承。

因此,任何一個人,在訂立遺囑時,首先必須想一下,自己所處分的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強調的是,對於家庭財產,不能簡單地以存單上的名字或不動產產權證上的名字來確定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婚後所取得的財產,不管其是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還是隻登記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都為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都無權自行處置。

什麼樣的遺囑才有效?

遺囑無效,不僅會給遺囑相關人帶來很多麻煩,甚至會因此引發各種矛盾糾紛。

律師表示,對於如何訂立遺囑,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有嚴格的要求,因為稍不注意就可能導致遺囑無效,這是很多人在訂立遺囑時所沒有想到的。

訂立遺囑首先有嚴格的形式要求。一般而言,遺囑的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上述遺囑都是法律所允許的,只要符合該種遺囑成立的相關要求,就可以成為一份有效的遺囑。不同的遺囑,形式上的要求也不同,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也會導致遺囑整體的無效。

其次是多份遺囑的效力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常常出現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甚至同一時間訂立內容不同的遺囑的情況,如果存在多份遺囑,內容互相沖突,且每份遺囑從形式上看都是有效成立的,一般情況下以形成時間比較晚的遺囑為依據。這是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立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一旦形成一份與此前內容不同的新遺囑,就意味著立囑人變更或撤銷了此前的遺囑,應該以新遺囑為準。當然,如果兩份遺囑所處分的財產不同,並不衝突,那麼就不影響前面遺囑的效力。如果有部分內容衝突,那麼不影響不衝突部分的效力。

但以時間先後確定適用遺囑的原則也有例外:如果數份內容衝突的遺囑中有公證遺囑,那麼不論時間先後,以公證遺囑為準。因為《繼承法》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也就是說,要想以遺囑的方式撤銷公證遺囑,只能辦理新的公證或撤銷原公證遺囑,這是法律賦予公證遺囑的特殊效力。

第三,立囑人的行為能力。立遺囑是一種重大的民事行為,立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都不能立有效遺囑。因此,立遺囑必須是本人所為,即使是最親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子女)也無權代為以遺囑的方式處分其財產。

在現實生活中,當立囑人年齡較大且身體狀況不好時,對其這種狀態下所立遺囑是否有效可能會有爭議。如果不是精神病、老年痴呆等影響大腦意識的疾病,即使身體很不好,也不影響老人的立遺囑的效力。但要特別提醒的是,如果一個老人的身體狀況對錶達能力構成了實際影響,尤其是在不能準確清楚地完成自書遺囑時,對待老人的遺囑就要格外慎重,為了避免爭議,最好有專業醫生的診斷證明可以確認老人的意識不受影響,再通過公證遺囑或找律師見證的方式立遺囑。

第四,遺囑可以附義務。遺囑不只是一種權利的分配,有時,也附有一定的義務,也就是說,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如果權利繼承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其接受遺產的權利就可能因此被取消。

律師指出,訂立遺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能涉及很專業的知識,因此,在訂立重大遺囑,特別是處分數額較大的財產時,為了確保遺囑的效力,建議遺囑訂立人尋求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幫助。

擁有財產,本是件幸福的事,

但在生活中,為繼承財產,

有人挖空心思隱瞞事實,

甚至偽造遺囑。

財產本無罪,躺著惹塵埃,

未雨綢繆立遺囑,

真的十分有必要!

來漲漲知識

第一,“我的財產我做主”。

公民可以根據繼承法,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第二,“我的遺囑我任性”。

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只有死亡後才生效。而且,一旦發現不合時宜,立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遺囑,如果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公證遺囑為準。

第三,“我的遺囑有優先”。

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優先於法定繼承辦理。這樣,也就不擔心當意外來臨,還沒入土為安,紛爭就硝煙四起,自己的財產最終落得個七零八落。

青检君普法|遗嘱明确房产留给儿子,却被认定无效?“公证遗嘱”这些事你要了解!

早立遺囑,

益處多多。

但立有遺囑,

也不一定高枕無憂,

還要看所立遺囑是否有效,

以及生效後是否能夠順利實現。

公證、自書、代書、錄音、

口頭(緊急情況下適用),

形式那麼多,

你選哪種?

青检君普法|遗嘱明确房产留给儿子,却被认定无效?“公证遗嘱”这些事你要了解!

話題一

人在深圳,房子在南昌,戶口所在地是九江,我要對南昌的房子立遺囑,該到哪個公證處去申請?

公證員:深圳、南昌、九江的公證機構都可以。申請辦理不動產的遺囑,可以適用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只要您覺得哪合適,就在哪申請,還是很方便的。

話題二

遺囑文書,該怎麼寫?如果不會寫,怎麼辦?

公證員:您大可放心,就算是不會寫字,也沒關係。公證機構是專業的法律服務部門,您只要帶著主要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財產的權屬證明,把自己的真實意思告訴公證員,至於打字複印、遺囑的代書、財產及婚姻關係的核實、錄音錄像等事宜,都交給公證員來辦!

話題三

遺囑生效後,遺囑受益人如何實現遺囑?

公證員:如果您選擇通過公證的方式辦理遺囑繼承,帶上相關證明材料,公證機構會按照嚴格的程序進行核實,確保維護繼承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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