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朋友一定交

簡介: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由於律師的幫助,由有期徒刑十年改判無罪的經過。

詳細內容:他大學畢業,來到省城,滿懷希望,準備一拭身手,幹出一翻事業。然而,工作難找,費用已空,舉目無親,現實殘酷。他想,男子漢大丈夫,有難自己挺,有苦自己咽,既然大學畢業,不能再靠爹孃,決定挺而走險。乘著天黑,混進小區,攀上管道,爬到五樓,跳進室內。此時的他非常緊張,心快要跳了出來。

突然,床上有一女人猛的坐起,大喊一聲:你要幹什麼?嚇的他幾乎癱軟在地。理智告訴他,遇到了麻煩,瞬間恢復清醒。抬手向床上正要站起的女人打了一拳。轉身擰開房門,衝到樓下。狠不得再長二條腿,向狗一樣,盲目狂奔。小區有監控,在他找到小區門口時被保安抓個正著。

案件很快起訴到法院,經過庭審,一審法院認為他入室行竊,被發現後,使用暴力,已構成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他心想不通,感到特冤。什麼也沒有整著,被判刑十年,決定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力——上訴,並委託家人請了律師。

律師法律碩士畢業,對國家的刑事法律瞭如執掌。對他講起了盜竊、搶劫、強姦犯罪的構成及法律規定。他本身大學畢業,也很聰明,心領神會。二審時推翻了原先自己的供述,主張自己進屋的目的是為了找個女人發生二性關係,沒想遭到對方的反抗。而強姦罪沒有是否入室一說,同時,又有律師的辯護,二審法院以強姦罪改判他有期徒刑五年。

二審判決是終審,判後,他被投入監獄,開始了五年慢長的勞動改造。一名獄友聽了他的情況,建議他申訴。申訴中他的家人又為他聘請了律師,著名法律大學博士畢業,而且有著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辯護能力。會見時,律師向其認真的講解了強姦犯罪和通姦及同性戀的關係,也講解了我們國家這個方面的法律規定。他對律師的講解理解的很深很透。並且在律師起草的申訴狀上簽字按了手跡。

他的申訴得到高級法院的認可。高級法院認為: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高級法院認為:整個案件只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陳述,而被害人的陳述對被告人的犯罪意圖證實的又不明確,因此,僅僅根據被告人自己供述為此案定性,屬於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改判他無罪釋放。

各位朋友,請珍惜你身邊的律師,多和他們聯絡溝通,遇事對您定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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