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慧案例|遭車禍逢庸醫右腿被截

簡介:小張上班路上被一輛摩托車撞傷,醫院治療方法不當,導致右大腿被截。盛怒的小張聘請律師把醫院告到了法院,官司能贏麼?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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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7月20日,對於24歲的小張來說是個災難的日子。上班路上被一輛摩托車撞傷
,右腿下肢外傷出血、疼痛、不能活動被送到縣城醫院。經醫院檢查,小張右大腿外側中下1/3至小腿中段見長約22cm
右傷口,創緣不整,挫傷嚴重。X片示:脛骨外側平臺粉碎性骨折,腓骨粉碎性骨折。入院診斷:脛骨外側髁開放性粉碎性骨折;腓骨開放性骨折;下肢軟組織挫裂傷;
腓總神經損傷。當日上午10時,在硬膜外麻醉下進行小腿軟組織撕裂傷清創縫合術+脛骨外側髁粉碎性骨折復位內固定術,術後予抗感染、止血、消腫等治療。

  7月23日18時患者

足不能活動,感覺消失,疼痛劇烈,下肢有濃烈腥臭味,予傷口拆線引流,見傷口內肌肉組織壞死,予雙氨水及生理鹽水沖洗傷口,醫院建議患者轉上級醫院治療。次日小張轉省城三甲醫院,三甲醫院檢查小張右側大腿近端下方見約5cm×4cm皮膚缺損,局部皮膚髮黑,挫傷嚴重,大腿腫脹明顯,膝關節外側及小腿側皮膚裂開長約2
3cm,肌肉發黑惡臭,小腿及足腫脹明顯,小腿後方挫傷嚴重,足部皮膚蒼白。血常規WBC38.6×109/LRBC4.51×1012/LN92%。入院診斷為中毒性休克;下肢壞疽。急診在全麻下進行大腿中上段截肢術。

 小張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因車禍被撞傷腿到醫院治療,到頭來卻把腿治沒了。年紀輕輕就失去了一條腿,將來的生活可怎麼過呀!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沉重打擊,

小張萬箭穿心,痛不欲生。他認為這都是醫院不負責任治療不當造成的。怒之下,到律師事務所聘請醫療律師把開始治療的醫院告上法庭。

 律師訴稱,小張

因被撞傷腿,而到被告處治療。由於被告的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治療措施不當,致使小張右腿嚴重感染而被高位截肢,故要求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
誤工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營養費
鑑定費訴訟費等各項損失的50%,二十餘萬元。

 被告醫院也聘請律師積極應訴,拒不承認自己治療有錯,辯稱,

院對原告病情診斷明確,治療方法正確,處理及時,不存在原告所訴情況,原告大腿上段截肢是因嚴重的原始損傷及特殊細菌感染造成的,與醫療行為無關,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被告各說各的理,互不相讓。

  醫院的治療過程是否得當?這無疑成了雙方爭議的焦點。由於雙方爭議太大,小張的醫療律師申請

了司法鑑定。

 法院委託的醫療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意見為:1.醫方在小張的診療過程中,診斷明確,治療方法基本正確。2.患者目前的大腿上段截肢與嚴重的原始損傷及特殊細菌感染有關。3.醫方在診療過程中,對臨床表現所體現的嚴重細菌感染認識不足,術後觀察、處理不仔細,不及時

,損害後果與醫方的診療行為存在因果關係,醫方承擔次要責任。4,小張損傷經法醫鑑定為五級傷殘,需安裝假肢。

  法院審理認為,雖原告

大腿截肢與嚴重的原始損傷及特殊細菌感染有關,但被告在診療過程中,對臨床表現所體現的嚴重細菌認識不足,術後觀察處理不仔細、不及時,是對原告截肢的間接原因,對原告損失應負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調解不成法院判決被告醫院賠償原告小張醫療費交通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用鑑定費等各項損失人民幣近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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