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市動態」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台招商引資新政助力產業集聚發展

為進一步推動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加快打造特色產業集群,增創新舊動能轉換新優勢,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主動適應新常態,充分解放思想,加大招商引資政策扶持力度,出臺了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加強招商引資促進產業集聚發展的扶持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都有哪些內容?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區市動態」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出臺招商引資新政助力產業集聚發展

《意見》重點支持哪些產業和項目?

《意見》提出,將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新醫藥與醫療器械、先進裝備與智能製造、海洋生物與健康食品以及健康養生、文化旅遊、商貿金融、科研教育、現代物流等產業,優先支持技術含量高、投資規模大、產業拉動力強的工業大項目和財稅貢獻大的好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符合《意見》規定的項目同時符合經區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原則給予支持。

《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經區管委設立不低於 5 億元的產業發展扶持基金,專項用於加快培植特色產業集群。

(一)對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的支持。

1. 對投資額 1 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下同)以上的新建用地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度(不含土地投資)給予適當的產業扶持,以資金或其他形式兌現。扶持資金按項目建設進度分期撥付,扶持期一般不超過 3 年:

⑴固定資產投資額在 1 億元至 5 億元(含)的,按投資額的5%給予扶持;

⑵固定資產投資額在 5 億元以上至 10 億元(含)的,按投資額的 6%給予扶持;

⑶固定資產投資額在 10 億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 7%給予扶持。

2. 對高新技術、高附加值及列入重點扶持範疇的創新創業項目,可通過“政府代建並持有,租賃給企業使用(可優先回購)”廠房建設貸款貼息兩年”等方式,對廠房建設事項給予扶持。

3. 對現代服務業等非用地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每 1000 萬元給予 30 萬元的投資扶持,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分批註入資金的可累計計算,最多不超過 2 年。

4. 列入區內重點產業項目調度範疇的,優先推薦納入國家、省、市產業扶持項目庫,並協調爭取上級專項扶持資金。

(二)對財稅貢獻類項目的支持。

1. 工業類新項目自注冊登記之日起 5 年內,年度財政貢獻超過 1000 萬元或畝均稅收 30 萬元以上的,按其當年對區級財政貢獻量,前三年給予 100%獎勵,後兩年給予 50%獎勵。未達到標準的,當年度不予獎勵。

2. 對新引進的總部類項目,自企業註冊登記之日起 10 年內,參照地方貢獻額度給予適當獎勵:

⑴年度區級財政貢獻在 500 萬元以上至 1000 萬元(含)的,按貢獻量的 50%給予獎勵;

⑵年度區級財政貢獻在 1000 萬元以上至 3000 萬元(含)的,按貢獻量的 60%給予獎勵;

⑶年度區級財政貢獻在 3000 萬元以上的,按貢獻量的 70%給予獎勵。

3. 新引進項目納入規模以上統計或區級財政貢獻首次達到100 萬元以上的,按照其高級管理人員(每家不超過 2 名)個人所得稅區級財政貢獻的 100%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連續獎勵三年。單個企業獎勵對象的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該企業對本區財政貢獻的 30%。

4. 給予項目的獎勵資金,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年度區級財政貢獻總額;超過總額的,超額部分可順延一次,在下一年度兌現。相關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自行承擔。

(三)對增資併購類項目的支持。

1. 支持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債權轉股權、稅後利潤轉增資本等方式加大區內投資,按實際到位資金每 100 萬美元對應人民幣 3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2. 引導外資參與區內企業資產重組,助力項目轉型升級、創新發展。併購後,按實際併購資金每 100 萬美元對應人民幣3 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四)對重大產業類項目的支持。

對世界 500 強企業、全球行業領軍企業來區投資的,以及國內 500 強、“獨角獸”企業來區投資的,具有龍頭帶動作用,能助推區域經濟轉型升級,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的高科技項目,根據企業稅收貢獻情況,分別給予企業不超過 300 萬元、200 萬元的一次性投資獎勵;對投資數額巨大或產業帶動性強或發展潛力巨大的創新創業類重大項目,可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方式,另行給予本意見未涉及的其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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