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销售中的纳税筹划案例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定义: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买的数量较大、季节性打折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注意: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实物折扣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增值税。

折扣销售中的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 :某铁路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为某客户提供运输服务,不含增值税价款为200万元,因业务量大,给予对方5%折扣。该运输公司如何开具发票才能不多缴增值税?

纳税筹划

方案1.未将价款和折扣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项税额=200*11%=22万元

方案2 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

销项税额=200*(1-5%)*11%=20.9万元

方案2节省增值税=22-20.9=1.1万元

折扣销售中的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17%税率,产品市场价格50元/件。促销方案:凡一次购买100件以上的,给予10%折扣。

2016年1月,以改方式销售产品6000件。应如何筹划?

纳税筹划:

方案1 同上

方案2:企业主动压低价格,将合同金额降低为4.85万元,相当于给予对方3%折扣后的金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对方企业超过20天付款加收1500元滞纳金。这样企业的收入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影响。并且如果对方在20天之内付款,可以按照4.85万元的价款给对方开具专用发票,并计算8245元的销项税。如果对方没有在20天之内付款,企业可向对方收取1500元的滞纳金,并“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按照5万元计算销项税。这也符合税收规定。

折扣销售中的纳税筹划案例

结论:降价销售,一方面会产生减少利润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又会产生促销和节税的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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