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三甲医院确诊为1型糖尿病,能否直接办理大病门诊?是否还要有其他的并发症,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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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仅仅是诊断为糖尿病的,无论是1型还是2型,没有合并症并发症的情况,全国各地基本都只是纳入一般医保报销范畴,并不算大病医保。有些地区会试点将糖尿病纳入门诊慢病管理体系,但是对于报销审核方面还是卡的很严格的。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医保规定归属于门诊大病医保报销病种的有:恶性肿瘤放化疗、恶性肿瘤中医药治疗、尿毒症腹透、尿毒症血透以及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其中并没有包括糖尿病,或糖尿病并发症。很多的上海市下属社区卫生中心根据医疗改革部署,逐步推进居民健康签约以及家庭医生服务体系建设,糖尿病属于一种慢性疾病,在居住附近的社区卫生中心签约后,可以享受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延伸处方、双向转诊等医疗服务便利,但是报销方面还是依据门诊医保来报销。

在有些省市会试点对于糖尿病合并一些特殊的并发症,如心梗、脑梗、尿毒症等,进入门诊慢性病报销系统,这样会比一般医保报销得多一些,但是具体何种情况可以纳入这样的系统,还是应该具体咨询各地的医保部门,或者可以到各个地区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找有关政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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