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纳士!龙游县公开招聘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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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龙游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龙游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经济型人才“蓄水池”建设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的经济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贤纳士!龙游县公开招聘紧缺人才!

招聘范围及条件

1.报名对象不限户籍。

2.满足相关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从业经历、职称等条件,其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77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2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

招考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零时止。现场报名时间11月19日- 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者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表附后,网上报名者需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2)现场报名者请于现场报名时间内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龙游县文化西路171号)报名。

3.报名者(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称文件)、执业资格证、相关从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考生工作经历、专业、学历等组织资格审查。考生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方式结合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高于招聘计划人数1:5比例的,先行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进入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考试考察内容为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性格特征、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考试时间、地点、分值、比例及合格线设置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通知书,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身份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正式聘用前须办理好相关辞职手续。聘用后按照我县经济型人才“蓄水池”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关人才优惠政策(详见附件2《关于加强经济型人才“蓄水池”建设的意见》)。

报考对象聘用后须在龙游县最少服务5年。

本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570-7012652 0570-7014682

联系人:王勇平 曾明星

2018年龙游县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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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仅供展示,下载请登录龙游县人力社保网查看相关公告或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

关于加强经济型人才“蓄水池”建设的意见

根据县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十二届政府第十次全会精神,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人才集聚加快龙游转型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就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经济型、项目管理类人才的引进、使用和管理,建设紧缺急需经济型人才“蓄水池”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对应专门单位,搭建引才育才平台

根据为产业发展提供紧缺急需经济型人才的定位,我县设立“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专门用于引进、培育经济型、项目管理类人才。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代管,暂核定一定数量编制,今后根据需要可逐步增加。

二、拓宽人才招聘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按照紧盯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要求,主要面向重点高校相应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同时兼顾有较高职称、较高学历并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人员,完善招聘办法,加大招聘力度,着力引进紧缺急需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

(一)招聘计划:首批招聘计划30名,其中15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15名面向社会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或重点骨干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今后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每年招聘计划,动态调整,滚动使用。

(二)招聘办法:根据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规定,为加大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经济型人才引进力度,主要采取提前赴高校现场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和紧缺人才招聘等方式进行。

1.提前赴高校现场招聘:

1)科学确定招聘范围。紧缺急需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引进重点面向以“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为重点的一本以上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并同时面向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2)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一是具备从事经济、项目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二是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经济管理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三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四是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3)规范招聘程序和办法。一是建立院校合作关系。由县人力社保局商相关部门,拟定人才招聘战略合作院校,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与之签订合作关系,开展实习及就业对接合作,及时掌握优秀毕业生信息,建立优质生源跟踪对接合作关系。二是确定招聘计划。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我县紧缺急需经济型人才招聘计划,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三是赴合作院校开展招聘。招聘公告在合作院校等相关媒体发布一周后,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有关人员,赴合作院校开展招聘工作,招聘一般按“比成绩”“比素质”进行素质评分和面试评分相结合方式确定拟招聘对象,并与之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经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办理相关聘录用手续。比选过程中可按综合评分1:2确定考察对象,由相关部门根据适岗性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2.高层次人才招聘

根据相关单位、岗位实际工作需要,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设置职称、学历等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简化招聘程序、优化招聘办法,包括长期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降低开考比例、优化比选方式或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等办法,具体按实际岗位要求,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15﹞25号)精神组织实施,引进高层次经济型、项目管理类人才。

同时为帮助企业引进、留住优秀人才,可安排一定比例岗位,专门面向重点骨干企业中的高层次人才,通过考核方式由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予以聘用,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紧缺人才招聘

针对部分岗位急需紧缺的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科学设置专业、学历,可突出工作经历等与实际岗位需求相匹配的招聘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根据需要确定开展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明确后发布公告,按公开招聘程序要求组织招聘工作,考察时重点考察原在相关行业工作经历中的表现,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以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也可在合格人员中按适岗性确定拟聘用对象,但在事前公告中应明确公布。

(三)激励政策:充分运用各项人才政策,吸引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到龙游工作。

1.对外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按县人才政策给予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

2.对外地引进在龙游工作并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的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前3年给予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3.对新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可直接定级。

4.对有中高级职称的引进人员,如单位无相应空岗的,可申请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

5.对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可不受岗位总量限制,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岗位。

6.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引进人员或相关团队,绩效工资可以单列,给予一定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7.引进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初次调任到其它事业单位的,如新单位无相应空岗,职称聘任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原从事专业年限视同计算为新单位相应岗位聘任年限。

8.经考察合格的,列入县管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9.对外地引进人才,可以在龙游办理户籍落户,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随迁落户,子女安排城区学校入托入学。

三、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充分发挥蓄水调节功能

发挥平台“蓄水池”作用,引进紧缺急需经济型和项目管理类人才,安排在开发区、经济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锻炼成长,为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或重点企业管理层打好基础。

1.平台聘用。经济型人才引进后,由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明确岗位、待遇等,转正定级、工资晋升、职称聘任、调动转任等由平台办理。

2.对口安排。根据经济部门岗位需求及引进人员的专业、特长等,按照对口适岗、人尽其才的原则,将引进人员安排到相关单位相应岗位,重点是经济管理、项目管理、涉企服务岗位和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科研或行政管理岗位,具体由相关部门、企业向县人力社保局申报岗位需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提出安排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分配到岗。

3.单位管理。引进人才到岗后,由具体工作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业务培训、使用和考核,其考核情况报龙游县产业发展研究院,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定等次依据。因工作需要,可结合引进人员能力安排中层岗位并予以任命,享受相应待遇。

4.定期流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制订引进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加强引进人才的培养、锻炼、使用和考核。引进人员原则上在三年内根据工作表现、能力特长,确定调任单位和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也可按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某项工作、任务到期或实现后,另行安排岗位。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到领导岗位。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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