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縣「女教師罰站學生被帶入派出所」事件處理結果公布

副所長違規使用公權力被免職調離

華聲在線10月19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張斌 戴鵬)針對網傳“女教師罰站學生被帶入派出所數小時”一事,株洲縣紀委監委進行了深入調查,10月19日下午公佈了處理結果。涉事的淥口派出所副所長趙明眾違規使用公權力,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免去副所長職務,並調離公安系統。

據調查,15日早上8時10分左右,趙明眾女兒在育紅小學上學時,因遲到被班主任老師何某罰站。之後,趙明眾以女兒被何某打耳光為由,安排淥口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輔警前往學校調查。8時48分左右,民警將何某帶離小學。在去往派出所途中,株洲縣110指揮中心接到趙明眾妻子報警,內容是小孩在學校被老師打了耳光。

15日9時左右,何某被帶入派出所執法辦案區的等候區。25分鐘之後,何某被安排到派出所辦公樓會議室,期間有輔警陪同。在會議室內,何某及其親屬、所在學校校長,與趙明眾妻子就此事進行協商,派出所有關負責人先後到場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解。何某承認罰站趙明眾女兒但否認打過耳光。通過對班級部分學生調查,當時無人看見何某打人,可能輕推趙明眾女兒到講臺前罰站。

在派出所三樓會議室內,何某及其親屬向趙明眾妻子道歉,表示學生如身體有傷害,願意承擔責任。後經醫院檢查,確認趙明眾女兒身體沒問題、臉上沒有被打的痕跡。15日14時11分,何某離開派出所,沒有辦理任何手續。16日下午,株洲縣公安局、淥口派出所有關負責人就幹警的不妥行為向何某道歉。

經調查,趙明眾作為共產黨員、公安幹警,在處理師生關係、家校關係的過程中,違規使用公權力。違反公安機關辦案迴避規定,違規派警處理涉及本人家庭成員與他人的糾紛,且處置不當。株洲縣紀委監委決定:給予趙明眾記大過處分,由縣公安局免去副所長職務,由組織人事部門將其調離公安系統。同時,對縣公安局、淥口派出所等相關人員給予問責處理。

株洲縣委、縣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舉一反三、加強教育,在全縣幹部隊伍特別是政法部門和執法執紀部門開展作風集中整頓和法紀法規教育,嚴明工作紀律;要求教育部門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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