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市两名年轻女性因拼车问题产生矛盾,两人非但没有理性协商解决问题,还各自找来男朋友为自己“出气”,不过这气出得代价有点大。
事件
起因
事发当天,甲某女朋友与乙某女朋友同时通过手机软件约车,以拼车形式各自前往目的地。但在乘车过程中,由于先后问题,双方产生了矛盾,两人谁都不肯相让。争执之下,双方约定互相叫人到停车场见面理论。
矛盾
升级
双方到达约定见面地点以后,甲某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显示他的英雄气概,趁乙某立足还没有稳的情况下,拿着铝合金棒球棍对着乙某的腿部打击,导致乙某右腿骨折,构成人体轻伤一级。
乙某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又多次前往上海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万多。乙某一纸诉状把甲某告到法院。
公益律师 吴保华:
这个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纠纷案件。按照法律的规定,甲某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 他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达到人体轻伤,或者人身伤害达到轻伤重伤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后果
严重
法院依法判决甲某向乙某赔偿5万余元。甲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律师提醒
发生纠纷以后,不能通过约架或者打架的方式来处理,应当是心平气和地去解决。暴力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自己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会把自己送进牢里。
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融合媒体发布
记者:曹卫、严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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