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4歲男生遭滴滴順風車男司機猥褻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福州一中學初三男生(14歲)獨自搭乘順風車返回連江老家途中,竟被滴滴順風車司機強制猥褻。近日,福州連江縣檢察院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這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滴滴順風車男司機何某某約30來歲,曾從事過按摩行業。

福州14歲男生遭滴滴順風車男司機猥褻

男生鄭某某今年只有14歲,事發時搭乘順風車返回老家備考,沒想到遭遇男司機猥褻,受驚嚇整晚未入眠,後在家人陪同下報警。

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份,當時滴滴順風車還在運營中。鄭某某母親滴滴平臺預約了順風車服務,後鄭某某獨自坐上重慶牌照的何某某的滴滴順風車。

6月18日晚上6時30分,何某某在福州市一處小區門口,載上鄭某某從福州往連江行駛。在車輛行駛過程中,何某某以汙穢性語言調戲鄭某某,一到連江敖江時鄭某某因害怕要求提前下車。滴滴順風車司機問乘客還沒到目的地為什麼下車,鄭某某當即表示,自己還要買東西,讓其停車。

司機何某某表示可以等鄭某某買完東西再送其回家,但被鄭某某趕緊拒絕。在鄭某某驚慌拿行李時,何某某也下車趁機對其實施猥褻行為。鄭某某回家後,受驚整晚未睡,第二天早上由家人陪同到公安局報案。

約3個月後,何某某在羅源縣一家賓館828號客房被抓獲。近日,連江縣檢察院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該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予以修訂,故該罪名被害者亦可以適用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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