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组织抽检餐饮环节51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南关区老传记灌汤包酱菜馆自制的猪耳朵,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检验结果为1.0×10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南关区老传记灌汤包酱菜馆自制的鸡丝卷,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为3.3×1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宽城区裕兴菜馆使用的水杯,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宽城区聚德福明阳抻面馆使用的小盘、小碟、水杯,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为检出,标准规定均为不得检出。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梦开食快餐店自制的火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790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075g/kg。
高新园区姚哥砂锅荷叶粉店使用的小方碗,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高新园区欢乐城饭醉铁板烧档口使用的勺子、小碟,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高新园区欢乐一厨快餐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九台区南山东巴人鱼豆花火锅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原因进行整改,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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