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空置这个话题被炒的火热
专家们又纷纷开始出来说话了
我们一起来看看专家们怎么看这个问题
尤其是近日房地产专家就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小编觉得似乎有点道理
最先引发论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
当前我国房屋空置率太高,例如北京空置率就高达10%-20%,而房产税的出台需要多种条件支持,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所以可以考虑将房地产税拆分为消费税、流转税、空置税和物业税,并建议率先出台消费税、流转税、空置税,然后再从容考虑物业税,“以达到理性遏制、逐步熨平房地产泡沫的效果”。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似乎不太同意他的观点:
现在中国住宅人均1.1套,人均建筑面积在35-40平方米之间,中国住房市场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目前最多是阶段性的饱和,拆旧建新还会带来大量的需求,加上家庭小型化和老龄化,会导致丧偶老人独居、年轻人一人家庭越来越多。
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回应: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要从容处理,意思是说“急不得”,特别是在当前贸易战带来很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之下,生怕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所以可先考虑征收空置税。
大家都希望房地产健康发展,以空置税促成这个健康发展,可
说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接下来还得讨论:中央讲基础性制度建设才能形成长效机制,那什么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空置税究竟是不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还是只是个权宜之计?可以肯定的是,征收空置税并不是为了取代房地产税。空置税是解决房地产问题的诸多可选项之一,如果真的可以实施,合乎逻辑的理论分析会表明:它能够优化供需关系,可以促使人们把现在空置的一些存量变成楼市中的有效供给。
愿望很美好,但如何使对空置房的征税可操作、具体如何落实?这便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挑战。以什么样的指标来界定“空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
一处完整的商品房空置多少天以上才算应征空置税?
如果是达到连续半年不住才算空置,那人家半年内去住个一天怎么算?
有人说以电表为准,半年或一年电表不转就是空置,这一点要处理一下实在太容易了,里边连上个电器就能避开交税?
有人说靠居委会去监督,那更不靠谱,能一年到头不打瞌睡地监督吗?
万一居委会和房主的说法不一致,谁去仲裁? 凭什么依据下结论?
所以,目前似乎关于空置税如何可操作,还没有看到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还停留在美好愿望的阶段。
关于空置税问题你怎么看?是否同意贾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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