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動內需」消費升級,不如補足「糧價」,安定農民,發展農業

“拉動內需”消費升級,不如補足“糧價”,安定農民,發展農業

個人拙見,“拉動內需”消費升級並不適合我們目前的發展。國家的興旺發達不是以消費為基礎,也不是以消費來衡量。

一、“能消費”的前提是“有錢”,錢從何而來?

二、“願消費”,有錢誰也想過舒服的生活,還是“錢”從何而來?

三、“敢消費”,有錢誰也“敢”,沒錢誰的底氣足?

四、金融支持,過了今天,明天怎麼辦?緣木求魚,焚林而田,竭澤而漁。

五、這塊“糖塊”吃完以後呢?

因此,要真正實現“消費升級”是我們的農業、工業足夠先進發達,有足夠就業崗位安置就業需求;我們的國防足夠強大;要真正實現“消費升級”的時機是人民足夠富裕!這才是消費升級時機,而不是“認為刺激”消費。

13億人口,24090萬億農村老年人生活保障堪憂,城市下崗幾千萬就業艱難,全國幾千萬未過溫飽線。如此情況下,沒有足夠的就業崗位,錢從何而來?糧食價格低迷,農產品滯銷,農業滯後,農民的收入從何而來?這些問題都是明擺著的困難,說句“老百姓的‘錢袋子’鼓起來”就“鼓起來”了麼?這顯然是很難的。不解決這些問題,那麼“消費升級”就是一句空話,是紙上談兵。

而以金融支持刺激消費,這種做法明顯的就是“焚林而田,竭澤而漁”。當明天,後天的“錢”今天花出去了,大後天該怎麼過?金融業繼續給錢嗎?如果金融業是白髮錢,可以花,也願意花,也敢花。但是如果金融業也是以“資本”求“利潤”的話,那麼後天老百姓還能還得起嗎?

所以與其刺激消費不如給“糧食漲價”(我本來是發對糧食漲價的)!讓農民有心勁留在土地上耕作,讓農民有足夠的收入,改善他們的生活!

如果刺激消費,不如提高工人工資,他們自然會消費!如果金融支持是以“借貸”而消費,顯然存在潛在的風險。這種風險最終怎麼化解?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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