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扫黑除恶!发现这些情形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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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与惩治“蝇贪”有机结合,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取得初步成效。

“扫黑除恶,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是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此表示。一系列实招硬招频出: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谋划部署,先后1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5次听取县(市、区)纪委监委工作汇报,6次组织专题学习。出台工作方案,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纳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内容。组建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市纪委监委始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建立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发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监督等七种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截至8月底,共接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24件。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监督检查和巡察检查“三本台账”,实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任务分工、工作程序、时限要求,确保工作运行顺畅,运转高效。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会商4次,市纪委监委向同级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9件;市公安局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线索10件。将省纪委督办的重要案件一律提级办理,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异地指定办理。截至目前,提级办理案件2件,异地指定办理案件12件。

“‘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惩治扶贫、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同时用力、同向发力。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759件、1198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1件、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8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1人,其他处理27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对所有案件的查处实行“一案三查”,每办一个案件,既查黑恶势力犯罪,又倒查当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履职尽责,还追查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目前已对2个党组和5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13次专题调研,市纪委常委带队对汾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督导,同时成立由班子成员和室主任带队的4个督导组,对履职不力、工作推动缓慢的5个县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4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常态化督导,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三类重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问责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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