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處:居住海外港人無須只爲換新身份證返港

中新網10月24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入境處早前宣佈2018年年底推出新智能身份證,並於12月27日起展開全民換證計劃。入境處特別提醒居於海外的港人,若在指定期限內不在香港,可在返回香港後30天內申請身份證,即不視為違反條例規定。這意味著,居住在海外的港人若未能在指明期限內回港換證,無須只為了換領新身份證而急於趕回香港,可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據報道,香港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身份證持有人,包括居於海外的身份證持有人,需根據憲報刊登的命令所指示的期限及先後次序,在指定的地點申請身份證。而按《人事登記條例》第7B(4)條,任何人在所規定需申請身份證的期限內不在香港,如在返回香港後30天內申請身份證,即不視為違反該條例的規定。

因此,居住在海外的身份證持有人若未能在其所屬年齡組別的指明期限內回港換證,“他們無須只為了換領新身份證而急於趕返香港,他們可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首批換證者為1985至86年出生的市民,由2019年1月21日起可辦理換證;第二批換證者為1968至69年出生的市民,2019年4月1日起可換證。為方便市民陪同家中老人換證,每名人士換證時,可攜同2名年滿65歲的人士辦理換證。入境處2018年也首次推出外展服務,派出7隊外展隊,2019年第二季度為居住在院舍的老人及殘疾人士,提供到訪換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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