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在村里偷孩子,被一羣村民打死了,要負什麼責任嗎?有什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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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在村裡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負什麼責任嗎?



對於這個問題是一個敏感的話題,但是在法律面前就難說了,比如說南京的法官就會用事實來證明打死的人是犯法的。

人販子在這個社會上確實可恨,可以說是人人痛罵,人人憤怒。人販子都的不僅是一個孩子的未來,更是一個家庭的未來,甚至造成多個家庭破裂,悽慘的現狀在這個社會上比比皆是。

在我國有一句話叫“法不責眾”,既然是一群村民打死了人販子,或許對個別的村民會得到法律的制裁。畢竟法律是講究的制度可以說逮到了人販子只能交給警察,有警察來進行制裁的法律主義進行制裁。這可以說是一種教條的法律法規,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總之,從法官的角度的角度來分析,這些村民是要負責任的,但是會從輕處罰,給個警告應該還是有的。從大眾的角度來講,是不應該處罰的,畢竟這是在做好事具備做一個人人心不痛絕好事,應該給予獎勵。但無規矩不成方圓,否則的話會出現做事過度的現象。


宗元


人販子進村偷小孩,被一群村民發現打死了,要負什麼責任?打死人販子是為民除害,不需要負責任。人販子都是沒有人性的惡魔,小孩到他們手裡以後,就被人販子慘忍鬧殘疾了。現在大街上要錢的殘疾小孩,大部分都是被人販子人為鬧殘疾的。人販子非常惡毒,把偷下的小孩砍掉手腳,有的小孩雙眼被人販子挖掉了,還有的小孩體內器官被人販子賣錢了,真是慘不忍睹。在村裡如果發現人販子偷小孩,最好是痛打一頓送公安局,因為人販子不是一個人辦壞事,他們是一個犯罪集團。你把人販子打死什麼也不知道了,那這個犯罪集團就不會除掉,其他人販子還會繼續偷小孩,打掉人販子犯罪集團比打死人販子好。


小財神博士688


打死就對了,現在國家對人販子也沒什麼辦法,抓了關,關了放,放了再犯。已嚴重的危害了社會,危害了人民,老百姓只能自己處理,打死了免得再危害老百姓,危害社會。

打死人販子不會負任何刑事責任。


秦淮河十咪咪


這麼說吧,如果說判打死人販子的英雄是殺人犯的話,哪怕只負民事責任也算是這個社會毫無人情可言,是病態的!

人販子,他們不是人,連畜生都不如,他們憑什麼得到社會賦予他們的權利跟尊重!這麼說吧,我打死只蚊子蒼蠅也會考慮它疼不疼,但是打死他們我覺得是應該做的,不會考慮任何東西!就跟看見饅頭上的蒼蠅,會馬上趕走的!



咱們上樹吧


人販子在村裡偷孩子,被一群村民打死了,要負什麼責任嗎?
人販子偷孩子這種行為真的非常可恨,但是我們的制度規定,人販子偷孩子最多就是蹲幾年,吃幾年涼飯,沒有死刑一說。

個人感覺這種量度方法讓人販子的氣焰更加囂張了,偷小孩的人越來越多。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孩子被偷走了不僅僅是一個生命的問題,更會讓一個家庭面臨瓦解。如果人販子偷孩子被人發現打死了,我覺得村民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如果有人不認可,我覺得某些規定要改一改了,否則只會讓更多的家庭分崩離析。

但是目前的制度卻不是這樣,我覺得發生這種情況後相關部門一定會調查村民,讓村民提供各種線索、證據,搞不好還要背黑鍋。

就像前段時間備受關注的“崑山寶馬男”事件,最後被判正當防衛,真的大快人心,老實人不能總是被惡人欺負,有時候規定就是對壞人過於仁慈了,才導致他們繼續作惡。

有句話叫做“法不責眾”,我想當人販子被逮到時村民們也是你一拳我一腳,根本分不清誰是誰,最後人販子一命嗚呼,當調查起來的時候,誰也說不清。

以上就是紅叔三農的回答,如果您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也歡迎關注,一起學習!


紅叔三農


活該,這種人是社會的垃圾,死一個少一個,警察抓住了,過幾年就放了,起不到震懾犯罪的作用,國家應該立法,這種人渣抓住就應該判死刑,你見過大街上行乞的殘疾兒童嗎?如果這是你的孩子,活活被折磨成這樣,你覺得人販子是不是該死?


李春波9984


人販子在村裡偷孩子被村民打死了活該,人販子該死,打死人販子不應該負責任,恨不得把人販子給殺了剮了,提起人販子就哆嗦,人販子害死、販賣、致殘、割舌頭,等等全國有多少孩子,害殘了多少家庭,多少父母瘋了的,喝農藥、割婉自殺的。對於慘劣的人販子一定判死刑!不能再留他們繼續毀禍剛到這個世界上的孩子了,傷不起了!


心心相印36169


人販子在村裡偷孩子,被一群村民發現,或者在裹挾孩子逃跑,或者放下孩子,獨自逃跑的過程中,被一群村民打死了,這個事情,真的大快人心。看這群村民的憤怒,這個人販子,應該不止一次在這個村子裡偷孩子,而且肯定得手過至少兩次以上了,這才引來眾怒。

首先說明,在從人販子手中搶回孩子的過程中,造成了人販子的死亡,群民,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因為,村民的所作所為,是正當防衛,是避免人販子帶走孩子。

其次,如果是搶回孩子了,一群村民,出於憤怒,把人販子打死了,由於無法分清,究竟是哪個村民找死的人販子,所以,這一群村民,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量刑會很輕,基本上就是警告加短期拘留了事了。

而人販子的家屬,如果不要臉來索賠,也是曠日長久的官司,村民們可以不用理會,基本上,只能是不了了之。

因此,遇到人販子再來村子裡搶孩子,並且,認清了,就是這孫子了,建議是,直接一群村民上,打死了事。


董江波


又不是故意打死的,大家想想,人販子有多可恨,一個孩子是一個大家庭的希望,要是誰家的孩子丟了,這個家基本上就誇啦,父母吵架,爺爺奶奶氣病,父母無心工作,甚至傾家蕩產去找,有的父母離婚,也有的瘋癲的……反過來我們又來說孩子的遭遇,有可能遇到好點的家庭,把他當自己的孩子,如果不幸運,被那些沒良心的人買到就拿來把孩子弄成殘廢,去為他掙錢,還打孩子,不給他吃喝,虐待孩子,什麼樣的情況都有可能發生,所以比起孩子的一生,我覺得把人販子千刀萬剮都不為過。


0808LJY


人販子比敵人比殺人犯更惡,他們弄的社會人心慌慌,每天抱著孩子,身邊沒有男人都膽小。生怕讓人搶了去。人們為了保護孩子,在孩子身上花費的精力太大了。過去我們小的時候,誰也不用管幾歲就隨便玩兒,家長特別省心。現在的人販子,讓人養孩子的成本大大提高。打死他們,那就是正當防衛。打他們的人,那叫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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