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官:一天工作10個小時加多1000工資願意嗎?90後機智回答


春季是求職的最好時節,很多的企業都會在這個時候招工。在網絡發達的現代,當然也充斥著很多的虛假招聘信息。在求職的過程中,都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仔細分別真假的招聘信息。在面試過程中,也要注意不被面試官的問題給套住,有的企業還在招聘的時候讓求職者簽訂合同,在會合同中寫明求職者的特殊要求。

在面試的時候,小麗就遇到這樣的一件事情,在面試的最後,面試官問:一天工作10個小時加多1000元工資願意嗎?小麗快速在心裡盤算起來:一個月工作日大概22天,每天多2個小時,就是44個小時。這個崗位的工資大概5000元,平均一個小時30元左右,那麼就是1320元的加班費,況且加班是150%工資的,這2000元了!這還不算上五險一金那些福利,明顯不划算。

小麗直接回答:如果公司的偶爾加班,我可以不要加班費,但是經常加班的話,我希望按照應發工資的小時平均工資的150%計算加班費,雙休或者法定節假日的工資倍數另算。所以,這樣的加班費標準我不接受。


面試官知道小麗看出了其中的奧秘,但是回答得又很有道理,很適合財務這個崗位,當場就錄用了她。對於在求職面試的過程中遇到的”坑“,你有什麼相似的經歷嗎?歡迎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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