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老汉无证驾驶遇交警 丢车“跑路”被处罚

「曝光台」老汉无证驾驶遇交警 丢车“跑路”被处罚

「曝光台」老汉无证驾驶遇交警 丢车“跑路”被处罚

10月25日上午,鹰潭一69岁老汉驾驶一辆牌号赣LL####的四轮电动车行驶至南站路阳光酒店路段时,看到交警在前方进行检查,却将车横停在马路中间,自己却下车“跑路”了。

「曝光台」老汉无证驾驶遇交警 丢车“跑路”被处罚

当天上午,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南站路阳光酒店路段进行执勤检查,10时20分许,一辆赣LL####四轮电动车横停在马路中间,后方车辆不停的按喇叭却无人回应,造成严重交通拥堵。执勤民警见状后,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却发现车上空无一人。民警询问周边群众了解到,一名老人不知道为什么从车上下来,不知道跑哪去了。随后,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南站路铁路桥下发现一名形迹可疑,在一旁偷看的老人。经询问,该老人确系这辆四轮电动车车主。

经查,该老人张某今年69岁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害怕被交警查到,所以想到了“跑路”。事后,民警对张老汉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考虑到其年级较大,对其无证驾驶四轮电动车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现在路面上兴起的“新能源电动车”还有“老年代步车”等四轮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必须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办理机动车号牌。市民在购买四轮电动车前,一定要到当地的车管部门核对车辆的厂家信息,确认看中车辆的生产厂家在不在国家产品安全生产注册名单之内,若是不在,车辆便无法办理挂牌注册手续。同时,这类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员驾驶该类车辆上路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否则,一旦上路被查,车主将会受到处罚。

撰稿:刘潇

审稿:周小波

核发: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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