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有四種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企業選用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將影響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期間內不同時期的折舊費用,因此,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或=固定資產原價×年折舊率
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淨值(原值-折舊)×2/預計使用年限
最後兩年改為直線法
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年折舊率
其中: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
無論採用什麼方法,固定資產到期報廢的時候,也就是提滿折舊的時候,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一定等於累計折舊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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