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的《芳华》与严歌苓的《芳华》,孰优孰劣?


冯小刚的《芳华》与严歌苓的《芳华》,孰优孰劣?

我一直都说,要为《芳华》写点儿什么,先是看了电影,接着是铺天盖地各式各样的《芳华》影评,怀旧的、批判的、感动的、痛心的,潮水四面八方弥漫而来,人从地球被剥离,远远发配到了外太空,东西南北都是北,又都找不着北。我觉得不行,还是得买本小说回来看看,看看原著,看看严歌苓是怎么写的。

当代的小说家,严歌苓是很高产的一位。这不是因为她天生故事多,而是勤奋。在美国经过专业的写作训练,严歌苓一直很勤奋地写写写。美国的写作训练会执着地向你植入一个观念:写作能力是可以训练出来的。这和我们以往认为的作家主要靠天赋是那么不同。有天赋的人有,勤奋的人也有,而天赋加上勤奋,就会让既缺少天赋又常态性犯懒的普通人望尘莫及。这几年严歌苓的小说一直在出版,还时不时被改编成影视剧,《天浴》、《梅兰芳》、《金陵十三钗》、《陆犯焉识》、《小姨多鹤》、《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这么一长串作品,足见她的勤奋。

难得的是,严歌苓没有在勤奋中套路自己。有些聪明人忍受不了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劳动,于是总结经验、摸索捷径,久而久之,那些看起来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都不免沾染上了惯性的油滑。但严歌苓没有,她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一部和前一部不一样的作品。她擅长写女人,但每一个女人都是一个和前一个不一样的女人。她擅于捕捉细腻的微光。《小姨多鹤》里,日本姑娘多鹤只身一人流落在异国他乡,没有亲人,她就生孩子,“她要为自己生出亲人来。”这一句话如震耳的轰鸣,轰开了热闹喧哗的浮沫,露出人性苍凉的底色。

冯小刚的《芳华》与严歌苓的《芳华》,孰优孰劣?

严歌苓是深谙人性的,她的小说感性的细腻中自有理性的冷峻。她要让我们看到的,是纵横交错,剪不断理还乱,是难以用善恶是非分辨得清清楚楚的真实的人。好的小说家都不是塑造角色,而是角色带着她走。严歌苓既有作家对现实的冷眼旁观,又有女性对生活的细腻柔婉,或许还有些天生的母性,温柔慈悲。她跟随着何小曼怯生生的眼睛,到了女孩子们如花般尽情绽放的文工团,怯懦敏感遇上大胆肆意,便是一场硝烟四起的恃强凌弱。何小曼的身上,有着青春期女孩的全部脆弱,也有着青春期女孩的全部倔强,她能够选择的捍卫尊严的全部方式,就是在沉默中保留自我,保留对父亲的彻骨思念,保留对刘峰的深切理解,保留即使被她人嘲笑、践踏,却仍然倔强冒芽的对美、对爱的渴望。

冯小刚的《芳华》与严歌苓的《芳华》,孰优孰劣?

小说《芳华》读下来,感觉前半部的笔墨给了刘峰,后半部则深情凝望着何小曼。刘峰被文工团的男女们戏称为“雷又峰”,几乎团里所有人都接受过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他不断获得荣誉,却也不断地在青春荷尔蒙膨胀的文工团被挤兑、架空。走过青春的人总不由慨叹“年轻真好”,可年轻究竟好在哪里?好在可以迷茫,可以犯错,可以拼着热气蒸腾的一腔孤勇去爱,去恨。然而刘峰实在是太好了,他和所有人混沌胡闹的青春之间隔开了一条政治正确的鸿沟,一端是自私任性,另一端是无私豁达。年轻最是叛逆,挑战权威,与正统为敌。

无处安放的躁动想要揭开一切虚伪的面具,证明“其实你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刘峰因为拥抱抚摸丁丁,成为众矢之的,所有人在痛批刘峰的同时长嘘一口气:原来伟光正是不存在的,是人终究会露出小辫子,水平面上再是一派安稳平和,水下依旧是暗礁森然。剥去刘峰“模范”的外衣,他也不过是个荷尔蒙驱使着的有着七情六欲的流氓混蛋罢了。

世事就是这么荒凉,真正的流氓混蛋们一边忙于造神,一边更热衷于把神推下神坛,摔个粉身碎骨。刘峰的人生因为一抱一摸而万劫不复,所有人都忘记了,他们曾经切切实实接受过他的好,糖饼还在空气中飘荡着丝丝甜香,费心费力做好的沙发还等着在炊事班马班长的婚礼上大放异彩,可是刘峰就这么在所有人愤恨的揭发和批判中默默收拾行装,发配到偏远的伐木场。临走时,只有何小曼敢来给他送行。

冯小刚的《芳华》与严歌苓的《芳华》,孰优孰劣?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对何小曼来说,是冰冷之中感受到的唯一温暖。这个从小跟随母亲改嫁,在夹缝中小心翼翼狭缝存身的姑娘,是那么渴望爱,渴望关怀。本应该享有的爱大段大段缺失,留下的空白令她变得如同一头惊恐的小兽,时时手足无措,时时缩紧自身。她的皱皱巴巴在一派舒展的女兵中显得那么格格不入。没有人喜欢她,甚至还有人趁机以踩她一脚来表示自己的高傲与合群。唯有刘峰,不嫌弃她湿漉漉的汗臭,不嫌弃她终日慌张不定的神情,宽容大度地温柔托举起她,托举起一个女孩七零八落的自尊。

读完《芳华》,唯有这两个人和他们的命运沉浮最令人牵肚挂肠。作为作家,严歌苓保持了她的真诚与深刻,她借萧穗子、郝淑雯之口,一遍又一遍地表达着对刘峰的忏悔。刘峰一直是善良的,他缄默着许多人不堪的秘密,缄默着他对林丁丁的爱,丁丁的两次婚姻皆以失败告终,这个一心凭借婚姻过上好日子的上海姑娘最终获得的是在别人的豪宅里寂寞地孤寂。有的人越是年岁增长,越是脂玉一般温润冰洁,如何小曼;有的人越是老去,越是庸俗破败,如同丁丁。刘峰一直不去见丁丁,也不看丁丁的照片,他守住对丁丁的爱,更守住丁丁的芳华,这何尝不是对丁丁最深沉的爱,坚持到底,有始有终。

而何小曼则在她装病被发配野战医院的那一刻,倔强地表达出了与文工团里她们的不屑为伍。她守住了自己的善良,可心却在战争的残酷面前被摧毁得七零八落。战争的伤痛叠加于命运的伤痛之上,彻底摧垮了这位又一次被强制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小曼的疯癫如同另一场高原之上的高烧,在她的潜意识深处,或许这是带着她逃离这个充斥着虚伪与假话的世界的唯一办法,最好办法。

冯小刚的《芳华》与严歌苓的《芳华》,孰优孰劣?

相较而言,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则在这些人性的悲凉之上加上了一层昏暖的滤镜。或许是他的文工团生活实在太顺风顺水,留下的全是美好的回忆;亦或许是他熟知如今中国的电影市场,什么样的呈现方式最能获得大多数人的钟意。他的镜头下,文工团青春无敌、美丽难挡,满屏的靓丽光洁给人以巨大的视觉冲击力,激发出本能的对美好胴体的喜爱,电影院里,无论男女,都在一开场就全神贯注,沦陷在视觉盛宴里。

而接下来的故事,冯小刚则有条不紊,分头击破。怀旧的,跟随者文工团解散前最后一场酒宴哭得伤春悲秋;喜欢战争片的,则被极富冲击力的炮火纷飞轰炸的震耳欲聋;现实的会发现,只要年岁增长,所有女神的归宿都是大妈;而细腻敏感的则被刘峰和小萍(书中的小曼)在车站前的温暖相拥所感动……冯小刚真是人精,他太了解,观众需要什么、想看什么了,一部《芳华》八面玲珑,获得极高的票房,这是冯小刚的能耐。

冯小刚的《芳华》与严歌苓的《芳华》,孰优孰劣?

严歌苓和冯小刚算是在文工团的题材上一拍即合,两人都有过文工团的生活经历,创作这个题材,源于怀旧。区别在于,一个是把人性彻底铺张开来;一个则是加上一层滤镜,打上了暖色的柔光。

只不过,加之以柔光,却仍然遮掩不住那底色的荒诞,隐藏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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