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忘带饭卡手机转账后举报食堂阿姨,阿姨被罚2万,女生却被奖励2000,是阿姨不守规矩还是女生不道义?

袁绪强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事件刚刚放出来,后续肯定还会有什么精彩大戏。

我觉得该名女大学生可能处于三种心理:

一、故意为之,可能学校本来有相关规定或从哪里听到的小道消息—举报有奖。当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正好她缺钱了,干了这件荒唐事。

二、虚荣心强,想要得到表彰加分。大学里有很多奖学金或荣誉需要填报筛选,加分项是取胜的关键。像这种维护学校的利益,肯定是个大大的加分项,老师和学校那头以后有好事也会照顾一二。

三、人性扭曲,本来内心邪恶,欺软怕硬。遇上什么糟心的事,自然会做出一些让常人无法想象的极端之事。



大学食堂一般都是外包出去的,而且统一使用校园卡,流水走学校的财务,学校会根据协议抽成,到了商家手里有一定的延迟性和残缺性。商家也需要现金流来进行每天的采购,能私下里解决而不用走学校程序,既便利,又能省一笔“过路费”,何乐而不为呢?大学生也不会每次都能带个校园卡,万一忘记没带岂不是没饭吃了?有人会说借别人的卡刷,再用微信/支付宝转给他,走个曲线救饭。你不知道,饭点的人多得可怕,既浪费自己的时间,也浪费别人的时间。关键是自己还没面子。直接转给商家,其实对双方交易是更加便捷性的,但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商家与学校的商业协议,这种规则是违法的。

学校食堂其实是一个很黑的地方,除了要收取商家的租金,而且在商家营业额上参与分成,而且拿的点不在少数。如果是连锁型的快餐公司,走量还是有的赚的,会更容易遵守规则。而个体户商家,本来利润就不高,再次被学校食堂摊薄,很多做了一个学期就关门大吉。而且,食堂商家也有竞争,生意好的会被打压。小编的校区食堂有家做石锅拌饭很火,结果食堂领导单方面要涨租金,提高分成,后来那家就立马走了。这种剥削,食堂吃饱,商家变瘦,而倒霉的还是学生。饭菜质量和卫生难以下咽,吃到啥东西你也不能怎样,学生也拗不过学校的大腿。



外卖又不给你进来,简直就是垄断。6月份滴滴外卖入驻南京的时候,大家都去点外卖了,食堂冷冷清清。每次食堂要做个学生反馈,都能恶心得像吃了死苍蝇一样,大家心照不宣地给差评、骂人。大学时因为校区在市区内,靠着外卖活到了毕业。最近一段时间,学校食堂的新闻负面报道多如牛毛,不堪入目。食堂本来是给学生提供生活上的便利,可惜现在沦为吸血赚钱的工具。外卖可能比学校食堂要干净地多。

学校罚阿姨,按照规则上来说是没有错的。但是,该名女大学生的恶劣行为激起了全网的愤怒。很不幸的是,有人把这个消息捅到了网上,变成了热搜,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而且是极为负面的影响,学校的压力可想而知!不仅事学校领导有压力,成都市教育局也有压力。没看到学校出了大事,当地教育局、学校校长、主任一锅端吗?



说其谣言,不过是一场公关的作秀。有时候,当你听谣言听得多了,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地当作既定的事实。这一套的公关,与其说是辟谣,倒不如说是对潜规则的维护。僵而不死,越活越糊涂。成都文理学院一事不过是发生在中国千千万万学校中一不小就火了。


慵懒国王


这事今天闹的沸沸扬扬,果真是道德沦丧?别急着发火,咱先把事情搞清楚。


大学女生钓鱼举报,食堂阿姨被罚两万女子奖励2000元,事情曝光后,成都文理学院迅速辟谣,表示经过查证不存在网络所述事件。而且根据校方的规定,此类事件的奖励是200元/次,女生获奖2000元似是无稽之谈。

成都文理学院后勤处网站显示,该校后勤处曾于2017年5月发布“关于发动学生共同监督食堂窗口收取现金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各营业窗口严禁收取现金,学生就餐只采取刷卡和打票两种方式。凡发现食堂营业窗口收取现金的,应向后勤处膳食科举报,若核实属实,后勤处将对举报人进行200元/次的奖励

吃瓜群众的小心心总算放下来了,这世界可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乱。但是如果上述事件真正发生,我们该如何自处?笔者简单对当事三方做一做评价:

  1. 饭堂阿姨,傻。不管是工人还是自家老板,经商谋生最终规矩,既有规则在先,就不该为不值当的方便让自己处于风险之中,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明显不足。
  2. 钓鱼女生,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这倒好,反手一刀?电影《闻香识女人》中上校慷慨陈词,有些人灵魂都是乌黑的,说的就是你这种。
  3. 大学领导,恶。大学即社会,却又是不一样的社会,懵懂少年在此塑造三观,如果大学只教会教条主义生搬硬套死规则,对人情、良心不管不顾,这样的学校教出的也就是一群猪。


正品足球


为什么学校规定一定要用饭卡呢??

记得我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喜欢吃那种一元一根的烤肠,但是慢慢地大家觉得有点不对头了:他简直是拿烤肠当饭吃的,一顿十几根甚至更多的吃,另外吃的菜也是挑价格贵的吃,而大家都知道他家里条件并不能支持他这种消费。后来他自己说的,他一个月生活费400,拿出100给卖菜的餐厅员工,一个月内他在那个卖菜的员工负责的窗口买菜不花钱。这还是用饭卡,员工还能用这种办法贪污。

所以,学校为什么不让收现金,而必须用饭卡?因为,一盆菜可以卖出多少很难量化,于是,明明收了1000,可以说收了800,剩下的200就入了员工自己的腰包了。。


蛇小刘


1、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位女大学生干了一件缺德事,她干了一件损人利已之事。

2、从制度的角度来看,这位食堂阿姨把人情置于制度之上,她干了一件违反制度之事。

3、从诚信的角度来看,如果食堂阿姨让这位女大学生写一纸凭据,说明缘由后,签字画押,再微信转帐给阿姨,由阿姨再把钱和凭据交给食堂财务,这算是履行了承诺。

从上述三点来看,只有第三点才有可能(请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让道德与制度皆得以保全,既女大学生本着诚信做人为根本,阿姨有一纸凭据在手说明事出有因。如果除去第三点,那阿姨虽然占有道德的制高点,但受到的确是真实的财产损失(被罚两万),而那位女大学生却是不当得利(得到两千元奖励),背上了不道德的十字架,一但大家都知道是她在害阿姨,相信没有人会瞧得不起她不仁不义的品行。

通过上述分析,相信你对这件事有一个明确的思路了吧?凡事都有理字可讲,但是理又和制度或法律法规紧密相联。这位阿姨的行为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警示——当好人要注意遵守规守矩,切莫轻易同情不合规之人。

不过,是否有人会怀疑这件事的真与假,是否有人编造的事实呢?果真,事件很快被澄清,是虚假的,有人故意编造事实。请勿相信!


韩国成老师


我看了媒体上成都文理学院关于这件事的回应,学校的回应是不存在上述事实。此事,这个事感觉还是有点疑点的,比如对于阿姨罚款2万元有点过了,还有就是学生能拿到2000奖励的事。

根据学校的公告显示,经过查证举报属实的,会给予举报人200元一次的奖励。

而这种自己没带钱,用现金支付再用自己的手机截图取证的行为,学校也不一定会采用。所以,这件事的真实性不一定如网上传的那样。

但是,这件事即使金额没有那么大,如果属实,那么此事也会带给我们一些反思:

1.打饭的阿姨应该是知道学校规定的,但是一时心软,因此违反了学校的相关规定。既然违法了相关规定,理应受到一些处罚。

2.这个学生只能说没有道德,既得到了好处,反过头来就咬阿姨一口,典型的农夫与蛇的现实版。这种人走入社会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只能是祸害他人。

3.对于阿姨来说,吃一堑长一智,对于学校来说,虽然举报人应该受到奖励,但是这种行为也理应受到批评。

对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饭堂阿姨罚20000,举报的女生奖2000,这个说法其实没有得到证实。应该是失实的,事情的缘由应该不止这点,网上的截图也不一定就是事实。不过,女生举报饭堂阿姨都是真有此事。


但不管缘由是怎样的,个人觉得那个女生确实不厚道。

毕竟,没带饭卡用现金支付,其实应该是很常见的事情。而这个女生,却为了自己之私、或是一点蝇头小利,居然放弃自己的人格,不顾道义的出卖别人。即便不是为了小利,而是纯粹不妥那位饭堂阿姨而举报,那也是能证明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这难道不觉得很可怕吗?

现在她还只是学生,没有步入社会。如果她进入到社会,那么为了钱,为了利益,她会不会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来呢?细思极恐!

至于那个饭堂阿姨,说无辜但也不冤。毕竟学校饭堂规章制度本来就有规定,自己当时如果能有清醒的认知,自然就能免遭处罚,不是吗?这件事,其实是非常值得大家引以为戒的。

最后,


这些历史要读


真替饭堂阿姨心疼,2万块钱啊,这要干多少个月才能够拿到2万元钱呀?

这位女大学生可谓想钱想疯了,竟然利用学校饭堂管理方面的漏洞。自己没有带饭卡,饭堂阿姨照顾她,让她用微信转账。而该学生得到好处后又恶意举报饭堂阿姨,让饭堂阿姨被罚款2万元,她自己得了2000元的奖金。可以说这2000元是昧心钱啊。

首先,饭堂阿姨真的不容易!

一个中年妇女到大学食堂内打工,这要是有点本事的人,也不会到这个地方干的。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农村妇女或者是城市下岗女工,为了生活所迫,为了挣一些钱养家糊口,才到这饭店打工的。她们工资微薄,一个月也挣不了几千块钱。

所以她们的生活够拮据的了,但是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心好、善良的。



其次,女大学生太有心计。

吃饭不带饭卡,这不是明摆着要占便宜吗?还是饭堂阿姨同情她,同意她用微信转账支付,这实际上是在帮她。

而该学生得了便宜后却举报食堂违规,导致饭堂阿姨被罚2万元,而她自己又得了2000元的奖金。这真是一本万利,好心黑啊!

最后,食堂处罚不公。

食堂有什么权利罚款2万元?罚款2万元又有什么规定和法律依据?这一些都是违规操作。之所以有这些漏洞,才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所以以后要严加管理,认真核查,确保不再冤枉好人。


法重情深


“人无信则不立”!一个女大学生因为没带饭卡,请求食堂阿姨通融用手机转账,而看着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的孩子,阿姨同意了女大学生手机转账的请求。然而,阿姨的这个好心举动却成了这个女孩获利的把柄。这到底是社会道德沦丧还是规则的严肃呢?



我们先说说这个学校的规则是不是合法。作为一个经营方而言,应该经营有一定的自主权,而学校不得私自收费的规定,也违反了经济规则和对等原则。更何况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个教育机构把学生的饭碗当成牟利的工具,这本身就和教育的思想不符。当教育染上了铜臭,教育就再不纯洁。


再从女生这一块来说,双方协商一致,这就符合合同法的要素,而学校的规定并不是法律,任何规定都不应该违反法律的基础,如果和法律相冲突,那规定无效!何况,女生和阿姨的协商是一致的,是一种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不违反任何法律的,理应是一个合法的口头合同。

从女生道德角度来说,确实是一个现实版“农夫和蛇”的传说!阿姨是同情孩子,不让孩子遭罪,而孩子却利用了规则让阿姨入了套路,获取一定的利润。这是农夫明知道🐍很可能会咬死自己,却不顾一切把蛇放在怀里,为了救🐍一命。结果,蛇醒过来的第一口就是咬死自己的救命恩人!

这种活生生的狗血剧情竟然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出现,这也是我们社会道德低下的悲哀。当一个人不懂得感恩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只有一具具行尸走肉,再也没有任何的感情可言!



果认同作者观点请赞并关注,我们会有更多的共鸣。


说天评地盐城哥


那么如果这个事情是真的,我们该如何去评价呢?我觉得这个女大学生的行为是非常不恰当的。从制度和规范的角度,确实阿姨做错了,毕竟为了方便管理,餐厅规定只能使用饭卡是很正常的行为,阿姨收取转账的形式很容易出现贪没的情况。但是人毕竟不是冷冰冰的机器,这个规定也不是法律,在日常规则框架中,规则的执行是有弹性的。就像大家都知道小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公司的各种管理规定,如果真的严格执行下去、一点也不能违反,会出现什么景象?这真的是大家想要的人间吗?


看风景的蜗牛君


首先是阿姨不对,知道学校不允许学生使用其他支付方式买饭,只能用饭卡,却还接受女生的微信转账,是明知故犯,无论出于什么心理,都是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但是,在学校食堂打工的阿姨都很辛苦,挣钱也不多,一次性罚款两万确实太多了。

其次,我觉得这个女生可恶至极。一个大学生连最起码的做人准则都没有,心机女一个,可以说很歹毒。一是不应该给阿姨犯错的机会,有可能她是诱使阿姨犯错的。没带饭卡可以回去带或是不吃,也不能让别人因为自己犯错。二是这个女生当时用微信转账买饭,如果是阿姨主动提出的,女生可以拒绝,并给以提示或警告。如果是阿姨每次都这样做,又不听劝告,女生举报了也有情可原。如果是女生提出用微信支付的,为了方便自己,这位阿姨就是帮了她的忙,给了她方便,女生在这样的前提下再举报阿姨,那就是没有人性。

食堂阿姨都不容易,而且年龄大都和一些大学生的母亲差不多,身为学生每天接受她们的服务,一定要善待她们,尊敬她们,对她们切不可耍心眼,坑害她们。“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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