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酝酿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房销售!回应:只是讨论

广东酝酿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房销售!回应:只是讨论

9月21日,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当天向各副会长单位下发《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并将于9月25曰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通知》称,为了解决预售所带来的管理风险、消费风险、社会风险、金融风险,建议在当前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窗口期”,对预售制进行改革,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

广东省房协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会正式发布还待最终意见的汇总和研究。

《通知》建议在一些城市逐步试点取消预售制度,对于新出让土地,逐步实行现售。并拟定取消预售,全面实施现售的时间表,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若干年内保留预算许可,把预售条件的工程形象进度提高至主体结构工程封顶;第二阶段全面实施现售,并将时间表向社会公布,让房地产行业和社会公众都做好充分的准备。

通过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引导市场有序适应改革,使开发企业降低资金杠杆,充实开发经营的资本金,有利于防范化解行业和金融风险;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内部的优胜劣汰加速进行,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把土地、资金等稀缺资源,向优质房企配置倾斜;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降低购房人的购房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称,自1994年《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来,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已近25年。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改变,事关房地产行业发展模式及其配套制度的重塑,更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安排、建设计划乃至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的调整。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创始人”为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霍英东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这一制度随后由香港传入内地,并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随后《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随后这一新房销售方式被广泛运用。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8月15日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在时下上海、北京等房地产市场热点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将未开发的楼盘提前预售,这愈发加剧了消费者超前购房行为。报告称,“

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随后的十多年时间里,也是不是有取消商品房预售的呼声传出,但至今并没有地区真正取消这一制度。

以下为通知全文:

广东酝酿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房销售!回应:只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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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见的是,商品房预售制度一旦取消,部分开发商资金回拢周期将收紧,大家对此怎么看?会影响房价吗?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文件里原话是这样写的:

建议保留或提高许可条件的,要列明法律法规依据外的理据,充分论证继续保留或 提高许可条件的合理性、必要性;

建议取消的,要同步研究提出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广东酝酿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房销售!回应:只是讨论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就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该文件目前还处于内部讨论阶段,相关内容只是拟订。”“协会确实拟订上述通知内容,但是目前还处于内部讨论阶段,相关内容只是拟订,不知道为何传播到网上。接下来,这会还会就此事发布消息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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