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真實案例撰寫的奇葩故事:少婦爲「洗」賊名自曝醜聞

作者 王智君

根據真實案例撰寫的奇葩故事:少婦為“洗”賊名自曝醜聞

他和她萍水相逢產生好感,你情我願郊外“野合”。不成想,他的錢包丟失,兩人轉瞬似仇人。他懷疑她偷了錢包,她說他冤枉好人。

因一時難以理清,她做出大膽決定:自曝性醜聞,狀告他強姦,以此“洗刷”自己的賊名。

浪漫邂逅

今年8月26日傍晚,某公司職員王歡(化名),開著一輛轎車行駛在一條繁華街道上。

突然,前面一位女士擋了道。女士身材高挑,長髮飄逸。也許是聽到後面汽車喇叭聲,她 回了一下頭,漂亮的容顏讓他眼睛一亮。

王歡開車追上長髮女士,將頭探出車窗外:“你上哪兒?我送你。”

女士不好意思:“不用,馬上到家了。”

王歡不死心,繼續搭訕:“上來吧,認識一下。”

女士沒有理睬,走向一處岔路。

第二天,王歡仍開車從此經過,再次巧遇長髮女士。這次他放慢車速:“咱們多有緣分,快上車,我送你。”

長髮女士的話不軟不硬:“你這個人,咱們也不認識。”

王歡被拒後,仍開車跟在長髮女士的後面。因車行緩慢,後面的車受堵,喇叭響成一片。擔心讓熟人看到,女士上了王歡的車。

在車上,王歡稱讚女士漂亮、有氣質,並向長髮女士要聯繫電話,長髮女士不肯告知。而王歡卻把自己的電話寫在一張紙條上,塞給她:“有事聯繫我,我請你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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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包不見

9月初的一天,王歡如願以償。

那天,他開車再次和她不期而遇。

王歡強烈邀請她吃飯,女士感覺過意不去,答應了,但稱回家照顧一下孩子,而後前往。

王歡將女士送回家,女士把自己的手機號給了他。他去安排完飯店的單間,驅車回到她家樓前接她。

美酒佳餚,二人世界。這時,王歡才知道,她名字叫馬豔春(化名),今年32歲,老公在外地做生意,她自己一個人在家照顧孩子。

當晚,豔春要回家,王歡開車送她,卻把車開到郊外,在一處拆遷的空房子旁停下。

此時,豔春與王歡心照不宣,她和王歡緊緊擁抱在一起……

親熱完,王歡將豔春送回家。王歡到家一摸兜,傻了眼:錢包不見了。

錢包裡面不僅有3800元現金,還有銀行卡、身份證以及其他一些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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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怒委屈

錢包在哪兒丟的?在王歡的記憶裡,他請豔春吃飯的時候還在,一定是兩人親熱時,被豔春拿走了。

隨即,他給豔春的手機發了短信:你太不像話了,為什麼拿了我的錢包?

豔春看到短信,莫名其妙地回覆:你弄清楚了,我沒拿你錢包,你怎麼能訛人。

王歡很氣憤,撥通了豔春的電話:“吃晚飯的時候錢包還在,不是你拿的還有誰?你好好想想,明天我找你就不客氣了。”

沒等第二天,當晚12點多,王歡開車到豔春家樓下,打電話讓她下樓,要談一談。

這時,豔春還沒相信王歡丟了錢包,她以為對方是在開玩笑。

當她上了車,看到王歡臉色嚴肅,話語刺耳的時候,感到不對了。

豔春再三表明沒拿錢包,但王歡始終不信:“看來你嘴挺硬啊,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說完,車向郊外奔去。

過了半天,車緩行在一排樓房前,王歡說:“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

豔春搖搖頭:“不知道。”

王歡說:“這是火葬場,煉死人的地方。”

豔春一臉委屈:“我真的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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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選擇

爭執無果,王歡開車送豔春回家。豔春下車剛想往家走,王歡突然“多雲轉晴”,摟抱、親吻豔春,要與她再次親熱。

說完,王歡把豔春拽上車,開到一處偏僻處,在車內,二人再次發生關係。

事後,王歡仍認為豔春偷了錢包,他曾指著豔春的鼻子說:“當賊比出軌更恥辱。”

豔春把此事向3位要好的女友傾訴,3個女友都說:女人因一時衝動紅杏出牆,不會受到過多的指責,可一旦背上賊名,將“身敗名裂”。

豔春真想自掏腰包,給王歡拿3800元錢,以此“洗刷”賊名。又一想,這樣做好像承認了偷錢包。

無奈之下,今年9月中旬,豔春聘請了律師,以強姦的罪名,一紙訴狀將王歡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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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刷”賊名

豔春講,她第一次與王歡發生性關係存在自願行為,第二次則是違背自己的意願。

她說,第二次被王歡拽上車,她試圖跳下去,但發現車門上了鎖。

她從後排座跳到前邊副駕駛的位置,想拔掉車鑰匙,二人廝打在一起。這時,她發現車已經開到偏僻處。她要用手機報警,王歡一把將她的手機搶過去……

當地法院一審判王歡犯有強姦罪,王歡不服,於11月中旬提起上訴。

王歡說,他們第二次發生關係時,她很配合,還說了一些興奮的語言。

王歡認為,豔春起訴的根本原因是,如果他不繼續懷疑她是偷錢包的賊,她不會反咬這一口,告他強姦,她的目的再明確不過了,就是以此“洗刷”她的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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