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慶:探索被告人認罪與不認罪案區別出庭支持公訴模式

正義網北京2月1日電(記者 牛旭東)“公訴部門要主動適應訴訟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快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完善新型訴偵、訴審、訴辯關係。”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廳長陳國慶做客“最高檢廳局長系列訪談”接受本網專訪時對記者說。

2015年12月9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決定,2016年全面推開司改試點。推進司法改革和檢察改革是當前檢察機關的重要任務。為抓好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除上述措施外,陳國慶還指出:“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制度,完善證人鑑定人出庭制度,推動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在談到研究完善公訴環節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時,陳國慶介紹,全國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將探索建立檢察環節辯護律師參與下的認罪、量刑協商制度,探索被告人認罪與不認罪案件相區別的出庭支持公訴模式。研究加強對辦案全過程的監督機制,防止發生無辜者被迫認罪和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等問題。

此外,陳國慶表示,今年要深化速裁程序試點工作。“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會同法院總結試點經驗,加強對適用條件的研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取證規則和證據標準,提高量刑建議準確性,讓速裁程序進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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