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范冰冰只是交錢就完了,同樣漏稅的劉曉慶和C羅卻不行?

昨天,稅務部門公佈范冰冰案情況,范冰冰被責令按期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8億餘元。

為什麼范冰冰只是交錢就完了,同樣漏稅的劉曉慶和C羅卻不行?

但是為什麼沒有出現刑事責任?

我們看一下《刑法》

我國刑法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同時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也就是說,第一次逃稅,補足並處以罰款,以行政處罰為定論即可,不為犯罪。但問題是,這麼多年來,範只逃了一次稅嗎?還是說,多年來的逃稅被視為一次?

刑法規定是第一次受行政處罰之後才能定罪,也就是說,哪怕我偷了幾十次,不發現不行政處罰一次,永遠不為罪!

為什麼范冰冰只是交錢就完了,同樣漏稅的劉曉慶和C羅卻不行?

與范冰冰相比,當年的劉曉慶可就沒那麼幸運了。

坊間盛傳的“劉曉慶入獄”是不準確的,她從來沒有“被捕”,只是被“拘押”在看守所長達422天,並且也追繳了罰款,最終入獄的,是曉慶文化公司總經理靖軍。

據報道,劉曉慶只是逃了《我的自白錄——從電影明星到百萬富姐兒》這本書1458.3萬的版稅!

為什麼范冰冰只是交錢就完了,同樣漏稅的劉曉慶和C羅卻不行?

此外漏稅的還有C羅。

C羅與西班牙法律部門達成正式協議:他將向稅務部門補繳1356萬歐稅款+526萬歐元的罰款,也就是18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只是1.4億元,C羅還接受了2年刑期但予以緩刑的判罰。

為什麼范冰冰只是交錢就完了,同樣漏稅的劉曉慶和C羅卻不行?

根據網友翻譯的稅務聲明,判定C羅偷稅漏稅其實就是在爭議C羅肖像權的歸屬問題,

C羅是葡萄牙人,再別國拍廣告,C羅需要給拍攝國繳稅,還需給葡萄牙繳稅。

但西班牙這時候不樂意了,因為C羅在西班牙皇馬俱樂部裡,所以西班牙也要C羅繳稅,還要C羅繳百分之50以上。

為什麼范冰冰只是交錢就完了,同樣漏稅的劉曉慶和C羅卻不行?

但是根據法律,C羅這條廣告只要不在西班牙播放,C羅就無需繳稅給西班牙政府。

但西班牙政府非常不要臉的要求C羅繳稅百分之50以上。

直白的來說,C羅根本無需理會西班牙所判罰的1800萬歐元,

但C羅接受了判罰,只是因為C羅十分討厭西班牙政府,想買個清淨,從此再無瓜葛。

這兩人和範的8.8個億比起來真是小巫見大巫。

為什麼范冰冰只是交錢就完了,同樣漏稅的劉曉慶和C羅卻不行?

真不知道劉曉慶和C羅知道了范冰冰的報道是什麼表情!


更多有趣資訊,請關注逗趣有料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