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空開槍子彈到底去哪了?落下來的子彈會傷人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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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當然最終會落地,也可能傷人甚至致死。

薩沙寫過很多輕武器文章,曾經看到過很多類似的例子。

比如一個某山區農婦,在田地裡耕作時突然胸部中彈死了。

開始警察以為是有人報復開槍殺人,後來發現擊中農婦的是56式衝鋒槍的軍用子彈,子彈入射角非常高,子彈發射點非常遠,估算有幾公里。

農婦生活在偏僻山區,無仇人,無財產,無感情糾紛,根本不會有人殺她。

退一步說,有人要殺她,也不可能飛到空中從幾公里以外用衝鋒槍射擊。

後來發現,當天附近有一支部隊組織新兵實彈打靶。由於新兵射擊技術不高明,其中有幾發子彈竟然脫靶高達幾十米,飛過了阻擋子彈的土堆。

因為這裡是邊遠山區,人口稀少,當時部隊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

後來證明,這恰恰就是一發脫靶的流彈,飛行10多後達到1100米高空後,以高達340米/秒的速度落地。

事有湊巧,恰好擊中農婦。子彈以這種速度,可以擊穿木板,更別說柔軟的人體,導致農婦莫名其妙死亡。

一般認為,手槍對空中開槍,即便受到空氣阻力和風力影響,子彈落地時速度也有46-76米/秒,一般不會致命。但超過60米/秒,子彈就可以射穿人體暴露的皮膚,所以也可能造成皮肉傷。

但自動步槍,尤其是威力更強大的狙擊步槍、機槍之類,對天開槍後子彈落地還有很大威力。自然,流彈擊中人是非常小的概率事件,但仍然存在安全隱患。

所以,絕大部分不禁槍的發達國家,堅決制止胡亂在靶場外地區對天開槍。

即便儀仗隊、禮賓隊需要對天開槍,使用的也絕對是空包彈。

然而,中東的阿拉伯叔叔和非洲的黑叔叔則把對天開槍當做放鞭炮,這就沒話說了。

說白了,這就是草菅人命,不負責任的行為。

2012年初在菲律賓,一些警察在過年時對天開火慶祝,落地的流彈造成60多人死傷(1人死亡)。菲律賓警察總長因此每年在新年期間都嚴加管理,要求把所有的警局槍械槍口上封條禁止私自使用。


薩沙


看到這個問題之前,我剛從一個群裡被踢出來。因為我想漲姿勢,加入了一個物理博士群。群裡一個人問:一滴水從很高的地方落下來,會不會砸死人?群裡各種公式、加速度、重力、空氣阻力,討論了一個小時。我實在看不懂,弱弱地問了一句“你們沒淋過雨嗎?”結果我就被踢出來了。

哈哈,開個玩笑,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回到問題本身,落下來的子彈到底會不會傷到人體呢?

我們從垂直地面射擊來考慮。子彈射出的速度是多少,為此我特地查了一下,常見的7.62毫米m43型子彈(如ak47、81式步槍)的子彈初速度為710米/秒。這個速度的子彈,射出後最終還會落回地面的。當然了,如果子彈速度能有7.9千米/秒的話,子彈直接就飛出地球,可以繞地球飛行了,這也不是我們考慮的範圍。

以普通子彈為例,子彈射出的動能在飛行過程中因為受到空氣阻力和重力而逐漸減小,在最高點後受重力作用轉而向下,將重力勢能再轉換成動能,落地的時候速度達到最大。而一枚子彈能否打傷人體和子彈的速度息息相關,如果速度太小,“強弩之極,矢不能穿魯縞也”,就連布都射不穿,何況人體。那麼子彈落下的最大速度會有多大呢?

先考慮一個簡單的場景,如果沒有空氣阻力,子彈飛行過程中沒有能量損耗,最終速度和初始速度一樣,那麼會不會打傷人體主要就取決於有沒有人剛好站在子彈落下的地方了。不過,現實情況是不可能沒有空氣阻力的,考慮空氣阻力的情況下結果又如何呢。

子彈下落理論上能達到的最高速度叫做終端速度,此時子彈受到的重力與向上的空氣阻力相同,終端速度與子彈外形、材質(質量和密度)、下落狀態、大氣環境有關。上世紀美國軍械局研究表明,30-06步槍彈(和7.62x51mm NATO彈同一級別,較有代表性)尖頭衝下垂直下落的終端速度為可達91米/秒,其他輕型槍械,例如9mm帕拉貝魯姆手槍彈,短粗,垂直下落速度比步槍彈小得多,終端速度也達到了46-76米/秒。根據人類多年射擊研究得出的結論是飛行速度61米/秒的子彈就能穿透人的皮膚,所以說落下的子彈會傷到人。

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據報道,每年新年,波多黎各至少有2人被朝天射擊的子彈砸死,超過25人被砸傷。在1985-1992年,洛杉磯King/Drew醫療中心的醫生們,至少治療了118名被落下的子彈砸傷的病人,其中38人最終死去。


留白說


朝天空開槍子彈當然最終還是要落回地面。落下來的子彈當然還會傷人!

首先,朝天空開槍的子彈,當然最終還是要落回地面!因為,子彈的速度大約710米/秒,不足成為人造地球衛星的第一宇宙速度7.9千米/秒的10%,因此子彈只能落回地面。


其次,落回地面的子彈當然有殺傷力!可以分析子彈向上空打時候的受力,除了受重力還要受空氣阻力,因而速度會減小,直到速度為0時達到最高點!

此後子彈開始下落,要受豎直向下的重力和豎直向上的空氣阻力,而空氣阻力與子彈速度成正比,即速度越快,阻力越大,這樣總有一個時刻,重力等與阻力,此時子彈速度達到最大,這個子彈可能還是有殺傷力的。

而根據記載,也證明朝天放空槍,的確會殺死人!比如每年新年波多黎由朝天開槍慶祝的習俗,因而平均每年有2人被朝天射擊的子彈砸死,超過25人被砸傷。而在美國在1985-1992年,洛杉磯King/Drew醫療中心的醫生們,至少治療了118名被落下的子彈砸傷的病人,其中38人最終死去。

總之,朝天開槍,落下的子彈從理論到實踐都能證明可能會打死人!


地震博士


到哪兒去了?肯定落回來了啊,你以為被玉皇大帝沒收了啊?只是子彈太小,落回來也基本沒辦法找到,所以給大家造成了一種錯覺,以為子彈神秘消失了,你當萬有引力是吃醋的?

那麼落下來的子彈會不會傷人呢?當然會傷人,而且可能致命,我知道的就有這樣一個案例(說明一下,不是自己親眼所見)。那是剛畢業去部隊的時候,經過部隊的靶場,同行的老兵就說,去年有一個老鄉就被天上掉下來的子彈打死了,剛好從鎖骨那兒穿進去。部隊靶場後面一般都是比較高的山坡,子彈打上去就鑽土裡了,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被岩石彈向空中的情況,這位老鄉就是這樣被打死的,部隊還賠了錢。

查了一下資料,射向空中的子彈大約可以飛到2000米左右的高空,落下來的速度可達每秒數十到上百米,如果剛好打在人體脆弱部位的話,應該是會造成傷害的。當然你走在路上正好被落下的子彈擊中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根本沒有擔心的必要。


徐德文O戴維科學


那自然是在上升過程中減速,將動能轉化為重力勢能,在飛過最高點後下墜並將重力勢能轉化為動能和與空氣摩擦的動能。如果沒有空氣阻力,那麼根據能量守恆落下的子彈速度等於發射子彈上天的速度,不說傷人打死人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即使考慮空氣阻力,落下的子彈也依然具有很大的動能,每年都有人因為這樣的飛來橫禍負傷或者死亡。

一般的手槍對天開槍,子彈下落的速度大概在50米每秒,這個速度比起發射時的速度已經下降了很多,但是足夠給擋在下方的人一記重擊,或者在眼睛之類重要部位造成重傷。步槍子彈就更可怕了,下落的速度可以到達90米每秒,運氣不好的話可以造成足以致命的嚴重傷害。

特別是在一些國家有著朝天鳴槍歡慶的習俗,遇到婚禮葬禮之類事件集體手持AK對天大鳴大放,因為落下的槍彈傷及自身造成的悲劇為數不少。2012年初在菲律賓,某些警察在過年時對天開火慶祝,全國在新年期間落下的流彈就總共造成1死59傷。菲律賓警察總長因此每年在新年期間都嚴加管理,要求把所有的警局槍械槍口上封條禁止私自使用。

反過來說,這一射擊方式也可以用來作戰。隔空射擊方式始於一戰時的德國,使用機槍朝天射擊,子彈就可以沿拋物線彈道擊中遠方的目標。這種超越射擊方式不僅可以完美避開彈道沿途的己方步兵,還可以讓子彈傾斜從天而降,即使敵軍躲在沙包後和戰壕中躲避直射也無濟於事。


海邊椰子


會落下來,並且不是沒有傷人的可能

在香港警匪片裡,警察蜀黍們出於人道,會先會對天鳴槍示警一發,然後再對歹徒進行射擊。看著十分敬業可是這以槍權為立國之本之一的美國,這是極其不專業的行為。

美國陸軍火器專家Julian Hatch少將計算出.30口徑(7.62mm的彈頭)的子彈垂直下落的最終速度(terminal velocity)為300ft/s(90m/s)。下落最終速度即為空氣阻力與地球對子彈的地心引力相等,子彈做垂直向下勻速直線運動,不管他打多高。而同樣的彈頭當速度為200-330fps時就可以擊穿人體皮膚也就是說對人體造成傷害。

並且大部分情況子彈並不是垂直向上的,自然還沒達到下落最終速度時以及到達地面,這樣非常容易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曾經小編看到過有律師多次警告大家千萬不要警告射擊(warning shot)。在美國如果你在開槍自我防衛之前先鳴槍示警,那麼你很有可能被判加重襲擊罪(Aggravated Assault)。2012年五月31歲的瑪利亞· 亞歷山大因為在2010年8月1日她在被丈夫家暴並作出死亡威脅後,朝天打出兩發警告,最終被判20年。

更嚴重的問題在於警示射擊可能被判魯莽射擊火器(reckless discharge of a firearm)或者非法使用致命武器(unlawful use of a deadly weapon)

國際警長協會和一些警察組織曾今推崇過讓警察使用警告射擊,可是遭到無數美國警察的極力反對。

我們是輕兵器愛好者,專注於傳播輕武器與戰術文化,帶你走進炫酷的輕武器世界!


輕兵器愛好者


答案:子彈最後當然會下落,並且能夠對人體造成傷害

流言終結者有一期就對“子彈落地”傷人這個問題進行了試驗。因為向上發射子彈後的高度難以確定,所以試驗首先測量出平均每立方公分的空氣重量1.2毫克,再將密度是空氣600倍的彈道凝膠替代空氣,讓子彈在彈道凝膠中發射,最後通過子彈在凝膠中的數據換算成空氣中的數據,就知道了子彈最後能夠上升的高度。

試驗結果表明一把9毫米口徑的手槍,垂直向上發射的最終可以達到1083米的高度。然後利用垂直風洞模擬了子彈下落的速度,子彈最後在某一高度達到終端速度,也就是子彈落下來打到人的速度為48米每秒。最後利用緩衝物減緩子彈的速度,通過測量讓子彈的速度保持在48米每秒,然後再將菜市場上買的一個豬頭模擬成人頭。

結果顯示錶明:豬頭的皮膚破損,但傷口不深,如果是人類被空中的子彈擊中四肢軀幹可能會流血破皮,但傷不到骨頭,如果是擊中脆弱的頭部那就危險了!所以下落的子彈會威脅人們的安全,完全不是危言聳聽!

一些不禁槍的國家在許多慶典上經常會用手槍對空開槍,表示慶祝,國外媒體報道過,路人被落下來的子彈砸傷,甚至殺死的新聞。

好在中國禁槍,這類事情和我們也沒啥關係了。以上實驗數據均參考自《流言終結者》,都是真實試驗測得的,大家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科學薛定諤的貓


警察朝天鳴槍示警,子彈到哪裡了?落下來會不會傷人!答案:會誤傷路人,一般不至於造成人員死亡,機率很小。


子彈在空中一定會受到風力的影響和空氣的影響,砸到射擊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為槍的射程越長,子彈在運行當中的弧度就越大。

子彈的最大射程約1000多米,朝天向上射擊,到一定風阻程度就會停止運動,然後向下落,由於其質量小,落下來的力也只有幾牛頓,所以不會死人。

但不意味著不會傷人,前兩年澳門司警在制止群體事件的時候,就發生過。司警向天鳴槍示警,結果子彈飛上天,落到旁邊一條街一騎摩托送貨的人肩膀上了。人當時沒事,就感覺有點痛,不嚴重,後來這人去看了醫生,醫生才把彈頭取出來。


伊藤川楓


朝天空發射的子彈在地球重力作用下先上升後下落,最後當然落回到地面了。

手槍子彈重約9g=0.009kg,發射時速度大約300m/s(低於音速340),考慮到空氣阻力作用,大約能上升到300--500m高空。然後又開始從零初速度開始作加速下落運動,由於空氣阻力作用,隨著下落時間增加,速度先是增加,引起空氣阻力大幅加大(因為阻力f與速度平方成正比),在下落一段高度後,阻力增加到等於重力,合力為零,加速度為零,速度不再增加,所以在速度還不太大時已經轉為勻速下落至地面。

我們可以先【不考慮空氣阻力】用高中物理中的運動學公式計算看看。假設是從400m高空作自由落體(其實不是自由落體)運動,根據公式(Vt)2=2gh,g=9.8、h=400代人,2gh=7840,開平方得落地速度大約為88m/s,(這可是不小的速度哦!而子彈落地速度達不到這麼大)。而實際上下落子彈受空氣阻力影響,它下落一段高度後就變成勻速了,估計落地速度最多在10m/s,和雨點落地時速度差不多(這個我們見過)。再用動量定理公式Ft=mv-0,假設正好落到光頭上,作用時間t=0.1秒,v=10m/s,m=0.009kg,代入,得作用力(衝擊力)F=0.9牛頓,(相當於不到90克的力),如果落到衣服上,作用時間更長,超過1秒,作用力會更小,所以對人體會有所傷害,但不會造成太大傷害,不大可能致命。

上述結論僅憑估算得出參與討論,沒有實際感受(不願遇到),未必正確,有軍事專家知道的可靠結論請交流。


古道熱腸2


我之前在影視劇戰爭情景中,總是會有那麼幾個人拿著手槍朝天空開幾槍,每當看到這個鏡頭,我都會想:這個打出去的子彈究竟去哪裡了?會不會點下來把無辜的人砸死了呢?接下來牛耳歷史就和大家討論下這個問題:

1、朝天空射出去的子彈,究竟能飛多高?

這個我們就得靠物理科學計算了。以下計算都是假設。

假設影視劇中的人物用的是常見的AK47步槍,這種槍型的子彈射出去的速度應該是在500米/秒左右,最大的射程應該是在1000米左右。假設從AK47垂直向上射出子彈,根據物理公式距離S=1/2at²,t=v/a,計算出距離S=1/2*10*(500÷10)²=12500米。

以上算的距離是減去了空氣阻力的。當然空氣阻力是肯定存在的,子彈在空氣阻力情況下,達到的高度只有200多米。

2、子彈到底飛到哪裡去了?

倘若不考慮空氣阻力,假設是垂直朝天空開槍的話,射出去的子彈最終會是落在原點,如果他打完子彈原地不動的話,子彈就會砸到他自己頭上!當然,我想沒有這麼傻的人吧。

但空氣阻力是存在的,就算垂直向上開槍,子彈在空中也會遇到空氣阻力,最終落下的地方不會是原點,就算打到人,打到的也是別人。

3、子彈落下來會傷人嗎?砸到人致命嗎?

子彈射出去的時候速度有幾百米每秒 ,快落地時速度應該只有80多米每秒,以AK47為假設,子彈的重量約為10克,等到子彈落地時,它的動能約為70焦耳,美國和德國規定射出後的子彈,如果動能還在78焦耳,那麼它就是致命的;

我國規定致死的動能標準是98焦耳。所以子彈快落地時的70焦耳如果砸到人身上,那也是半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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