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院長親送執行款,豫鄂兩地傳真情

桐柏法院:院長親送執行款,豫鄂兩地傳真情

6月29日上午,河南省南陽市桐柏縣人民法院院長何志帶領執行局長梁勳超、執行員鄭偉冒著酷暑,驅車來到豫鄂兩省交界的湖北省隨州市淮河鎮,將486535元執行款,送到癱瘓在床的申請執行人徐某家中,徐某家人接到錢後,淚光盈盈,連連道謝。

2015年10月19日,徐某駕駛摩托車沿312國道自西向東行駛至桐柏縣月河鎮沈莊路段時,不慎撞到了道路南側的土堆,摔倒在路面上。經鑑定,徐某四肢癱構成一級傷殘,顱骨缺損構成十級傷殘。

發生事故後,徐某住院治療,因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徐某家人將桐柏縣公路管理局訴至桐柏縣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0日,桐柏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公路管理局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經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8年4月12日,判決桐柏縣公路管理局賠償徐某各項損失486534.73元。

判決生效後,公路管理局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徐某家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局長梁勳超高度重視,一邊是作為黨政機關的公路管理局,一邊是癱瘓在床的外省異地申請人,案情較為複雜。作為黨政機關的公路管理局如果不能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不僅損害勝訴人徐某的合法權益,而且也破壞了司法的權威和公信力。

鑑於案件實際情況,2018年6月15日,桐柏縣法院依法向桐柏縣公路管理局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與此同時,梁局長帶領執行員鄭偉與公路管理局主要領導進行溝通協調,介紹當前全國上下“解決執行難”的現狀,並告知涉黨政機關被執行人案件的辦理規定。在釋法明理,耐心做工作的情況下,公路管理局同意履行判決義務,並將賠償款轉到了法院賬戶。

考慮到徐某癱瘓在床,急需用錢且需要家人照顧,院長何志帶領執行幹警,主動將執行款送到其家中,這才出現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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